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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读小说网 > 行走在诸天的我 > 第二十一章 血之哀歌(8)

第二十一章 血之哀歌(8) (第2/2页)

本来植物只需要普通的水就足够活下去。

但是该隐身上植物的特性发生变化,渴望动物的鲜血。

离开鲜血的浇灌,就会枯萎,就会陷入沉睡。

同时它们变得害怕阳光。

本来阳光能给它们带来养分,植物的生长离不开光。

现在接受阳光,就会自燃。

因为,它们的血是黑色的,纯白肌肤下面的血族是黑色。

黑色是最能吸收光的颜色。

对于光过于强烈的追求以及吸收,导致在阳光下会自然。

血族之所以害怕紫外线,不害怕红外线只是因为红外线穿不透肌肤,或者穿透能力有限而已。

而紫外线是穿透能力较强的光,所以血族才害怕阳光。

不是渴望上帝的赠与吗?

那无穷无尽的光,也就是上帝的赠与,该隐没有承受那份赠与的能力,所以才只能呆在黑暗中,感受月亮的反光。

上帝的一切赠与都是以恰到好处为最佳的赠与。

在古老的东方,存在一种奇怪理念。

叫做中庸。

在一个解读圣经的神父眼中,确实是非常宝贵的理论。

给予过分的光,只会灼烧人皮肤,像是炽热的火星和金星一样。

给予过少的光,人类就会因为粮食短缺而饿死。

地球所在的位置正好是光不多不少的位置,让人类得以良好的发展。

这就是所谓恰到好处的赠与。

过分的爱只会早就被溺爱、宠坏的孩子。

稀薄的爱只会让孩子心中没有怜悯。

一切的爱,一切的帮助,一切赠与,一切的一切都是基于恰到好处,才能让人合理的生存和发展下去。

这就是第一代血族,该隐用日后苦涩的余生得到的最宝贵的知识。

第二真祖为犹大。

出卖耶稣换取财富之人。

...

而第三真祖则为莉雅丝。

她本来是半血族。

她的父亲是血族,为了拯救他的妻子,选择给死亡的妻子初拥。

但是妻子并没有活过来。

真正活过来的是妻子肚子中的孩子,也就是所谓的莉雅丝,第三真祖。

因为她是半血族。

所以对于阳光的抵抗力和对于鲜血的渴望很稀少,和正常人类一样。

但是一开始,她沐浴阳光也是发出痛苦的叫声,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父亲选择牺牲自己,把死河传承给她,就已经是一团飞灰了。

她最终通过锻炼,让上帝的赠与由过分的“溺爱”,足够淹死婴儿的“溺爱”,转变为恰到好处的爱护,能安然地在阳光下,在强烈的紫外灯光照下生存。

你知道血族为什么渴望鲜血吗?

与其说是渴望鲜血,不如说是渴望晒过太阳的人的鲜血。

因为那份鲜血中蕴含他们缺失的东西。

只有晒过太阳的人的血液中才含有的特殊物质。

拥有那个物质,他们的身体才不像是失去念能力者温养的念器一样退化,导致神志退化成为野兽,成为一具活尸。

这也是莉雅丝喜欢在紫外灯照射下,进行“洗澡”的原因之一。

顺便一提,血族吸收念动力者的鲜血,会发生奇怪的事情。

而且,实际上,所有的人类都是念动力者,只不过是有些人强度低到可怕而已。

比如以下六维。

成长力E、精确度E、持续性E、爆发力E、特质化E、范围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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