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去树林里弄些钱花 (第2/2页)
“你父亲肖成柱委托我来会见,这是委托手续,你看下,如果你同意,就在上面签个字。”说着,方轶将手续递了过去。
肖松签完字将委托手续递给方轶道:“我爸委托你为我提供辩护?”
“目前还没有确定辩护事宜,你父亲委托我过来见你,了解案情,待调卷后,如果有必要,你父亲才会委托我为你辩护。”方轶收起委托手续道。
“嗯,你问吧!”肖松点头道。
“能说说具体是怎么回事吗?”方轶问道。
肖松回忆了下,断断续续的说了抢劫的经过。
案件发生在六月份,在人民公园附近有一片树林,树林比较大,植物茂密,环境幽静,是谈情说爱之必选佳地。每当夜幕降临,树林深处也会成为藏污纳垢之地,经常有寻花问柳之人往里面钻。
那一晚,肖松喝了些酒,回家路过那片树林,突发奇想(肖松说是突发奇想,但是方轶肯定不会信)想去树林里弄些钱花。
于是他仗着自己人高马大,一头钻进了树林,在里面转来转去,脚步声惊散了一对野鸳鸯,他走过去时一男子正在穿裤子,于是肖松一声大喝,假称自己是派出所的,正在抓飘唱。见对方害怕,肖松暗笑知道自己蒙对了。
随后,肖松吓唬男子要把他带去派出所关起来,通知他的家人,当然也可以拿钱私了。男子见肖松一身酒气,不像是警察,便向他索要证件。肖松拿不出证件,便一脚将男子踹倒,然后扑上去采用掐脖子、揪头发、拽胳膊等暴力手段,最终从男子身上抢走现金二百一十元和一副黑色耳麦。
事后,被抢男子觉得自己窝囊,咽不下这口气,便找了两个朋友,每晚在树林附近转悠,试图抓住对其实施抢劫的汉子。两天后的晚上,被抢男子发现了肖松,向公安机关报警,肖松被当场抓获。
“抢的钱和耳机你是怎么处理的?”方轶问道。
“钱我花了,耳机是地摊货不值钱,我给扔在路边了。”肖松道。
“案发时,你是否穿着警服或者类似于警服的衣服?你再回忆下。”方轶问道。
“没有,这我可以肯定,之前警察和检察院的人问我时,我也是这么说的,我根本就没有那种衣服。当时正是六月,天气很热,我穿的是一条薄牛仔裤和一件白背心。”肖松道。
“你声称自己的派出所的,有没有拿出什么证件或者能证明你身份的东西给对方看?”方轶问道。
“没有,当时那小子问我要证件,我哪有啊!情急之下我一脚就把他踹趴下了,然后就从他身上翻钱。结果只翻到了二百一十元。早知道会被判十一年……”肖松后悔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