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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人生百味 (第2/2页)

林雨也举起酒杯和安妮碰在一起,随后一口喝光。

“你过奖了,我不是什么天才。”

“你这样的技术如果都称不上是天才,那我们是什么?蠢材吗哈哈。”

林雨也跟着安妮笑了,尴尬的氛围一下子缓和了一点。

“欸,说真的。”安妮看着林雨,“你这个技术,得从小就开始学了吧。”

林雨歪着头想了一会,“应该是从六岁就开始学钢琴了。”

“大户人家啊,这么小就开始学钢琴了。”

“就是普通的家庭,我爸是老师,我妈平时就打点零工。”

在酒精的作用下,林雨一点点卸下了防备,毕竟平日里难得有和别人诉苦的机会。

林雨和安妮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两个人的思绪不知道都飞到了哪里。

广场中央的篝火终于被点燃,空气夹杂着汽油和木屑的味道,火星随着五六米高的火焰散落在半空中,温暖的气流传来,广场上四散开的人群瞬间朝着篝火靠拢,围着篝火形成一层层的圆环。

“要去吗?”安妮问林雨,想邀请他一起去在篝火旁唱歌跳舞。

林雨笑着摇摇头,“不了,我不太喜欢。”

“天才果然是不一样。”

安妮和林雨没有朝篝火的方向走去,而是在身后的小土坡上在一块干草堆上坐下。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怪。”林雨问安妮,“一个玩摇滚乐队的人不喜欢热闹。”

“不会啊,我觉得玩乐队的人不正常才是正常,正常的人玩乐队那叫过家家。”

林雨被安妮奇思妙想的话语逗乐了,“那你为什么会玩乐队,你也是有哪里不正常吗?”

“看来你也不社恐嘛,居然还会现学现用。”

“过奖过奖。”

“我啊,我喜欢罗琦,就是那个指南针乐队的主唱,当年被我朋友稀里糊涂拉去看了一场指南针乐队的现场,这一场看下来我就完全陷进去了,我喜欢那种在台上闪闪发光的样子,可惜我没有一副好嗓子,不能像罗琦那样在台上放声歌唱。”

安妮手比成话筒状,在嘴边晃来晃去,模拟唱歌的神态。

“没事啊,乐手也是一样,在舞台上也能闪闪发光。”林雨回道。

“我也是这样想的,我觉得主唱的声音其实也是一种乐器,舞台上的每个人每种乐器都是一样的重要,没有高低之分,我就特讨厌那种以主唱为核心的乐队,没有配乐,你主唱算个毛啊。”

“真的吗,我也讨厌。”

“是吗,看我我们相似的地方挺多的,那我也算半个天才了。”安妮自言自语道,“不对,我没有你那么闷,我喜欢自,我当时加入毒蛇就是因为这是一支自由的乐队。”

“看得出来。”

“我们都是在首都认识的,然后一拍即合组建了乐队,然后就开始在首都的各大酒吧驻唱了几年,后来就开始全国各地跑表演,从东北再到华北,从东南再到西南,这次草雕节就是毒蛇乐队全国‘巡演’的最后一站。”

所谓的“巡演”,不过就是乐队几个人开着一辆面包车,随机跑到一个城市,在当地找表演的机会,不管是商演还是酒吧,给钱就唱,唱累了或者钱快用完了就换下一个城市。

林风那边,高磊同样刚对他讲述完毒蛇乐队的故事。

“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林风有些激动地说道,“在我的规划里,我就想着等我们乐队几个人毕业之后,就去首都发展,然后如果攒够了钱就去上迷笛学校。”

高磊和麦克相视一笑,喝了一口酒之后高磊面带轻松地对林风说道:“我本来以为你们就一两个人是学生,既然你们全部都是大学生,何苦还要去遭那个罪呢?”

可林风的眼神却是异样的坚定,“我不怕吃苦。”

麦克却一盆冷水泼在林风的头上,“你不怕吃苦,那你的队友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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