第五十一章 赌注 (第2/2页)
好坑啊,真是...
李笠腹诽着,收回看向水老鸦的视线,低头整理起钓具来。
旁边不远处,柳盼倚着水榭扶栏,大声问:“李笠,你有把握么?”
李笠抬头回答:“回郎君,小人尽量。”
“莫要尽量,一定要赢!”柳盼呼喊着,满是期盼的表情。
一个小胖子来到他身边,看着正在整理钓具的李笠,又看看另一艘船上正在打理水老鸦的父子,笑盈盈的回头对柳盼说:
“一会我赢了,你不能耍赖,李笠就去王府,陪我玩。”
这话听在李笠耳里,如同催命符,而柳盼则不服气:“你如何知道一定会赢?李笠惯会钓鱼,肯定能赢的。”
小胖子不以为然:“这不可能,我这水老鸦,捕鱼比人厉害多了,最厉害的那只,捕起鱼来飞快,李笠可赢不了。”
柳盼反驳:“那得比比才知道。”
两个小家伙在斗嘴,李笠听在心里,愤愤不已。
他是个鱼梁吏,在官府中人看来,就是“官方专用渔民”,跑腿的命,如今父母官的小郎君要鱼梁吏陪着玩,那有什么问题?
然后,王府的小郎君要鱼梁吏陪着玩,又有什么问题?
这年头,吏家子服吏役,不仅为官府做事,有时还得为官宦人家,或者王公贵族做事,这有个名头,唤作“饷家”。
官员外任,家人不一定随行,于是朝廷为了让官员没有后顾之忧,就让当地小吏到官员留守家人的住处干活,此即为“饷家”。
实际上就是官府把劳动力(小吏)作为福利,放给官员(有期限),这也是一种吏役。
鄱阳王的封国在鄱阳郡,鄱阳城里有鄱阳王府,所以,鄱阳郡廨必须时刻为王府着想,时刻提供“福利”。
虽然鄱阳王常年不在封国,带着家眷在京城或者地方当官,但只要鄱阳城里的王府有鄱阳王的眷属住着,鄱阳郡廨就得安排小吏“饷家”。
年初,就有鄱阳王的家眷到鄱阳城小住,眼前这个小胖子,便是鄱阳王的儿子。
但到今日,李笠依旧不知道这小胖子的名讳,他没资格问,对方也不屑于说。
同理,李笠若不是得刘德才透露,同样不知道柳府君的儿子是什么名字,只能靠猜。
在官宦子弟、宗室子弟面前,鱼梁吏是比草民地位更低的贱民,贵人们没必要自我介绍,而随从,也不会向贱民介绍自家郎主的姓名。
李笠不打算亲近这样的小家伙,但他不找对方,对方却找上门。
要他和王府的水老鸦,进行一场比赛,看看谁捕的鱼多。
参赛的水老鸦只能是一只,而李笠不能用网捕鱼,只能用鱼竿钓鱼。
人和水禽竞技,其实是对人的一种侮辱,但李笠没资格说“不”,因为在人上人看来,他和水老鸦,都是一路货色。
不过是一个捕鱼工具而已。
现实如此,李笠只能从命,而且还要拼命,因为若是他输了,就要去鄱阳王府“饷家”,陪着小胖子玩耍。
事情的起因,李笠听柳盼说过,就是小胖子找到好友(柳盼),要求李笠去王府陪自己玩。
柳盼不同意,小胖子当时有些扫兴,却没说什么。
隔日,又旧事重提,说吏家子“饷家”理所当然。
于是两个小家伙就定下赌约,让李笠和小胖子的水老鸦比赛,赌注就是李笠,若李笠输了,就得去王府。
这种肆无忌惮的熊孩子,可不好伺候,对方不把人当人,而是当做玩具。
熊孩子得了新玩具时,宝贝得不得了,可以抱着玩具一起睡觉,说什么“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等到玩腻了,就扔到一边,再不搭理,甚至肆意破坏,以此取乐。
李笠不想伺候这种熊孩子,而且他担心是王府里有人怂恿小胖子,把他弄进王府,然后“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三个月前,为王府放债的吕全诬告李笠,结果自作自受,丢了性命,李笠有理由认为,吕全后面的王府管事詹良,可能心怀怨恨,找机会收拾他。
此次,小胖子说不定就是被那詹良怂恿,搞什么比赛,以此让李笠入王府饷家。
李笠觉得自己若进了王府,就是到了詹良的‘主场’,自己极有可能会因为各种“意外”丢掉性命。
事关自己的性命,李笠不敢掉以轻心,看着对面船上的水老鸦,他暗暗下了决心: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输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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