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高僧惨死 (第2/2页)
但如今一观…貌似的真的是纯纯的靠做梦破案?
这也太扯了。史出杰不信,但又由不得他不信。
他更丝毫想不到庞固恩总是假托佛祖,其实是为了保持低调,好不引起削藩之人和上位的注意。
毕竟,香儿已经警告过他。庆王府的,应该低调。
也于是,庞固恩在史出杰心中,从此留下了一个可怕又矛盾的映象——神规莫辨,如龙福将。
在后来,甚至德云诗社的会员,还给庞固恩起了个外号——睡梦罗汉。
相对于史出杰,嫂嫂心中那庞固恩的形象,则是越来越明确了。
因为屡次三番见到佛陀托梦的神奇,所以大世子妃暗中认定。庞固恩和佛确有大缘。
缘分这种东西很奇妙。因为突然感觉有缘,庞固恩在嫂嫂的眼里,就快镶金边了。
从此,大世子妃看别人的眼神即便如何冷,如何高傲,看庞固恩也是满含期待,宛如春水的。
…就这样。一件案子,两个大官,三条人命。在庞固恩的谈笑间灰飞烟灭。
不过庞固恩很谦虚,也始终以为,这些都是嫂嫂的功德。
所以在延迟结案的这几天,他对嫂嫂越发的关怀备至。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尽量招呼。
当然,若说庞固恩只关怀嫂嫂也不尽然。
趁着这段时间,庞固恩还抽空,仔细深入研究了一下狗尾巴屯的情况和风土。
庞固恩办掉王四郎之后,收获很大。其中尤为重要的继承资产,是他找到了狗尾巴屯辖地的全图和户籍。
王四郎的典册,比官府的还好,还详细。更私藏了许多猫腻。
通过阅读,庞固恩这才完全了解到狗尾巴屯真实的风土人情。
进而庞固恩发现,和自己越发明朗的仕途相比,屯里的情况,不很乐观。
首先是拜灯大师。
他的死对屯里的畜牧业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其次,是王四郎这个混蛋,他这几十年对于狗尾巴屯的人性败坏不能忽视。
因为王四郎的钱来自贩卖人口,加工人口。所以在他眼里,这些军屯户都是他的韭菜。
他们的任务就是给王四郎生孩子卖孩子,顺便帮他养点猪羊,挖点蘑菇,摘点核桃啥的。
所以大伙越穷,越傻,越好控制,就越能为他提供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狗尾巴屯的人都无心种地,大伙想的基本只有两件事——生娃卖钱以及迎合王四郎的个人嗜好,养羊,挖蘑菇。
把孩子当做产品来经营,是突破底线的事情。所以对于整个屯堡的道德环境起了极其恶毒的影响。
东洲好歹也是文明古国。对于礼义廉耻非常重视。但因为王四郎这类险恶者的诱导,礼义廉耻四个字在狗尾巴屯这里就和空气一样淡薄。
屯民已经麻木于生几个孩子当“钱罐子”,赶上饥荒年就卖掉一两个应急。
如果没有灾害,他们就把这些孩子养上个两三年,等孩子长开了。
女子漂亮地卖掉当瘦马,男子卖绝户当香火,进而大赚一笔,都感觉着比种地养猪香。
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带领下,屯里不是生的孩子,就是正在生孩子的。就连屯里的寡妇,都想方设法地怀孕赚钱。
可生了这么多人,但屯堡里却十几岁的半大小子都看不见几个,老龄化严重。
更夸张的是,那些光着腚满世界溜达的两三岁孩子,唱的歌谣竟然是:
“娘生我,爹卖我。
卖了我,喝顿酒,欢天喜地又一宿。
九个月,生个娃。
生了弟弟三两银,
生个妹妹二两八…”
这都**什么玩意呀!
了解这些情况之后,庞固恩感觉拿石灰水化了王四郎的尸骨,都是太仁慈了。
他真正的归宿应该是拿蘑菇腌成酱,然后让羊吃了才配。
当然,如果只有这点儿糟心事,庞固恩的心脏还受得了。
他受不了的是,王四郎在被带走的时候,还给他留了不少的“负资产”。
这些负资产,如不散的冤魂,接连不断的给庞固恩制造着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