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燕王的诗词天赋,强啊! (第2/2页)
“好诗, 好诗啊!原来这首诗是燕王殿下所写。”
李逍急忙拱手道:“说起来惭愧,上午我还用燕王殿下的诗句安慰高煦,原来正主就在眼前是李逍献丑了”
朱棣:“????”
朱棣有些懵逼。
原本他是打算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
这女婿好啊!
这么通人情世故的么!
这是暗地里.打算将此诗献给本王。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当真如此,太贴心了!
朱棣看向李逍,眼眸中又多了几分关爱。
他哈哈笑道:“啊对对对.此诗是本王一时灵光乍现,就写了下来,说起来也奇怪,本王诗词一般,就突然闪光写了下来。”
原来如此
李逍恍然大悟,这首诗倒是像朱棣的性格。
几年后的靖难,朱棣不就是装疯卖傻,历尽磨难.
靠八百亲卫起事,对抗整个大明朝。
其中的经过一定很曲折,难以用言语道也。
最终费尽千兴万苦,千磨百难。
获得胜利,得到了天下!
听史书记载,起初朱棣为了蒙混过关,还吃了屎.
想到这,李逍心中一阵难受。
岳丈有女婿在,一定不会让你吃屎的!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李逍的看向朱棣:“其实诗词有时候就是灵光一现,就能作出。这首诗反应了燕王殿下的坚韧性格,李逍定当以殿下为榜样,多向殿下学习!”
朱棣很是满意,笑着颔首。
这时,朱高煦疑惑道:“咦,父王,你什么时候写了这首诗?”
他明明记得,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还没看到这首诗呢!
朱高煦刚想再说,朱棣就拍了拍他的脑袋:“吃饭!”
一家人上了桌。
这次可算是一家人团圆了。
在朱棣的眼中,跟徐妙云一起。
还有三个儿子加上朱凝云这个闺女,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家人。
虽然是王府,在这里完全能感受到普通百姓家的温暖。
得益于朱棣的性格和徐妙云持家,才有这样好的家风,没有这么多规规矩矩。
朱棣端起酒杯,大笑道:“今天难得一家人团圆,本王甚是高兴,来,共饮一杯!”
所有人都端起酒杯:“干杯!”
在这样的和谐氛围里,一杯酒入喉,甚是舒畅。
李逍不由想着,若是那该死的建文皇帝朱允炆不削藩,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啊。
可这应该是不可能的,历史如同车轮一样前进。
“来来,吃饭吃饭。”
徐妙云拿起公筷,往李逍碗里夹了个鸡腿,笑盈盈道:“不用太拘束了,当成自家。”
“谢王妃。”李逍有些感动。
都说丈母娘对女婿好,真是不假,一般来说丈母娘对女婿好是想女婿对女儿好,不管是哪个年代都差不多。
徐妙云笑着,又给朱凝云夹菜:“凝云,出嫁前,就天天来一块吃吧。”
“嗯,母妃。”徐妙云颔首。
“李逍,吃吃多吃一些.妹妹,你也多吃些,都瘦了。”
朱高炽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也往李逍和凝云碗里夹菜。
接着,朱棣微微一犹豫,也如法炮制。
然后就是朱高煦,朱高燧.
转眼间,李逍的碗里满满的都是菜,堆得跟小山一样。
李逍敢怒不敢言,暗自咂了咂舌。
好啊你们一家人是想撑死我和凝云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