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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派出所和法医现场勘查,小明身上总共两百五十处钝器、锐器伤,三百四十五处皮肉组织缺损,还有后脑勺和屁股两处软组织挫伤,一处烧焦的疤痕,无法认定是哪一处致死。
现场证人皆说金木拳打脚踢,抑或小呆子没轻没重一屁股坐死,也有可能爱吃死尸的老鸹喙杀,或是蝙蝠吸血而亡。老汪出于正义,收走了小明的阴魂,魂飞魄散,焉能不死?最有可能是雷公所击致死,大家都听到一声巨雷,看到晴天霹雳,尸体都被烧焦了,不能证明吗?
总之,小明的死都是其他原因,与己无关。
金木一人做事一人当,面不改色心不跳,承认打了一拳、踢了一脚,其他不置可否。
鉴于小明作恶多端,金木也算为民除害,他十六周岁还差六个月,品行端正,所读的中专学校出具了三好学生证明,作为班主任的柳夫子老师更是以人格担保,余生老师决定以党性作保:“金木绝不会做出伤天害理的事!”
金木的同班同学则是联名写信,阿炳、文天月、王平安、方东红和乙文武,带头签署上自己名字,全班同学四十九人,一个不落。
从柳夫子处听到金木的遭遇,柳叶在自己的完全中学发出倡议,希望整个社会都能像金木一身正气、不畏强暴,身为男儿,一定要有血性。各大媒体连篇累牍宣传报道了金木的故事。
金木从未有前科,没有主观恶性,也不是孔武神勇、三拳两脚可以致人死地之人,不太适合定为少年犯,建议学校批评教育。小呆子虽年满十八,但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责成监护人加强管理。
最后,事实胜于雄辩,专家一致认定、各方一致认可为雷击致死。
三狗子请来的各路鬼怪,只能偃旗息鼓,再也翻不起大浪,他只能灰溜溜离开,从此继续浪迹天涯。三狗子,他独自一人,还能干哪些坏事?
为此成立的“8·18”专案组正式结案,鸣锣收兵。
小明生前最怕死后火化,曾大言不惭地炫耀自己的身体刀枪不入,是无价之宝,死了以后,千万不能火化,希望能用福尔马林保护,金身不败。
如今小明去世,他在龙王山无亲无眷,经龙王山村民一致同意,决定尊重小明的生前决定,将小明遗体捐献给国家作科学研究。
有用的器官,特别是小明的眼睛没有让乌鸦啄走,完好无损,可以捐献给需要的人。这是小明短暂一生十八年为人类做出的唯一一次贡献——为他人送去光明!但他也是脱胎换骨、立地成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