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久别重逢的误会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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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瑞归来,乃红变得红光满面。
玉瑞回来的第二天,买了一栋很豪华的纸质别墅,十二个佣人,很多很多冥币。
进到墓地,玉瑞腿一软跪在地就哭。
乃红过去搀扶着玉瑞走到坟墓前,玉瑞哭得撕心裂肺。
嘴里不停地念叨:“爸爸对不起,儿子不孝,爸爸,儿子不孝,现在才来看你,爸爸你会不会原谅我,爸爸......。”
玉瑞回来的路上,见过的人都说,从来没看到他如此伤心过。
其实玉瑞和父亲的感情,比母亲的深很多。
从小母亲就不怎么管玉瑞,犯了错操起苕帚打玉瑞的是母亲、晚上不让出门的也是母亲。
而每次玉瑞挨完打,父亲总会语重心长的一边喝茶、一边给他讲道理。
并不是玉瑞听不进去父亲讲的道理,时间久了耳朵难免会起茧,听得多了难免会反感。
玉瑞父亲看得出来,可还是不厌其烦教玉瑞做人的道理。
父亲年轻的时候,很喜欢打猎,那个时候打猎没有边界,打得也无非就是害庄稼的野兔子、野鸽子、野鸡。
其实小时候的玉瑞,时代处在改革的预热器,确切地说,应该是在尝试走一条适合民众的路,人们整体生活水平不高。
想要吃肉,就是几个法定大节日,而且还不能大口吃。
只有炒成臊子,绘面汤的时候,往里边加一点。
说实在的,玉瑞小时候猪肉没吃多少,可兔子肉、田鼠、野鸡、野鸽肉吃了不少。
父亲上山干活,都会拿着他的那把老猎枪,见到兔子,能追着跑几公里,不把野兔子跑废绝不罢休,往往掠过父亲眼前的兔子,基本没有一只逃出手掌心。
我们那里的野兔子,跑来跑去,最终都会跑到被山洪拉开的洞里。
村里人从小就知道,只要兔子窜进洞,就要找另外一个出口,把找到的洞口用土填上,折回来在兔子窜进去的洞口放火。
烟熏一会儿,洞内的兔子无处可逃就原路返回,而逃出洞口的那个瞬间,也就意味着它的生命结束,成为人们的桌上餐。
长大后的玉瑞虽然很懒,懒到连翻身都不愿意,可村里抓庄稼里的田鼠,设置陷进无人能及,技术甚至都超过了他父亲。
常人而言,只要在庄稼地里挖到田鼠洞,就开始着手下套,可庄稼依然被毁,陷阱迟迟不会被触动机关。
可玉瑞不同,他发现田鼠洞的时候,首先会把手伸进洞内抓一把土闻一闻,用玉瑞的话说,如果是湿土,有尿味,说明这个洞道田鼠经常走,如果抓起来的土能养起尘,这个洞道多半被遗弃了或者只是用来储备。
玉瑞教大家的时候,说得头头是道,大家都听得津津乐道,可一到实践的时候,抓起来的土都能扬尘,丝毫没有半点水分。
左邻右舍说得对,山上的地,靠天供水,遇到雨水少的时候,土壤里的水份就很少,一抓一把黄土。
为什么玉瑞能在黄土里分辨得出来干湿程度,这或许就是过人之处吧。
玉瑞的优点很明显,学什么都快,缺点也是一样棱角分明,干任何一件事都不会长期坚持,这归功于,练得一身睡懒觉的好本事。
如今的乃红,早已不是那个喝着酒、看不透的人,用现在的话来修饰她,应该属于新时代启蒙女性,有思想、有干劲,敢想就敢做。
每天早晨,乃红都会给归来的玉瑞做一杯简单而又营养的早餐。
装了罐头的玻璃杯里,打一个鸡蛋,加上100度的沸水冲散,端到炕边,隔几分钟摸一遍杯壁,试试温度适不适合,一直摸到温度适中,就叫沉睡中的玉瑞喝掉。
虽然我不懂这样喝的意义是什么,也不清楚这样的鸡蛋对人体才带来多高的营养价值,可每天都这么坚持的精神,足以看的出来乃红对玉瑞的爱有多深。
一九九几年的时候,对于农村来说,自由恋爱是个陌生词,哪怕是村里有一两对自由恋爱的情侣,最后都会被棒打鸳鸯,无疾而终。
并不是女方家里不同意,只是顾虑比较多。
家家户户基本都是三个孩子起步,女儿出嫁了,儿子的媳妇难。
那个时候在农村不讲门当户对,除非是女方家里没有换亲需求,那就考虑对方的条件。
对于玉瑞的本事,大家有目共睹。
虽然娶了西山的女人,可这是从外地带回来的。
能从外地带回来一个媳妇,这个人一定不简单、没有两把刷子,是自己讨不到媳妇的,可玉瑞到底是怎么把乃红骗到手的,大家无从得知。
至于四年前乃红为什么一蹶不振,堕落到跟着玉泉和龙顺混,当然事出有因。
这是乃红从未像任何人说过的事,玉瑞最初出走的那段时间,她几乎是一哭哭一夜,心如刀割。
她后悔嫁给玉瑞,她后悔眼前一成不变的生活。
人一旦被烦心事束缚住心智,难免会误入歧途。
而乃红正中下怀。
一直以来,乃红对玉瑞还是很尊重,可以说爱到了骨子里,可爱不能当饭吃,还是要为一日三餐,双向奔赴。
再者,农村人过日子,看重的细水长流,也不善于表达爱。
在他们的理解里边,只要掏心掏肺地对自己的老公好,主动做饭洗碗、洗衣扫院、下地干活就是付出。
可乃红的付出似乎看不见回报,就连感冒倒杯水的事,玉瑞宁愿扯着嗓子喊他妈,也不愿从炕上下来,这些乃红豆认了。
唯一让他无法理解的就是从村里人嘴里听出来的风言风语。
玉瑞和他小叔家的婶婶厮混在一起。
这让对玉瑞充满爱的乃红听了,犹如五雷轰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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