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3章 死亡时间是个迷 (第2/2页)
“被告人杜文定对该证据有什么异议?”审判长看向被告席。
“公诉人说的时间是车辆行驶不停的情况下的时间。但是在这过程中,我停过四次车,每次观察被害人的情况都需要时间,所以我开车到达抛尸地点的距离应该不止三十分钟,最少要五十钟左右。”杜文定顺着检察员的思路说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该证据有什么意见?”审判长问道。
“辩护人对现场勘察记录认可,但是对于公诉人关于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推断不认可,而且尸检报告显示的内容只是被害人的死因,但是未给出推定的死亡时间,现场勘察记录无法直接证实被害人的死亡时间。
辩护人认为,根据在案证据显示,从被害人被撞,到被告人将被害人送至卫生室诊疗,再从卫生室到抛尸地点,再加上被告人将被害人拖出奔驰车后,放到田里观察的时间,总时长应在一个小时左右,并不是公诉人所说的三十分钟。
另外,对于一个脾破裂的伤者来说,如果出现大出血或者患有心脏疾病,仅仅一二十分钟就可能走到生命的尽头。根据卫生室医生的证言,证明被害人被送去诊治时,情况已经恶化,已经无法说话,可见被害人的伤情恶化的非常快。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害人在未被拖出被告人的奔驰车时,应该就已经死亡了。完毕。”方轶质证道。
审判长皱着眉头看着鉴定报告,大脑飞快的转着。鉴于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关系到本案的定性,审判长不得不谨慎。
“公诉人,针对尸检报告,你们有什么补充的吗?”审判长抬起头看向公诉人。
“我们提请审判长传唤市某三甲医院的普外专家刘邑教授,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就本案被害人的死亡时间进行专业的解释说明。”检察员说道。
其实检察员心里也明白,这个案子定性的关键点就在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所以检察院之前跟法医进行了沟通,但是法医也无法给出准确的死亡时间,于是检察院便联系了市里某三甲医院的一位普外专家出庭,当然专家证人出庭不是免费的。专家的时间还是很值钱的。
满头华发的专家证人,走进法庭后,审判长先核实了他的身份,以及他与本案的关系,随后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以及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接下来由提请证人出庭的一方(公诉人)对专家证人进行发问。
“刘教授,本案的尸检报告中只写了死因,未注明死亡时间,所以请您解释说明下,在本案被害人脾破裂的情况下,被害人的生命体征一般会多久全部消失?”检察员问道。
“如果只是单纯的脾破裂,一般伤者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死亡。”刘教授一脸严肃的说道。
“您说的短时间是多久?”检察员追问道。
“一般在一个小时左右。”刘教授回答道。
……
方轶默默的听着,刘教授所说与之前他在人民医院见过的陈主任所说基本上一致,可见刘教授没有撒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