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登岛 (第2/2页)
一定要扶上马再送一程,等到完全走上正轨,才能放权。
邢承恩已经提前安排了很多,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不断产生问题,只能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之间来回折腾。
还是叔辈的邢国举老练,把一些事情已经做好大体框架,邢承恩再填充细节。
骆明能把邢承恩做的规划细化下去,执行能力极强。
何瑶带领流民开辟耕地,人员分组合作,农业有合作社,军人每人分地十亩,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占得股份,如果立功升职的话土地可获得更多。
其余人只能打工还债,还完之后才可以拥有土地。
澎湖主岛的人按户分配了土地,这些人要比流民多享受一些福利。
这里土地很肥,灌溉又便利,何瑶估计一亩田最少能收两三石。
这么一算就是将近十几万石,而且可能更多…
田税邢承恩收两成五,剩下的合作社统一收购,粮食属于统购统销物品禁止私人买卖。
未来几年内粮食始终都不够,自己需要大量移民,粮食储备要足一些,不只是自己人吃,还要把每年的移民考虑进来。
要是逢个天灾什么的都不好说,古时候粮食是最坚挺的。
随着摊子的铺开,各种琐事也是层出不穷,治安问题也严峻起来小偷小摸的汇报不少。
邢承恩干脆组建治安队,让日本武士先顶了上去,这些人暂时谁也不认,只服从邢承恩的命令,是把好刀。
还和邢国举等人商议了一些简单的条例公布出来,张贴告示让大家遵守。
对不识字之人有专门的宣传员口述传达,务必让人人知道条例。
第一条:杀人者死,偷一偿百,强盗为奴。
第二条:抗令抗税,罚役一年。
第三条: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者,罚役一月。欺凌老弱妇孺,罚役三月。
第四条:随地便溺者,罚粮三斗。
第五条:严禁放高利贷,私人放贷利息不得超过一成,没收非法所得,罚役两年。
第六条:聚众赌博者,没收赌资,罚役一年。
第七条:私营盐铁糖酒茶者,没收非法所得,罚役一年。
……
第十六条:遇大战大灾,保安团认为兵力不足,可征发壮丁。
第十七条:家有士兵者,村中派劳力帮其家耕种抢收,(此为军人特权)其他人不得享受。
第十八条:百姓开荒,人均田土不得超过十二亩,余者归公。
第十九条:家有战死烈士,孩子成年前不纳税。名下田产由烈士托管机构监督,其他亲戚不得强占,违者罚没自身财产。邢承恩要养其老幼,善始善终。
第二十条:如有各级贪污、枉法、营私、渎职、欺民、违规,百姓可去信访处上告,由治安处传讯、审查涉事人员。治安团欺民,百姓可去军纪处上告,由纪检处传讯,审查涉事保安兵。
公告就二十条,以后有新情况再调整。
三天时间,岛上一万多移民全部知道了公告内容。
移民对公告也很满意。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是真没有秩序,岂不是人人自危?就算没有生番,也是迟早必出大事。
他们需要官府,需要官员。
他们只是希望官府和官员廉洁一些,有用一些就满足了。
真要没了官府王法,他们自己都会害怕。
因为秩序规矩无法保障,尊卑礼仪无法保障,那还不乱了套,还不得无法无天?
何瑶说过人均十二亩田,根本种不完。
一家老少按四口算,就是四十八亩,一般人家最多只能种四五十亩。
所以,等公告一出台,竟是人人额手称庆,欢呼雀跃。
唯一邢国举不满的是,邢承恩对武夫太好了些,新兵入伍就能拿每月一贯的军饷,还粮食菜肉管饱,一年春秋两套衣服,一旦出征还有赏钱,立功还能获得土地。
大农场组织耕种,人人出力都要按劳力算公分,但是军属不需要出力也算公分,这块儿由政府买单。
邢承恩却说咱们的军人要职业化,这些琐事政府要担起来解决军人的后顾之忧,这样才能成为强军。
这样算下来,一个新卒,一年最少竟然有十二贯的收入,几乎能顶大部分家庭一年的收入了。
而一旦成了老卒,军饷就更加可观,完全能养活一家老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