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新的宣传 (第2/2页)
“哎,这是诽谤哈。别看你有律师执照,我一样告你!”
曾黎懒得搭理陈川,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透明小盒,拍在桌上。
“这是给你印的名片,以后出去别报电话让人记,跌份儿。”
“啧啧,哥们也混成企业家了?”
陈川满是感慨,端详起自己的名片,设计啥的就不用说了,中规中矩。
名头倒是唬人的很:春风传媒总经理。
这是陈川绞尽脑汁,排除万难才想出来的名字。
一开始吧,陈川打算叫【青山传媒】。
他叫陈川,公司叫青山,相得益彰嘛。
曾黎也同意,随口一句:嗯,青山之上,绿意盎然,兆头挺好。
有被内涵到的陈川直接我艹,无二话,当即改名成:那可是家大传媒有限公司。
嗯,差点被曾黎打死。
然后就有了最终定下的【春风传媒】。
将名片收起,陈川问起正事:“《奋斗》版权的事确定没问题了?”
“嗯,协议签了,费用也到账了。”曾黎从包里拿出两份文件。
一份是《奋斗》的电视剧、电影版权转让费用。
甲方:鑫宝源。
乙方:春风传媒。
时间限制:十年。
费用数额:二百万。
也就是说,协议签署,《奋斗》的影视化版权就归鑫宝源所有。
如果鑫宝源十年没有将其搬上荧幕,那版权自动重归春风传媒。
至于后者是转让、影视化还是其他,那都是春风传媒自己的事,鑫宝源无权干涉。
另一份则是《奋斗》的剧本协议。
甲方:鑫宝源
乙方:陈川
时间限制:六个月。
费用数额:一百万。
同样,签署协议后,陈川方面必须在六个月内拿出让鑫宝源满意的剧本。
否则,陈川无法得到许诺的改变费,还得赔付鑫宝源的损失。
这个价格对目前的陈川已经相当高了。
算是赵宝岗对提前投资陈川而给出的溢价。
由此可见,跟明白人合作就是痛快,人家懂什么叫投资潜力股。
李绍红、
呸,狗都不提的玩意!
简单看了下重要信息,就把合约合上。
然后又问道:“咱们仓库现在有多少册《奋斗》。”
“大概,二十万册上下。”曾黎很关注印刷进程,数据也是随口就来。
“不太多啊。”
陈川皱眉,现在距离赵宝岗去怀柔探班已经有近40天。
距离签署版权转让协议也有近30天。
而东山印刷厂每天产能大约1.2w本。
如果东山印刷厂开足马力,起码应该有35w册~50w的库存。
更别说在赵宝岗登门之前,就已经印刷过不少。
对于陈川的疑惑,曾黎并没有直接回答。
而是反问道:“现在的问题不是库存多少,而是我们是否能够全都卖出去。
你确定官宣赵宝岗执导《奋斗》的消息就能带来如此庞大的产能?
这个可就是个新闻通稿,最多三五天热度就过去了。
完全无法跟《亮剑》播出,引起口碑发酵相比。
我可以马上让印刷厂加产能,也可以将印刷任务外包给其他印刷厂。
但你得给我一个可执行且有效的方案。”
“你吖,还是信不过我。”
陈川摇一摇头,从兜里掏出一张带着明显褶皱与印痕的纸张。
刚一摊开,曾黎就双眼瞪大,呼吸急促,转瞬间脸色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