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马子朝的报复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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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万里和蒋晴晴的光芒下,本身长得也不错,成绩也算是优等生的常空却不怎么受人关注。
不过认识他的人却不少,多数是听说了他与徐校草或者蒋校花的关系很好,坐拥着“校花、校草发小”头衔的他,自当是不少人托他去帮忙送情书或者好吃的。
徐万里自得其乐,但蒋晴晴却不怎么开心,每次都是把他臭骂一通。
常空却觉得自己很幸福。
自己比蒋晴晴和徐万里早出生一年,1997年的中秋节出生的。那年香港回归了祖国母亲的怀抱,要不是自己妈妈死命拦着,自己老爹真就能给自己起名叫常港归。
三个人之中,常空最大,蒋晴晴老二,徐万里老三。但是在生活中年纪最小的徐万里反而担起了哥哥的角色,最年长的常空却总是躲在两人身后,很少说话。
只有在徐万里和蒋晴晴面前,常空才会便显出性格中爱笑的那一面,在其他不熟悉的人对常空的多半印象就是内向、话少了。
初中的时候常空突然开始口吃,因此“常小结巴”的绰号伴随了他整整三年,而又因为不少人和他一起也来到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市第一外国语中学——上学,这个绰号也被带到了高中,更为广为流传。
虽然第一外国语管理十分严格,但也总有一些不学无术的孩子钻着空子,变着法儿地欺负同学,搜刮着他们的零花钱。而常空每次都是非常“乖巧”地老老实实上交,寻思着但凡是能用自己零花钱来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什么大事儿。
为此徐万里和蒋晴晴没少骂他。
只是他千算万算,算漏了一件事情——人们的欲望。
高一那年,前一天刚刚搜刮掉常空零花钱的混混们,在第二天又把他拦了下来,说这周开始涨价钱了,常空此时兜里干干净净,一分钱都掏不出来,想要跟他们理论也是被一声怒吼震得没了底气。
更何况他口条还不好,就只能红着脸梗着脖子,被三五个人堵在了楼梯口的角落里。
眼看着就要挨一顿暴揍,但一个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常空在这些混混心中的地位。
那就是尹晴晴,被称作“校园恶霸克星”的尹晴晴。这也是一号神奇人物,长着一张颇为俊俏的脸,五官非常的精致,有一些可爱的婴儿肥,单单看脸的确算是一个美女,但若是视线移到了脖子以下……可就一点儿都没有美女的感觉了。
先不说她一米八的个头就已经完虐了至少一半的男生,那恐怖的将近180斤的体重也是吓死了一些竹竿一样的“狗腿子们”,没错,平均一厘米一斤;更加可怕的是,那180斤不是所谓的肥膘,而是结结实实的肌肉。据说刚刚高一入学的时候,三五个高年级的混混想要给尹晴晴好好上一课,结果那天之后便认了尹晴晴做大姐头。
自此尹晴晴的威名便在第一外国语各个年级中传开了。
从尹晴晴救下了常空那一天开始,二人的关系不知怎么地就逐渐熟络起来,平日里常空除了蒋晴晴和徐万里,基本和人讲话不会超过十句,但和尹晴晴却出奇地有话聊。也许是因为两人都非常痴迷于各种电影——科幻、爱情、商业片、文艺片、悲剧都爱得不行。
到了高二、高三,按照文科理科重新分班之后,虽然两人不在一个班了,但关系仍然要好。有时候都让徐万里和蒋晴晴情不自禁地升起一丝丝嫉妒。因为有了尹晴晴这个朋友,校园里的混混们也总是识趣地不招惹常空。
不过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来二去,常空居然慢慢地和这些小混混们成为了朋友,虽然他们不再收保护费,但常空依然偶尔用零花钱请他们喝点奶茶。那些混混们也为常空这种虽有靠山但丝毫不狂傲的性格所感动,也逐渐跟常空成为了那所谓的“老铁”。
尹晴晴这个“靠山”在周边的几所初、高中也都闯下了赫赫威名,只有一人可与之争锋。可是现在……这两个人双剑合璧、强强联手了。没错,这可以与尹晴晴一较高下的人,正是那胡晓月,只是就在这个普通又不普通的中秋节假期里,他拜倒在了尹晴晴的石榴裙下。
于是常空的地位在两人的共同“庇护”下再次水涨船高。若换了旁人,在东途市内的学校里可以横着走都没人敢惹,只是……这不如意的特殊情况又让常空给遇到了。
目前这个情况即便是尹晴晴碰上,也得掂量着来。
常空觉得自己的小腿肚子有些发胀,应该是紧绷得太久,濒临抽筋了。周围围了一大圈人,看着手中都没空着,要么拿着铁棍、砖块,要么拿着不知道从哪里路边摊买来的瑞士军刀……只有一个人比较特殊,他手里拿着可乐和汉堡包,常空一看就知道这是学校食堂里6块钱的那个汉堡套餐。
“怎么不狂了啊,小结巴?”这人啃了一口面包,口齿有些不清楚。
徐万里眼神凝重,脸色阴沉:“马子朝,你还真是不怕把事儿闹大哈?你忘了胡晓月怎么说的……”
吃汉堡这人正是返校那天早上被半路杀出的尹晴晴和胡晓月一顿收拾的马子朝。
“嘭”的一声,从马子朝背后飞来一记重拳正中徐万里面门,鼻血汩汩流出。
马子朝片头看向身后走出来的这人,换上一副恭敬的表情:“小叔。”
这被马子朝称作是小叔这人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垂到肩膀上,一顶鸭舌帽盖住了大半的脸颊,身上有一股难闻的气味——一股淡淡的血腥气。
“胡晓月算个屁!”
“小叔”摘下帽子,刚刚换好的新路灯从头顶照下来,更是凸显了他那贯穿了整个脸颊的伤疤。对于这些学生来说,这人当然是陌生得很,但若是问那些混黑道混了有些年岁的老油条,或者市监狱的牢犯、狱警们,这人不可谓不是一个老熟人。
马子朝的父亲马大刚由黑道起家,前几年成立了一家安保公司,“生意”不温不火,在黑白道之间游走,只能勉强能挣口饭吃。
道上的一众兄弟们在商量之后,不管马大刚如何挽留,都决定脱离公司独立出来自己做事,一是知道马大刚想金盆洗手,在公司里只会给大哥添麻烦,二是也想自己去发展发展,未来步入正轨也能帮得上自己的大哥。
可惜的是,当年和马大刚走南闯北的一众弟兄们,在前几年也都没了音讯,在身边的只剩下了自己最小的弟弟,也是这个马子朝口中的“小叔”,马小刚。
但正是那年以后,马大刚的生意突然一下子红火起来,开始与一些大企业、集团的合作,甚至政府一些小会议的安保工作也交给了马大刚的公司。随着逐渐风生水起,黑道的影子也的确正在逐渐洗白。
如今,马大刚在明处坐镇公司,那马小刚则成为了在黑暗中为大哥清除障碍的影子。
周围一众小混混们见到马小刚,纷纷侧目而视,原因无他,只听说这前不久刚刚从局子里被保释出来的马小刚曾经手底下出过人命,而且不止一条。
“想不到吧?劳资现在不怕他了嘿嘿……”马子朝往旁边啐了一口唾沫,走上前来轻轻地拍了拍常空的脸,“怎么样,害怕了吗,常哥?”他特意把“常哥”这两个字咬的很重。
常空咽了口唾沫,把身旁的蒋晴晴挤到自己身后:“不、不怕……”说完这句话他自己都不信,因为他自己都听得出来,自己的声音抖得厉害。
“不、不、不、不怕……”马子朝把阴阳怪气这四个字诠释得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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