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为谁风露立中宵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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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法再装傻了。
我说:“无论你说什么,我也不会在他现在这个情况就这么走了,我是人,不是禽兽。”
“陈小姐是个好人,我明白。”冯叔点点头:“我家少爷这么长时间多亏陈小姐照顾了。”
冯叔心里有气,说话夹枪带棒。
我忍下。
同样的答案,我说了一遍又一遍:“我不会走。”
“听说陈小姐在n城有个男朋友?”
我点头。
“在陈小姐心里,少爷和他,谁更重要。”
“他更重要。”我没法骗人:“没有人比他更重要。”
冯叔沉默半晌:“如果你能说,少爷更重要,哪怕你现在是骗我的,我都会让你进去。”
我说:“我知道。”
“可你还是选了他。”冯叔叹了口气:“你甚至都没有纠结过。”
“陈小姐,你喜欢少爷吗。”
我说:“你不必问我这种问题,你心里有答案。”
他也点点头:“少爷是个脑子很聪明的孩子,但是人再聪明也不能免俗。陈小姐也是个聪明人,不管你想利用他还是怎么样,人非圣贤,利益之心里有没有真的爱慕,陈小姐自己心里知道。”
我沉默着捏紧拳头。
“所以,你可怜可怜他,放他一条生路吧。”
“他不见你,因为他眼睛肿的像核桃一样。”冯叔看着我:“他伤还没好,拖着那样的身体在窗边看了你六个小时,伤口的纱布被血洇湿了不知道多少层,昨晚又哭,现在脱水昏过去了。”
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
原来不是他眼睛亮晶晶的,也不是他要睡了,也不是他不想要见我。
我好像能想象得到,他侧过头去,眼泪就滑下来。
他想让我走,只是不想让我看见他哭。
我回想起,他一遍一遍的叫我「小桐」……后来,他的精神力扯着我的衣角,我好像又能听见他叫我「小桐」了。
我应该早点察觉到的。
他的不正常。
“他这样的人,让他见不到你,可能会傻一阵子,也许能把你忘了……但如果你一直留下,他会认为你对他有意,到时候你再离开他,他……”
是啊,程宵现在已经再禁不起折腾了。
我说:“你不必再劝我,我会走,我已经得到我的答案了,这是他的决定,我已经知道了。”
“谢谢你的体谅,陈小姐。”
“只不过,我还有几件事,要拜托您。”
“陈小姐但说无妨,能帮上忙的,我都会帮。”
……
“春色转啊,夜色转啊,玉郎不还家……”
我开着一辆破现代,嘴里嚼着一个面包,开在从m城到n城的路上。
这辆破车是我从大部队里一家连饭都吃不起的一家三口用十个面包换的。
这条路只有我一个人。
我什么都没带。
甚至连五菱都没回去过,父亲、大毛还有初一,我一个都没见。
我只带了一样东西。
风吹的我副驾驶上的书页「哗哗」作响。
是一本《格林童话》。
我的猜测被一一证实。
程宵在书里,大概是为了出了迷幻林把自己折腾成植物人了。
他因为我,逃脱了他既定的命运,所以,我和他在一起,他才会有这么多危险。
他这次没死成,但瘫了半身。
这算是一种「置换」。
我也知道了,如果我在程宵身边,他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危险。
可能最终,他也会为了我变成植物人。
就像依赖着我和程宵在迷幻林中活下来的民众一样,他们在那一场灾难中活下来,就会迎接下一场更大的灾难,然后重蹈覆辙、死掉。
这没有意义。
按照程宵的遭遇推算,如果我参与他们的「剧情」,那么,大毛也会死掉,父亲也会死掉。
就算没死,他们也会和程宵一样。
我已经算是二十四小时待在程宵身边了,可他还是这样的结果。
这说明,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抗衡不了「天意」的。
所以,我走。
我要尽力以最快的速度找到苏熠,让剧情快进到「结束」。
他成功的研究出药物,故事也就到了大结局。
结局后,天道离开,才有可能「改写」人的命运。
父亲他们,就是我拜托冯叔的事情之一。
这一次,我想看看,如果让父亲跟着程琢他们这一队一定会到达n城的人,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既然跟着我会死,那就离我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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