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大义灭亲 (第2/2页)
“你真是妇人之仁,他若活着,我们俩迟早有牢狱之灾,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于是,二人商量一番,决定下药除掉刘超。
没过几日,刘超领着陈小玉归来。
见夫君有了新欢,潘氏勃然大怒。
本来,潘氏对下毒一事犹豫不决;可如今相公带着小妾归来,这让潘氏下定决心。
第二天早上,潘氏早早出门,找到王婆,让她想办法买砒霜。
王婆一听,着实吓坏了。
可看到五十两银子后,她还是答应了。
毕竟,当初是她牵线,让潘氏和张秀才有了私情;若此事被刘超知道,后果不堪设想,还不如借潘氏之手除掉刘超。
没过两天,王婆将砒霜交给潘氏。
那日,潘氏盛了两碗鱼汤,分别送给刘超和陈小玉。
巧的是,陈小玉因为身子不适,没有喝鱼汤;而刘超一口气喝光了。
结果,刘超口吐白沫后倒地而亡。
刘超一死,潘氏立马去衙门告状,说是陈小玉谋杀亲夫。
可怜的陈小玉,刚到此地,人生地不熟,遇到此事,一时间慌了神。
为了尽快结案,潘氏花重金买通知县。
知县一番审案后,用大刑逼着陈小玉认罪。
陈氏熬不住酷刑,只好签字画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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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陈氏被被押入大牢听候发落;而潘氏假情假意地为刘超置办后事。
本以为陈氏会必死无疑。
谁知十日后,钦差来此地巡查。
那日,他一时无聊便查阅案件。
看了刘超一案后,他发现此案疑点重重,决定重审此案。
于是,他立马找来知县问话。
知县一看,这事瞒不下去,只好老实交代。
钦差大怒,将知县就地革职,并将潘氏,张秀才缉拿归案。
可惜在公堂上,二人皆否认。
没想到,刘超之女刘梅萍大义灭亲,揭露母亲和张秀才私通。
潘氏万万没想到,千算万算,唯独算掉了女儿。
她实在不明白,女儿为何要置她于死地。
很快,潘氏认罪了,并供出王婆。
最终,潘氏和张秀才处斩,王婆杖罚三十大板;知县摆摊流放;而陈小玉无罪释放。
看着刘梅萍,钦差无比叹息。
好好一个家,却因为潘氏的不安分,导致家破人亡。
见刘梅萍举目无亲,钦差超收她为养女。
后来,刘氏嫁给了尚书之子。
从此,她过上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