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那么早的时候 (第2/2页)
男人的声音清透中带着点磁性,林瑰隐约觉得耳熟,抬头看去,又半天没认出来:“……你是?”
“我是宋鸣安。”
沉默半晌,意识到女孩是真的认不出他是谁后,宋鸣安心中说不出是不敢相信还是别的,只能选择老实告诉了自己的名字。
林瑰的脑子转了转,半天才从记忆的角落里扒拉出来,似乎自己是认识这么个人。
宋家和林家交好,宋夫人也会经常带着自己的儿子来串门,印象中是个玉雪可爱的小男孩,不过好像他和林星玩得更好。
他也进了娱乐圈,如果没记错的话,现在应该是个挺有实力的演员,并且在不久之后还成了影帝。
鉴于这人在原剧情中没有对自己表现出太大的恶意,林瑰淡然视之,点头:“对,我是林瑰。”
她都懒得找话题,就把宋鸣安之前问的话给肯定了一遍,没有询问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
倒是宋鸣安并不是这么想的。
他道:“我听林哥说你最近搬出去了,但你的身份住在外面终究不太方便,一家人没有迈不过去的坎……”
宋鸣安的声音很温和,但就和在大屏幕上一样,终究带着些距离感,更别提他说起的这些都是令林瑰感到厌烦的话题。
搬出来还遇到熟人的事情本来就是没想到的了,这人现在还一副说教模样,女孩的眼底泛起几分薄凉。
她看向宋鸣安的视线已经有些冷:“这是我的事情,应该轮不到宋先生来指责,我不觉得一个人住有什么不好的。”
“可……”宋鸣安卡壳了一下,“我不是在指责。”
“这样最好。”
恰好这时电梯门打开,林瑰敛了眸,越过宋鸣安先一步走了出去。
虽然这边确实有点偏,但周围还是开了些小吃店,平时饭点的时候生意都挺不错的。
林瑰在前台点了碗面,就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玩手机。
店主是对夫妻,门面收拾得很干净,而且味道也不错,林瑰在这边吃过几次,就时不时都会来。
面很快就被端了上来,热腾腾香喷喷的,林瑰正打算取下口罩吃饭,却见端面来的老板娘有些拘谨地搓搓手。
“那个,姑娘。”老板娘的目光清澈,说出话的时候却略带犹豫,“你是不是演《青春序歌》的那个演员啊,我女儿很喜欢你,能不能请你签个名啊?这碗面就当婶请你的……”
老板娘说话带着些口音,听上去应该不是京城人,林瑰没想到自己在这里还能被人认出来。
《青春序歌》是她刚进娱乐圈时演的电影,也是她的出道之作。
电影的导演在圈内颇有名气,却力排众议选了作为新人的林瑰为主演之一,也就是从那之后开始,林瑰被冠上了“资源咖”的头衔。
后来这部电影的反响很不错,当时作为主演的几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了不错的发展,唯有林瑰陷入了泥沼之中。
但说实话,林瑰并不怪当时那部电影的导演,因为那段拍摄的时光是美好的,也让她爱上了这一行。
更别说现在是在明知道有剧情线影响的情况下。
看着面前的老板娘,林瑰说不出是什么心情:“如果不是您提起,我都已经忘了。”
原来在那么早的时候,自己就已经被卷入了一个天大的阴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