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吉他入门 (第2/2页)
虽说进度极快,但这次两位老师却没有大惊小怪。
因为林康的音乐基础本就好得离谱,而且UmG这里都是质量上佳的吉他,比起一般的吉他上起手来会轻松不少。
最重要的是比起刚刚那段清唱和他恐怖的音域广度,吉他学得再快也只能算小巫见大巫,不值得他们再震惊一次了。
“练吉他也是个苦差事啊!”
林康抬起自己的左手,指尖已经被磨得红肿,甚至脱皮了,有些火辣辣地疼。
“有没有指套什么的保护一下?”
身边的木下姐没有回答,而是把双手打开伸过来,有些顽皮地对他说:“摸一下。”
林康看了她一眼,右手在她手指指节和指尖的位置上轻轻抚过。
随即惊讶道:“这触感有些奇怪……是茧子?看上去不太像,摸上去手感更像是……猫爪子上的肉垫?”
布雷克被他奇特的比喻逗乐了,哈哈一笑说:“对的,其实就是茧子,玩吉他的人没有不起茧子的。”
“像我们这样坚持练习许多年的,早就不会觉得痛了,相当于是手上多了一层皮肉,已经成了手的一部分。”
说完,他也让林康看了看自己的手:“看上去不会很明显,摸上去不会很舒服,但可以扛刀扛火,很耐造的!”
木下姐微笑点头:“像你说的手指保护套,我们一般是不推荐新手用。”
“因为从开始的手指红肿甚至流血,等茧子形成后不会再疼痛,这过程象征着一个音乐人的蜕变。只要是真心热爱音乐,这些小伤痛就算不了什么,反而更像是荣誉勋章。”
“wow!”布雷克大喊一声,鼓起掌来,“说得好,凯莉!荣誉勋章!”
林康也被她的话感染到了,打趣道:“好吧,看来要拿到这个勋章才能得到两位老师的认可了,我想我会努力的。”
休息一会儿后又练了半个小时,林康虽然毅力尚可,但手指皮肤龟裂却不允许他再练了。
木下姐也说初学者能练这么久已经不容易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看了眼手表,时间已经来到凌晨1点,林康这才反应过来该回家了,明天还要上学。
于是问布雷克二人说你们走不走,坐我的车送你们一程?
布雷克摆手说自己也是开车来的,而木下姐的意思貌似是她今晚想就留在工作室了。
最后叫上卡明顿,林康本来想去楼上办公室和母亲道个别,但想到自己走得这么晚大概率会被说,而且母亲可能还在开会,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到了第二天,只睡了5个小时的林康强打精神上了一天的课,吃完饭后找时间补了个相当难得的午觉。
时间似乎可以抹去所有,几天过去,关于那次抢劫案的动静小了许多,媒体像是已经彻底遗忘了这件事,学校论坛上也不再有那么多同学关注。
除了课间有几个同学稍微向林康问起来外,似乎风波已经完全过去了。
林康也乐得如此。
那天有人把校门口堆积的媒体记者的照片传上了论坛,密密麻麻的话筒和摄影机看得他头皮发麻,有种梦里第一个从高考考场走出来,被所有人围住的感觉。
下午本来是有球队训练的,但因为晚上的歌剧团演出,所以他不得不将所有精力投入最后的排练中。
时间转眼而过,很快来到晚上6点半,作为小礼堂的音乐室中,已经人头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