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黄炎飞篇 (第1/2页)
九九读小说网 www.99duxs.cc,最快更新自定义侦探!
黄炎飞总是一身小混混的穿着,衣服、裤子、鞋上都带有很重的金属元素,上衣肩膀的部分带有尖状的装饰物,裤子上差不多有5、6个口袋,腰间的黑色皮带挂着一个长长的链子。
头部随着他二郎腿晃动的节奏左右摇晃着,眼睛还时不时的瞥一眼玻璃窗外面。时隔四年他再次回到这里,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改变。
大学毕业后不久,父母便让他回国发展了。因为父母经营的公司经济状况略有些糟糕,无奈之下,只好先让他回国,由于他主攻的专业并无发展空间,父亲便安排他进入公司实习。
不到一天的时间,他认识了所有女同事,甚至还互相添加了聊天账号。父亲知晓这件事后,认为他实在对公司发展无用,便让他回家休息了。
母亲不赞同父亲的做法,但又不知如何教育儿子,便任由他胡闹了。在教育儿子这方面,她没有经验,只会让她头痛难忍,不得不将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丈夫,但丈夫的工作太过繁忙,只能在他犯错过后严厉斥责几句。至于他是否反省检讨自己,只有他心里最清楚。
出国留学这些年,父母从未看望过他。
“爸妈,你们什么时候过来看我啊?”
“明年吧,今年实在走不开。”
“上次我们不是说好了嘛。我不想一个人过圣诞节。”
“这样吧,妈妈给你多打点钱,你邀请朋友们出去玩,好不好。下次,下次爸爸妈妈一定过去。”
结果,圣诞节他还是孤单一个人。
父母的举动永远在他的计划之外,一次又一次的失落令他心累。
为了填满他心中的空虚,他开始广交朋友,相比同性朋友,他认识了更多的异性朋友。
在她们的印象中,他既幽默又帅气,而且长着一张与她们完全不同的脸孔,新鲜感足以改变她们的择偶标准。
他接受了女生们的各种邀请——化妆舞会的邀请、派对邀请、生日宴会的邀请等等,让他几乎荒废了学业,不过他临时抱佛脚的本领出神入化,最终顺利毕业。
出国前,他以为自己会定居国外,而把爱慕自己的女孩的通讯号码一一删除,因为再也不会见面,便不必留着怀念了。
他是个无情的男人,到了预定一刀两断的时间,他便毫不犹豫的抛弃对方,然后重新开始。适应新的环境是一件很困难,且需要勇气的事情,但是他已经习以为常了。
他出生后不久,不是被送到爷爷奶奶家居住,就是被送到姥姥姥爷家居住,有时还会被送到舅舅舅妈家,可以用吃百家饭来形容他的童年生活,并非他体弱多病,父母想通过这种方式向天乞求他健康长大,而是父母没有时间照顾他,只能将他随意扔在某一亲戚的家中。
父母很宠溺自己,他从未否定过这一点。他们需要一个表达自己情感的机会,至于这一天什么时候到来,只能等掌控时间的老人失职打盹了吧!
姥姥姥爷去世后,他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家的次数最多。爷爷奶奶十分溺爱他,因为他是家里的独孙。
“我家炎飞最棒了。”
“炎飞今天好帅啊!快让爷爷好好看看。”
他们生动的话语中带有一丝丝骄傲,久而久之,他认为他们口中的自己就是那个样子,自信突然变成了自傲。
他拥有自傲的资本。幽默搞怪的性格,待人热情亲切,令人信服的言语,这些无疑是他最闪亮的人格魅力。
他身为班长,总会获得更多人的关注,尤其是班级里的小透明。当人们翻开毕业照片时,班长总是站在授课老师的身旁,大部分同学的名字已经沉入时间的长河之中,而同学们却清清楚楚的记得班长的名字。
黄炎飞这个名字同样让人记忆深刻。
他同时交往了许多女孩,并非他花心,而是一种病态的占有欲作怪。牵手是他当时最过分的举动。他只希望有人陪他写作业,陪他散步,而不是为了更多的肢体接触。
“儿子,过段时间,我们就送你出国留学,你做好心理准备。”
“我可以不去吗?”
“我跟你妈已经商量过了,出国留学对你的未来有好处,如果可以的话,咱们一家就定居国外,你好好学学那边的语言,知道了吗?”
父母私自为他做了决定,他只能服从。
他将饲养多年的宠物狗“脏脏”送给了朋友,然后与女孩们一一告别。他告别的方式极为“特别”,女孩们没有拒绝,并将自已最好的青春年华交到了他的手中,可是对他来说,缠绵悱恻意味着离别。
在整理房间的时候,他才意识到摄像头的存在,并将拍摄下来的视频存放在一个黑色的U盘中,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他只是单纯的那么做了。
却没想到这个小小的U盘,会成为他偏执的催化剂。
—————————————————————————
我从没想过,我们还会再次碰面。
袁冰是个性格开朗的女孩,虽然身材肥胖,外貌平平,但她从未丢失善良。
其实,很早以前,我就感受到了她的心意。她默默关注着我,喜欢着我的一切,不奢求走进我的世界,更不期望我的回应。
我遇见过许多女孩,青葱懵懂的她们无一不痴迷于我的幽默风趣,她们为了我大打出手,为了我互相贬低对方,甚至为了我从朋友变成了敌人。这样占有欲极强的喜欢,让我倍感压力,但同时又滋长了我骄傲自大的性格。
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本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可我只看到了强制拥有。
袁冰愿意成全我的任性,成全我的放荡不羁,成全我的花心,她是那个真心希望我幸福的女人,如此简单的道理,当我失去她的时候才恍然大悟。
与她在一起的时候,她是个胖女孩,偶尔会受到其他同学的欺凌,但我从未站在她的身旁,替她分担这些伤害。因为那时我还不够喜欢她,也不想因为她而与其他人为敌。
即使我说的谎话略有些天花乱坠,她也无条件的选择相信我。比如我说南极住着北极熊,她也不会否定我。
其实,我不喜欢胖女孩,但我喜欢将她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感觉。她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自己有多么优秀,所有女人看到我,都会被我的颜值吸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