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 算不算自首? (第2/2页)
次日一早,耿迪便去了临县的解亮家。恰巧解亮歇班在家,而且家里只有他一个人。
耿迪借口来临县办事,在早点摊吃早点时,碰了邻桌的两个小青年,结果双方打起来,他一个人大开杀戒,把对方两人打的满地找牙,后来警察来了,让他赔偿对方医药费。他手里没钱,便过来找解亮借五千块钱赔偿人家。
解亮差点被气乐了,面前的耿迪衣服整洁,头发梳理的油光锃亮,一丝不乱,脸上一点伤都没有,一个人打两个?绝世高手啊!解亮一看就知道耿迪是在说谎。
解亮性格耿直,当场就要拉着耿迪去派出所核实情况,耿迪一见心中大怒,说什么解亮没良心,见死不救。解亮也来了脾气,责怪他不该胡说八道。
两人吵来吵去动起手来,解亮看在师父的面子上没想把耿迪怎么样,把他撵走也就算了,可耿迪却不这么想,觉得解亮侮辱了他,动起手来丝毫不留情。
在打斗中,耿迪抄起桌上的瓷茶壶砸解亮的脑袋,解亮被砸的晕头转向。此时的耿迪已经打红了眼,冲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回来后冲着解亮头部和颈部猛砍,解亮错不及防,被当场砍死。
见杀了人,耿迪心中慌乱,随后他在屋里胡乱翻找一阵,但只找到了三千二百元及一条金项链(价值一千八百元),之后逃离了现场,跑到了住在县里的叔叔耿昆水家。
叔叔耿昆水见他神色不对,经询问才知道侄子耿迪杀了人,是跑来躲灾的。当晚吃饭时,耿迪叔叔劝他投案自首,耿迪知道这么跑下去早晚被抓,便点头同意了。
叔叔怕耿迪再逃跑,便借着去卫生间的功夫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不久后公安机关来到家里将耿迪抓获归案。
耿迪归案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不久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耿迪的案子移送到了中院。
经审理,中院认为,被告人耿迪因借钱不成,与被害人发生争吵、厮打,在厮打中将被害人解亮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
鉴于被告人耿迪作案后能在亲属的规劝下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中院判决,被告人耿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耿迪系其叔叔耿昆水向公安机关举报被抓获,被告人本人并未主动投案,而且耿迪在公安机关抓捕时报的是假姓名,不具有投案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其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自首。
检察院以耿迪杀人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原判量刑畸轻为由,向省高院提出抗诉。
原来的那位辩护律师觉得这案子没有什么机会,搞不好二审耿迪会被判死刑,于是见好即收,找了个理由拒绝了二审的委托。耿昆山没办法只能另找律师,他在网上查到了方轶的介绍,于是便来到了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想将案子委托给方轶。
“方律师,杀人偿命的道理我明白,但是……,现在检察院那边提出抗诉,说法院判我儿子死缓,太轻了,我儿子不构成自首。
虽然报案的是我兄弟,但是我兄弟在报案之前已经问过我儿子了,我儿子耿迪是同意去公安机关自首的……”耿昆山看向方轶,期盼他能说出些自己想听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