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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看法 (第2/2页)

所以他听了“萧大款”这个名字后,第一印象,是一个肥头大耳、脖子戴着金链子、十个手指带着金戒指、全身土豪金的油腻男子。

结果,是一个身材正常、仪表堂堂的潇洒皇子。

至于皇子萧大球,这名字真是让他觉得很尴尬。

为何文艺气息满满的父亲,给儿子取这种名字?

大球?篮球、足球、排球么?

思来想去,李笠觉得可能是这个时代的一些词汇,词意和后世有所不同,所以在后世听起来土味浓郁的词,在这个时代,是高雅词汇。

譬如球,现在指的是球形美玉,也就是珠子,而后世的“球”,其字意已经有些不一样了。

但无论如何,他是不会给儿子取这种名字的。

想到远在建康的儿子,以及儿子他娘,李笠有些期待,也不知何时能有机会去建康一趟,毕竟自己是地方牧守,未得许可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擅自进京。

萧大款和王僧辩商量方略,见李笠似乎走神了,问:“李鄱阳?”

“下官在。”

“你奉命入湘作战,如今大功告成,接下来是去是留,寡人可做不了主,所以,有何打算?”

这个问题问得好,李笠当然有了主意:回鄱阳。

鄱阳那边还有开源、增收的重任,如今活捉河东王立下大功,已经不负陛下重托,他应该回去了。

反正功劳是板上钉钉,他和梁森必有嘉奖,也该功成身退。

否则有他这‘抢人头’的瘟神在,西征诸将恐怕夜不能寐。

“大王,下官打算先回鄱阳任上,同时,请大王向陛下报捷,陛下若对下官另有安排,下官再按旨意行事。”

“也好,既如此,寡人安排船只,让李鄱阳尽快回去。”

“下官谢大王。”

萧大心看着眼前这位几乎和自己同龄的高个,心中多有感慨。

厉害,真厉害!果然如父亲所言,李笠本事不小!

王僧辩在一旁,见李笠这‘瘟神’决定要走,不由得心中松了一口气:李笠此人运气极好,真不能留下来。

否则一旦此人随军作战,搞不好...

搞不好又把大功给抢了!

王僧辩实在是对李笠的好运气心有余悸,西征大军那么多将领摩拳擦掌,等着立大功,所以,无论如何都得把李笠‘请’走。

不过,他也看得明白,李笠把河东王带来交由萧大款处置,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简而言之,此人不仅会打仗,还很会做人、做官。

陛下让皇子挂帅出征,当然是要给皇子以积累威望的机会,如今河东王在手,萧大款便能轻松收复湘州,这对于接下来的战事,很有帮助。

所以,李笠把萧誉交给萧大款处置,而不是自己偷偷带着前往建康,等同于帮萧大款一个大忙,不仅萧大款会记着,陛下知道了,也会很高兴。

其次,萧誉是死是活,当然最好由陛下来决定,但是,若陛下想要萧誉‘意外身亡’,无法活着回到建康,就得有人来干‘脏活’。

李笠不想参合这种事,便把萧誉交给萧大款,也省得自己为难。

最主要是李笠有自知之明,知道活捉萧誉的功劳太大,已经让西征诸将心中不满,若不识好歹,留下来随军作战,这可就是招人恨了。

王僧辩看着李笠,有些感慨。

按年纪,李笠是他的子辈,而他的子侄之中,和李笠年纪相仿的,没有对方这么‘少年老成’。

也没有李笠的能耐,更没有李笠的胆气。

一想到去年建康之役,李笠居然挟持湘东世子“飞”入台城,王僧辩就觉得此人胆气非同小可。

至于后来,收复曲阿之后,以‘将帅洒扫帝陵’为由,硬是把身在京口的侯景,引诱到曲阿,然后实行水攻,一战擒之。

这种谋略,可比许多同龄人强多了。

才二十出头,就已经有如此表现,难怪陛下会青睐有加,王僧辩琢磨着若假以时日,不知李笠会有何种成就。

不过,李笠既然要走,那就再好不过,若随军西征的话,王僧辩觉得自己睡觉都睡不好。

因为这小子实在是太能抢功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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