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达文森和坎特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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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袖骑士的问题亚伯早有预料,无非是他的身世、身份和得到呼吸法的途径。
有关前两项,亚伯如实回答,他出生橡果村,是兰斯村长的养子,受到伊芙琳家族继承人,格兰特领的领主雨果·伊芙琳子爵管辖;至于最后一项,亚伯撒了个谎,把那位诺拉的外国商人拉来垫背。
既然托马斯·奎因斯能从港口货物翻出一本呼吸法、成为斗气初心者,为什么亚伯不行?他还认识贵族的文字呢!
“呃,他说了一通古人族语,我闭上眼睛,看见了一些光点,随后他给我一本如何把它们引导进体内的指导书,作为翻译带路的奖励。”亚伯谨慎地参考了过往的经验,半真半假地回答。
骑士们面面相觑,再三询问,接受了亚伯的说辞。
他们的傲慢派上了用处。
贵族接受的教育中,平民是无知的代名词,他们从小劳作,少年时代就结婚生子,没有精力关注除了生存以外的东西,获取知识的途径只有教会和流动的吟游诗人,以及图书馆,后者的门槛是从前两者处学会识字。
至于大学……它们昂贵的学费令人头皮发麻,除非得到资助,或本身跟贵族关系匪浅的平民才能进入。
中古时代,佩戴武器的只有三种人,红袍、灰袍和大学生。
红袍是贵族阶级,穿着染料最贵的衣服招摇过市;灰袍是神职人员,可教会时常是某个掌权者的一言堂;至于大学生,是因为最早的一批创立者不满教会的管理,与之割裂,建立了universitas magistrorum et scholarium(拉丁:学术社团),演变成了现代大学。
大学生和教师多数是旁系贵族和学者,通过佩戴武器,他们有了与当地贵族发生冲突的能力,是一支不容小觑的武装力量,甚至掀起过几场欧玛拉闻名的反抗战争。
然而,现代大学失去初心,沦落为上流社会的专属服务者。
由此可见,平民根本没有获取知识的地方,尤其是亚伯这种小村庄的农户,贵族们不相信他的品格,但他们相信他的愚昧。
以亚伯“浅薄”的见识,怎么可能编出足以欺骗他们的谎言呢?
管家牵着亚伯的老马回到马厩。
“我想,您证明自己足够有天赋了。”他的语气无奈,“我会把您的表现告诉男爵先生……不过,他最近不在菲勒尔城堡,您得等待几天,得到确切的结果。”
亚伯点点头,试探性地问道:“我没有惹麻烦吧?”
管家上下打量亚伯:“我不惊讶。实际上,全国每年都能发现几名‘意外’觉醒超凡力量的平民。不要担心,贵族们只会开始重视您,相信不久后,邀请函即将络绎不绝地送到菲勒尔城堡,邀请您进一步交流。”
下城区只有五名“巨头”不是“意外”太少,而是贵族先一步把其他人挖走了,为了追寻权力和更高级的呼吸法,平民们接过了橄榄枝。
平民阶级普遍觉得贵族瞧不起自己,哪怕他们的能力出类拔萃。
其实这是大误会,贵族比平民阶级自身更看重人群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他们乐意跟这些人交朋友,宽容地给予工作机会、地位和钱财。
谁不喜欢有能力、还没有初始立场和家族的服务者呢?
贵族广泛散发着这种“喜爱”,他们喜爱人才,喜爱士兵,喜爱亚伯这样的超凡力量者——他们也喜爱猎犬、战马和地龙,喜爱战舰,喜爱富有的海民,喜爱弱小的异族——喜爱所有有好处的人和事物。
所瓦里安圣王爱得利十六有一句名言:库丘尔是一台精妙的全自动化炼金机器,我和诸王的职责就是保证每个齿轮在应有的位置上,这样它就能给我们带来源源不断的黄金。
认清这点,不难想象一旦平民背叛职责,或对主人产生威胁的下场。
可悲的是,这些平民忠心耿耿,追随提拔他们的“朋友”,直到死神降临,近代社会学家称为“皈依者狂热”;所以当越来越多的平民觉醒了思考的能力,贵族的特权逐渐岌岌可危。
人文主义的风尚未吹遍依兰的角角落落,亚伯思绪万千,却一知半解。
第二天,亚伯刚到练兵场不久,马蹄声传来,那个气质不凡的领袖骑士竟然主动到了他的面前。
“真不巧,年轻的朋友。我听说维舍男爵有事离开了菲勒尔城堡,无法给予您加入军队的资格。不过没关系,我亲眼见证了您出类拔萃的身手,您是一位天生的战士。”
他友好地笑了笑,同时胯下战马发出嘹亮的嘶鸣。
“不介意的话,您可以跟我们一起训练。虽然您赢得了决斗,对于马术,我看您要学习得还有不少呢!”
边说着话,骑士拉紧缰绳,战马的姿态亢奋且专注。
“我的姓氏是达文森,贾尼达里城的达文森。以后我叫您兰斯,行吗,朋友?”
亚伯想不出拒绝的理由,更何况达文森是个如雷贯耳的姓氏——贾尼达里城的城主正是达文森伯爵!
伯爵家族的成员!亚伯目前接触到最高级别的贵族!
领袖骑士是个天生的领导者,他骑术高超、见多识广、彬彬有礼,交谈中没有一句废话,用词令人如沐春风。
亚伯先从“慢跑”练起,这是老马的极限,却是普通马最慢的速度。
领袖骑士让他随着马鞍的起伏翘起臀部,稳定重心,避免不停摩擦下体,然后逐渐加快速度,以至于颠簸的感觉消失不见,马驹喷着热气,在练兵场风驰电掣地狂奔,扬起黄沙阵阵。
“唏律律!”
它抬起前腿,原来是撞到了栅栏,亚伯没踩稳马镫,从侧面摔下来。
“抱住您的脑袋!”
领袖骑士喊道,亚伯翻身缩成一团,四只硕大的蹄子擦着他的身侧远去。
“这很正常,兰斯。我们骑马时都摔下来过。”领袖骑士下了马,扶起亚伯,“第一次您的骨架子仿佛要散开了,随着次数的增加,您会习惯的——这是我的父亲大人对我的教训。”
亚伯拍拍身上的灰尘,趁机追问:“您的父亲?是达文森伯爵吗?”
“并非如此,伯爵先生是我的叔父大人。”领袖骑士微笑道,看不出他内心觉得这句话冒犯与否,“不过,他的儿子您也见过……托您的福,他今早骨头痛得没能爬起床。”
“我靠。”亚伯目瞪口呆,“昨天跟我决斗的人是伯爵的儿子?”忽然,他察觉到了违和感,“可他不是姓坎特吗?”
“坎特少爷的第一姓氏是达文森,第二姓氏是坎特,法律上他有达文森家族的继承权,但他平常沿用的是坎特子爵的姓氏。”望着一头雾水的亚伯,领袖骑士好笑地解释着,“他在坎特子爵的监护下生活。”
亚伯摊开手,表示懵逼依旧。
“坎特子爵的妹妹和我的叔父大人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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