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第2/2页)
林霜被收费的结果是,第二天的腰更累了。
请了好几天假,就算今天再累,她也不能请假了。
早上她跟沈阔一起把沈行止送去托儿所之后,就跟他一块回学校了。
走到半路,便看到陆锦棠一边啃着包子一边朝他们招手。
“霜儿,你回来啦!”陆锦棠一走近,便问:“教授现在怎么样了?”
“才刚开始,没那么快可以看得出效果。”林霜说。
“也是,这治疗贵在支持。”陆锦棠点了点头,说:“你明天有空不?我姐今天过来,等她安顿好,明天一起吃个饭?”
陆锦棠知道沈阔非常小气,就算有陆锦娴在,他也不会乐意自己跟林霜一块吃饭,所以只能把他也请了,“你有空吗?有空就一起去。”
“我去干嘛?我跟你们又不熟。”
“那你就别去吧。”
“还是去吧,路上危险,我得保护霜儿。”
“……”
陆锦娴这次是作为教师骨干来省城学习的,为期一个月。时间紧迫,她到达省城的第二天就开始马不停蹄的学习。
学习都集中安排在白天,她只能晚上抽出时间。
所以,饭就约在了晚上,地点在省城的第一家西餐厅。
陆锦娴和陆锦棠兄妹俩是见过世面的,以前无论是陆国涛还是他们方小敏,都带他们吃过西餐。
所以,他们对西餐并不陌生。
至于林霜,她上辈子这个时候的确没吃过西餐,更别提用那些刀刀叉叉了。不过重来一世,这些东西她都会了。
其实上辈子沈阔第一次带她去吃西餐,她也出了不少洋相,可他一点都不觉得丢人,还耐心地教她用刀叉。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有教他用刀叉的这一天。
“你左手拿叉叉住牛扒,右手拿刀把肉切成小块,然后就可以吃了。”林霜一步步慢慢演示给沈阔看。
沈阔看完之后,也跟着做了一遍。
不得不说,相对于上辈子笨手笨脚的林霜,他可谓是一学就会。
几次下来,动作已经非常娴熟了,就是他不习惯这种餐具。
“媳妇,你说我能不能用筷子吃呀?”沈阔小声地问林霜。
“当然可以,只要你想。”林霜笑着说。
“我想。”
“好,我让人拿筷子过来。”林霜说着,就把服务员叫了过来,“麻烦你给咱们来两双筷子。”
“好的,请稍等。”或许是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服务员已经波澜不惊了。
等服务员一转身,沈阔就问:“你怎么要两双?”
“咱们一人一双。”
“你不是很会用刀叉吗?”
“是会用,但我想陪你一起用筷子。”
沈阔一听,嘴角忍不住上扬,他媳妇果然是最爱他的。
坐在对面的陆锦娴强行被喂了一碗狗粮,忍不住吐槽道:“你俩真是完美地演绎了什么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