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幕府山下 (第2/2页)
而这些议题,以及应对,也一改过去传统那样“提纲挈领”笼统的说法。
比如,第一条议题,各边防都督府的兵员编制和军费预算。
有关部门,包括财部、户部、兵部、枢密院和各都督府将领,就会各自讨论,而后各自拿出总体意见,交予内阁宰辅裁决。
如果宰辅商议后,得到统一意见,就当场拟定旨意,交付朱由榔批复。
如果意见不一,由宰辅投票裁决,如还不能解决,才交予朱由榔御裁。
在这个过程中,相关大臣,可以当场申辩。
这种程序,看起来好像颇为麻烦,但经历过万历、天启、崇祯等朝政治的大臣们却知道。
这比当年打嘴仗强多了
因为在讨论之前,朱由榔定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无论是什么议题,对策,方案,都必须明确写明计划时间、预算、人员。
简单来说,必须拿出具体数据
比如,陕西都督府军费预算二百万,那这二百万你花在那些地方,养多少兵,有那些编制,组建工作什么时候能完成?
二,任何争执,都不能以攻击个人为前提,论事不论人
如果你对谁有意见,请上疏交予都察院,启动调查程序
这也和朱由榔去年的另一项颇受争议的政治改革有关,那就是修改了都察院的职权。
都察院地位超然,可以弹劾宰相不假,但却往往是过去大明朝嘴巴仗的主要战场。
朱由榔没有废止对方纠劾之权,但却加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可以闻风议事,但事后必须立案调查!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确切事实,现在的都察院是无法扳倒其他官员的。
不过,这并不意味这都察院的职权就变小了
因为还有第三个原则,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有预算,就必须有决算!
这也是朱由榔对于都察院改革,在剥夺限制部分职能的同时,却加强的另一个方面。
财政审计制度
光烈四年,都察院就建立了审计署,但那时候审计署的地位还并不高,只是给内阁和财部打打下手,临时充当下会计。
而现在却不同了,就在会议之前,朱由榔将审计署独立出来,虽然还是挂在都察院名下,但主官由原来正四品的判曹,改为正三品副都御史。
不仅是审计署,整个都察院,都由过去那种零散状态,被整合拆分为四个署:审计、廉政、监察、检校。
除了审计署外,监察署和过去的监察御史差不多,只是集中办公了而已;廉政署专门用于反贪,不是过去那种“风闻纪事”的那种,而更类似于执法部门,可以外派巡视,甚至配属必要侦查武力协助的。
检校署就比较闲了,干得才算是正儿八经“御史”干得事情,记录、收受和保管文件,撰写报告,提供意见,算是真正的“言官”。
每署各自有一位正三品副都御史掌管,下面根据不同工作内容,设置司、科、目三级下属机构。
于是乎,都察院中的“审计御史”,虽然在品级上,只和七部侍郎相当,但在朝中地位却是炽手可热,不下于一部尚书。
从光烈八年,也就是今年的十月份开始,各部门的年初预算,都必须上报交予审计署汇总统计。
并在次年十月份,召开财部、户部、审计三方会议,当着财政部门的面,审计署一笔笔核算去年预算,和年终具体支出是否有差额。
如果有较大出入,审计署有权质询批钱、批货的财部、户部,以及支出的具体部门。
对方必须在限期内给出解释
而与此同时,审计署工作告一段落,这笔有问题的审计报告,将会递交都察院,发起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