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汤说王子揆,徐启归改革行 (第2/2页)
王子揆道:“君前言,伯其滑治国之能臣也,予殷,楚失其大。不可!”
汤道:“伯其滑乃太子菇之党,王子若欲因乱为楚王,亦必先除伯其滑之党。”
王子揆乃道:“可。”
曲汤乃携王子揆及其属臣入殷。
殷王十八年,殷王后曲怜生一男一女,名兴与嫆。
殷王十九年,殷嫡长子赤与殷王之兄申侨离王都。
殷王二十年,徐启游历殷地十年乃归。其时太师已老,殷王使太史卜吉日,祭拜天地,醮徐启于庙,拜为太师,以行变法。
徐启之变法有三:
其一:教育。徐启游历殷境,至一城,必与饱学之士请教,择其善者,若年迈,则记其名,壮则邀共历殷境。以城为别,建书院,使民记事之龄者至成年之龄者皆学于书院,供食宿,徐启之所选者教之。
其二:征收。徐启遍观诸城,其或繁华或穷困者,非其民之勤惰所致,乃天时地利不同,势然也,而夕者征之以诸城秋收和之均数十之二,是以穷者幸能饱腹,富者非美不食。乃改以各城秋收十之一。
其三:选官。徐启持殷王佩剑行于殷十年,斩贪恶之官过百,解积恶之族过千。殷之地方官吏,城主命之,是以多为各城大族之人,其他非才超众人者,无以现于城主。中央之官,或因功世袭,或后宫之亲。是以城主贤则其城富,贪鄙则城穷,王上贤则其朝强,不贤则见欺于楚,见辱于唐。改以选官于民,前之官不变,自后者,每五年,使学成于书院,有志于官者考于殷都,择其贤者为地方官。每十年,进地方之政绩显著者补中央之缺。
何以不言选城主?城主者,或王族之人担任,或世袭之。世袭者,虽叛国,其子亦继城主。其贪鄙者如之何?罢其位而取其子继之。其无子者又何如?其兄弟子侄继之。王族之人者何?王子之成年者,可先学于城,待前城主退,继为城主。此政其弊大矣,何以不改?殷王不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