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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金妮的秘密 (第2/2页)

这身衣服是金妮买给他的,在两人分别前,她对男孩说:“西装是男人的盔甲,穿上它你就会有无穷的力量,不管什么样的敌人都不用害怕,我等你衣襟猎猎,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在西装的上衣口袋里,是一张世纪号的船票。为了不被家族察觉,她给男孩买了三等票,记住了男孩房间的位置。虽然今晚还只是上船后的第一晚,但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来看看她的至尊宝有没有如约来救她。

他来了吗?他真来了吗?好像来了,但又好像没来。男孩低着头,沉默不语。

“金妮,其实我来,只是为了见你最后一面。”最终,男孩还是艰难地说出了他没说完的话,“我们之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跟着我没有好处,祝你幸福。”

恺撒默然,他猜到了在餐厅里金妮对他说的话有可能是谎言,但他没想到,金妮并不是对他说谎,而是在借着和他说话的机会,说给家族派来的两个保镖听的。

她根本没想回家族继承家业,而是一门心思铁了心要跟眼前这个男孩远走高飞。

但是很明显,她没怂,她的男朋友却怂了,虽然她给他买了一身昂贵的西服,将他武装到了牙齿,但临到事前,他还是没撑住场子,畏畏缩缩地,一句话也说不完整。

“说得很好,小姐,你不要闹了,跟我们回去吧。”突然,罗斯柴尔德家的两个保镖出现了。显然是回屋后发现金妮不见了,于是匆忙出来一路寻找。

金妮并不是很擅长匿踪,沿路留下了不少的痕迹,因此被这么快找到也很正常。恺撒早就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和心跳声,因此倒也不意外,只是冷静地躲在暗处继续注视着局势的发展。

“你们不要逼我!”金妮龇牙咧嘴,像一只被激怒的野猫。她从裤腿中拿出了一支格洛克26手枪,袖珍的大小和极轻的重量让这支手枪成为了女士的最爱,金妮一直偷偷藏着这支手枪,为的就是有一天和家族撕破脸的时候能够武装保卫自己的爱情。

她的血统只有c级,瞳孔里的金色淡得几乎看不见,与之相对比,两名黑衣保镖亮着金色的瞳孔,在血统上轻易就压制住了金妮,他们都是b级的血统,整整高出了金妮一个阶级。

至于那个男孩,漆黑的瞳孔里只有恐惧和害怕,他是个普通人,在这种场合帮不上一丁点儿的忙。

两个保镖步步紧逼,将金妮和男孩逼入了角落。

就在这时,带着佐罗面具的恺撒从天而降,他的面罩下,是一双纯净的黄金瞳,A级的血脉点亮了他的双瞳,赋予了他相应的权与力,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两名保镖立刻就开始颤抖了起来。

在龙类的世界里,高阶的混血种仅凭龙威就能压制住低级的混血种。

“你......你是谁?这是罗斯柴尔德家的家事,还请阁下不要多管闲事!”左边的保镖捂着眼睛颤抖地说。

“你们罗斯柴尔德家的中文,都是看的什么玩意学的,一股子戏腔。”恺撒威严如皇帝,双手从腰间掏出两把经过改造的重型沙漠之鹰,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两个保镖,子弹被推上膛,随时可以开火。

两名保镖举起手,朝后退到了安全距离。在凯撒面前,他们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没有一丝一毫的机会,如果敢反抗,立刻就会被沙漠之鹰打得脑浆迸裂。

恺撒露出了满意的微笑,他扭头看向金妮说:“尊敬的女士,我只是一个恰好路过的绅士,绅士是最看不得人倚强凌弱的,你放心,这里交给我,你大可以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比如跟你面前这位年轻的先生私奔。”

他很清楚自己不应该多管闲事,尤其是在如此重要的任务期间。但如果凡事循规蹈矩那就不是恺撒了,更何况这两人的处境让他产生了一点点微妙的共情。

某种程度上他和诺诺是一类人,只是在有些事情上,他比诺诺做的更过火。喜欢打抱不平,到处收小弟,将整个学生会变成了他的私人粉丝俱乐部,狂浪不羁从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但却又总能用个人实力让反对他的人闭上嘴。

恺撒·加图索,如他的名字一样,他是让元老院头疼至极的无冕之王。

金妮兴奋地看向了身边的男孩,但下一秒,她就彻底地失望了。男孩的眼里依然充满了犹豫和怯懦,金妮的言灵·超感让她远比常人对情绪更加敏锐。此刻的她,在男孩的眼里看不到爱,只有退缩和茫然。

她挽住男孩的手松了下来,在恺撒不解的目光中,缓缓走向了两个保镖。

“谢谢你,恺......‘佐罗’先生。”金妮擦了擦眼泪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你知道吗,我的父亲娶了一个日本黑帮出身的女人,当时家族也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但我的父母都很坚定地选择了彼此,他们逃到了日本。身为家族领袖的继承人,我的父亲居然加入了日本黑帮,为了证明自己的忠诚,他毫不犹豫地切下了自己的右手小拇指。”

“家族被父亲的决心震慑住了,他们终于明白如果不妥协的话,他们将会永远失去我父亲这个继承人。所以最后,家族接纳了我的母亲。

“但很可惜,我没有遇到如我父亲那般勇敢的人。”金妮最后回头朝着男孩望了一眼,男孩躲开了她的视线。

金妮重重叹了口气,走到了两名保镖的身后,再也没有回头。

罗斯柴尔德家的三人走后,恺撒冷冷扫了男孩一眼,如此懦弱的人令他充满了鄙夷。从金妮那瘦弱的身躯里,恺撒仿佛看到了一个高贵的灵魂,这让他想到了他的母亲,古尔薇格,那个同样被该死的家族门第给毁了一生的女人。相比加图索,他更爱古尔薇格这个姓氏,以及他体内那一半来自一个“卑贱”人类的血。

“不用给我清除记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男孩忽然说道,“我的父亲是混血种,我从他那里分享了龙的秘密。只是我的血统至今没有觉醒而已。”

恺撒冷笑道:“看来你很喜欢这段屈辱的记忆,我如果是你的话,只会立刻去找一堵墙撞死。”

“随你的便,你尽情嘲笑我吧。”男孩露出一副愤怒的表情,“你们这种天才是不会理解普通人的痛处的。一个没有血统加持的普通人,和混血种之间连是不是一个物种都搞不清楚,你要我拿什么和她在一起?一辈子当一个吃软饭的废物?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抱着头躲在她的身后?如果我和你一样,能够点亮这么纯净的黄金瞳,我会比你更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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