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兴儿被人欺负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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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琏低头缓缓而行,心中思虑万千。
薛蟠打死人命,犯了人命官司,铁证如山,说到哪里也是须得“杀人偿命”的大事。
更何况,冯渊并非平民百姓,在金陵也是乡宦,在朝中与冯紫英家有亲。
此事若是真能压得下去,何至于前任应天府的知府死活都搞不定,将个案子生生拖了一年?
如今一直托付到了王子腾那里,而王子腾给薛家出的主意,也不过是来京里躲避,以图等冯家人平息下去,不了了之。
至少在贾琏听说看到,如今的官宦权贵还是很忌惮御史参劾的,当官的也并不能为所欲为,视人命如草芥。
这么看来,这古代也不是像传说中那么黑暗嘛。
倒是薛蟠此番来京,说得好听,是来京里暂住,其实,还不就是个逃犯?还是在路上东躲西藏走了好几个月,才来到京城。
那边贾雨村徇私,抓了薛家的族人和奴仆顶缸拷问,然后以薛蟠“暴病身亡”的理由糊弄冯家人,再加上薛家族人及地方上共递一张保呈,算是让薛蟠在金陵已经彻底“社死”了。
薛蟠作为一个已经“暴病身亡”的杀人犯,成了法律上的死人。
按照此时的封建伦理,本来就是寡妇的薛姨妈,如今更成了没有儿子的“绝户”。
他薛家共八房,都在原籍金陵,如此一来,薛姨妈在金陵的财产,估计就要被其余薛姓本家瓜分个干干净净。
薛家竟然还要想方设法将薛蟠的妹妹薛宝钗送进宫内,这杀人犯的妹妹,就是长得再好看,她能过“政审“吗?皇上家的人也不是傻子啊。
且再世故些分析,如今的薛家,已经明显地是在走下坡路。
薛家的先人是紫薇舍人薛公,也就是个中书舍人,简单来说,就是给皇帝负责诏令文书的第一文职秘书。因曾经负责采买事宜,此后的薛家人便做起了皇商。
皇商赚钱,自然容易,才有了“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说法。
但商人再有钱,终归也还是无职无权,更没有爵位,就好比大树没有根基。
有靠山的时候还好,没有靠山的时候,那就是一根挺拔茁壮的超级大韭菜,人家想割就割。
尤其自薛蟠父亲死后,各省中所有的买卖承局、总管、伙计人等,见薛蟠年轻不识世事,都趁时拐骗起来,京都中几处生意,渐亦消耗。
而薛蟠自己,也是因为幼年丧父,寡母又纵容溺爱,不学无术,一心图享乐,只还靠着他父亲留下的老家人、老伙计支撑家业。
这样的人家,这样的儿孙,最终不败光才是奇迹呢。
再反观如今的贾府,也已经有了走下坡路的征兆。
宁国府就不说了,宁国公贾演的孙子贾敬同学,明明中了乙卯科的进士,然后也不知道是不是修仙文看得入了迷,忽然间就不管不顾,跑到玄真观烧丹炼汞去了。把偌大家业全都丢给了“扒灰哥”贾珍,由着他在东府里穷奢极欲,荒淫无耻。
而自己荣国府这边呢,也好不到哪儿去。
世袭了爵位的大老爷贾赦天天不干正事,就忙着跟各种小妹妹胡搞。
当了个清闲小官的二老爷贾政附庸风雅,最大爱好是跟一帮子蹭吃蹭喝的篾片相公神聊海侃。
家中一应事物,全都直接来个“大撒把”——别来烦爷!
而自己夺舍的这位原主贾琏,身为贾府的长子长孙,虽说有些小聪明,为人一半大度一半油滑,但骨子里也是个不求上进的,整日里只爱吃喝玩乐。
自从娶了王熙凤,见她爱管事、喜张罗,自己就乐得清闲,直接给自己“退居二线”了。
其余宝玉等人,年纪还小,都是只享乐、不管事的主儿了,能不惹事的,都算是“贾府优秀好少年”了。
方才一番争论,就看出这府里的事情,大半都被王家的一对姑母侄女把持做主,偏她们的眼光见识,哪里能瞧得明白贾府在此事上会遭受的带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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