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林常在 (第2/2页)
他娘的,刚说瘤子没时间管我,不会这乌鸦嘴这么快就显灵了吧。
我身上什么家伙都没有,要是被瘤子遇到,我铁定只能等死。
我转过身去,看到了身后不远处的那几人,微微松了一口气。
不是瘤子的人,是我在县城蹲大学时认识的一个人。
几人中打头的那个,留着一头长发,就和陈浩南的头型一个款式。
不过陈浩南是铜锣湾的大哥,他不是,他的一生都黯淡。
也只有最后,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一次惊动全县的机会。
他叫林常在,常在常在,可只活了23岁,就不在了。
在写下林常在这个名字之前,我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为避死者讳,将其名字改掉最后一字。
在我笔下,不管是我亲大哥楚江海,还是拜把兄弟徐让,包括许多死去亦或者还活着的大哥,我都未曾避讳。
唯独林常在,我对他保持着尊重。
我这一生,问心无愧没有对不起任何人,办的人也都和我一样,是江湖中人,他们挨办,一点都不冤枉。
但林常在很冤枉,他要是不认识我,他的一生不应该这么短,死在最有活力的那几年。
林常在是个扒老二(小偷,偷东西,大街上割人钱包),我认识他是因为在县城蹲大学时,他被人欺负。
我替他说了几句话,那时候我刚把瘤子的人办了个半死,在那大学里面有一点薄面。
他比我先出来两个多月,只不过他不是柳巷镇的人,一直在县城和周边的镇子上流窜作案。
没想到今天会在柳巷镇遇见他。
林常在带着那几个人冲上来,一把勾住我的肩膀,对身边那几人说道。
“这就是楚山河,刚办了王海的那个楚山河,是我兄弟,你们快叫大哥。”
跟在林常在身边的都是些十四五岁的小孩,估计和他一样,也是些小扒老二。
我心中有些别扭,急忙挣脱开林常在的手。
其实,我从心底里面看不起他,他是一个扒老二,是一个挣钱最脏的人。
在我眼里,他比站电线杆的嬢嬢(卖娼),更加不值得被我尊重。
“林常在,你别说瞎话,我可不是哪样大哥,你别乱喊。”
“你也别勾肩搭背的,我们也不是很熟。”
我这种划清界限的疏远感,让林常在有些尴尬,搓了搓手。
“好好好,不是大哥,是二哥,二哥,叫二哥。”
这些孩子顺从的叫了一声二哥,虽然我有些不喜欢,但也不好再说什么扎心的话来。
只能勉强笑了一声,点头算是答应。
从千禧年之后,很多人不敢再喊我楚老二,而是尊称我一声二哥。
而我人生中第一句二哥,是林常在带着他手下那些小扒老二,在这条柳巷当中叫的。
林常在见到我十分高兴,说什么都要拉着我去喝酒,我拒绝了好几次,最后被他和他手下那些孩子,半拉半拽的走了。
就在我们离开之后没多久,一个穿着绿色军大衣,脖子上有一颗瘤子的男人,抽着烟从这柳巷中走过。
在他那军大衣下面,夹着一把喷子。
要是我没有被林常在拉去喝酒,执意去市场,那么我会和这个带着喷子的男人,撞个正着。
瘤子带着枪去了我家,对着我家院门开了三枪。
“楚老二,老子不为难你屋头老娘,你要是有狠是个带种的男人,就自己来找我。”
“要不然,下次这枪就是打在人身上了。”
这是林常在第一次救我,没有他,那天我铁定被瘤子拿喷子给放了。
…………
林常在,天府人,自小是个孤儿,十三岁从天府宜城,一路流浪,来到黔阳。
为了谋生,跟一个双手只有四个指头的老头,学了一身扒老二的本事。
1976年生人,常在常在,可在的时间极短。
他像是一颗流星一样,以极快的速度,划过柳巷镇的夜空,然后永远消失。
柳巷镇99枪案的导火索,林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