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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7章 以武杀路 (第2/2页)

重新踏上路的旅人,身上的担子很重,但是也要挺直腰杆慢慢的走,纵使前方有巨虎,那也要抡起拳头,照着命门打去……

南宫今天特意放慢了脚步,他几乎是走走停停,中途他打了几只独属于沙漠的水虫,动手捏爆掉肚腔,清爽且柔滑的水浸入口腔,让人不时怀念夏日的碧蓝海洋。

吃完这些水虫之后,南宫坐在沙地上,他已经脱下了这些繁重的铠甲,用之前水虫身上的血水,用毛巾收起起来并打湿,擦掉那股难闻的恶臭。

水虫的血液是一种天然的防护,自打南宫入沙漠以来,之所以皮肤依旧如此,其中也多亏了这些水虫的死亡。

多么简单且朴素的生活小妙招……

距离德撒堡垒他还差很远的距离,值得庆幸的是,南宫终于在一处荒漠之中找到绿洲。

在这沙漠中的一抹绿,南宫自然是喜闻乐见的,他脱掉了自己的甲胄,一个猛子就扎进了水中,凉凉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

这水因为太阳的炙烤,甚至都是温的,搞得南宫洗的一点也不畅快,倒也是能成上一些用的。

脚步声的传来,南宫扎入了水中,随后仿若弩箭一样的速度,化为黑影直冲入声音处,直接狠狠地掐住了那人形生物脖子,随后生生扭断,鲜血沾满了他那双手。

那是一只差不多有五斤的兔子,带有灵智牙齿富有毒性,而且与其他兔子不同,它是可以喝水的,而且还有极强的食肉与保护领地的意识。

所以应该是南宫误入他的领地,而且这家伙是个好战分子,想暗中偷袭他,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你被整死了,当真是可笑。

回到现实世界的第不知道多少天,成功终于吃了一顿热乎的饱饭,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满足感,让人如痴如醉。

拿出地图,浅浅的规划了一下,确认了自己在东南角上,最为重要的一个绿洲上,因为再往前走五百里,就可以看见大荒的废弃城池:

厄兰多夫之邦

这个地方是大荒,与其他地方的交通枢纽,几乎各个种族,只要是从东方或者南方过来的都要来到这座城市。

这座城里面没有一个活人,只有一个孤独的城主?安东尼。

他是一位爱好和平的城邦之主,因为他受到了奔狩行灾?诺贝休和律规惩灵?克里多的联合诅咒,这位城主一生无法离开。

你说他每次都特别期待着大荒开启的日子,这位本身就是特别期待人往的城主,告别了一城冢中枯骨的民子,空留他一人独活于世。

故事极为悲惨,大体概括就是一个贵族,在他的城池之中,因为与人交厄,他获得了不死的诅咒,代价是永远不能离开他的封地。

它所存在的王国已经被时代所碾压过去,但是这位贵族仍未死去,他保留了一切,整个城中多么破败,但是他依旧乐观的活着,会对于过往的行人,他会将他们留在城中,提供免受风沙吹袭之苦的保护。

我这位悲惨的王室,告别了他最喜欢的蒸馏葡萄酒,告别了他所深爱的红粉骷髅,告别了他所深爱的子民,他自己也被岁月侵蚀,但他依旧爱人如己。

他曾一生追求的是希望逢得明主,一生未得志,直至自己困死于城,他也没有得到心中所想,可惜,叹息……

或许他存有私心,但他就是这样的人,以上的评价并非是南宫所说,而是南宫之前所向王河打听的。

能让这位乱世奸雄给出如此之高的评价,也就证明这位厄兰多夫之邦的主人,其一生行事的光明磊落。

越是想到这里,思考这件事情的南宫就越发兴奋,他很想见识一下,这位一生未逢明主的老绅士,是否可以纳入帐下。

毕竟他手中的显德极道无恶普渡金彩菩提珠,这可是一件可以除去天下邪祟的顶级利器。

真是让人汗流浃背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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