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这还叫女友?这特么是室友好吧? (第2/2页)
别作妖了,顺坡下驴为上计。
“我同意!!!”
“为姜总排忧解难,是我等臣子应该做的!”
“就凭我的演技,区区一个假扮男友,还不是手到擒来!”
“请姜总放心,小意思!”
姜瑾儿满意地点了点头。
“很好。”
“既然你这么上道,我也不会亏待你。”
“在协议后面签字吧。”
签完了字,墨若城一脸惆怅。
自己怎么像是卖身给黄世仁的杨白劳?
姜瑾儿用手指点了点桌子上的那份文件。
“你抽空多看一看这份协议,上面有些条例需要你注意,并严格遵守相关细则。”
“如果违背,哼哼......”
??????
卧槽!
姐姐你早说啊!
字都签上了,你现在说这个?!
!!!
墨若城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
脑子有些乱。
神情有些恍惚。
我咋就把合同签了呢?
我来这干什么的?
噢买我滴小噶噶!
我究竟干了些神马呀?!
我屮艹芔茻!!!
这丫头明摆着就是故意的!
他拿起了协议书又看了看。
“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自愿签署以下条款......”
甲方雇佣乙方扮演自己男朋友的身份。
“陪甲方出席各种活动,或家庭聚会,与甲方父母见面......”
“协议期间,乙方不得有越轨行为,或引起甲方不适等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靠近身体、牵手、拥抱、接吻等过分亲密的举动......”
“言语上的骚扰也相应禁止......”
不拥抱、不接吻,这个还可以理解。
不靠近、不牵手?
这是什么鬼?
这还叫女友吗?
这特么的是室友好吧?!
!!!
墨若城顿时脑洞大开。
一想到两人出席公开场合。
两人像不认识一样,离着八百里远,中间恨不得塞下一个加强连。
还愣说是情侣关系。
傻子都能看出猫腻!
“姜总,这个...不能靠近,又不能牵手,这样的情侣那还叫情侣吗?”
“还有这一条,甲方可以视情况做出亲密举动,但乙方不能主动,否则甲方因自身安全做出防御举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果乙方做出严重过线举动,甲方可对乙方进行起诉索赔?”
你大爷的!
合着姜瑾儿想牵手就能牵手,想拥抱就能拥抱。
自己要牵手要拥抱还得获得对方同意?
如果敢轻举妄动,被打活该?
后果还要自行承担?
特么的最后还要被起诉索赔?
我靠她姥姥!
尼玛,按照这个规则,怎么应付老妈?
玩呢?!
当我老妈吃素的?!
姜瑾儿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墨若城。
“那你想怎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