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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有嘴的话,就开口解释啊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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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手机振动,屏幕弹出消息框。

发信人是猪头,夜世行。

我把他设置为免打扰,把手机放在包里,不再理睬。

到了家,看见烧得几乎只剩下骨架的家,不由得伤感。伤感过后却是释然,早晚要走的不是吗?这地方不过是住了十六年的房子。

昨晚上雨下到了凌晨三点才停,火要多恰到好处,才能烧成这样?

也好,没什么留恋了。

和漆星竹拍完那部戏就是我在这儿唯一的心愿了。

“晚晚。”见我没回他,夜世行竟然找到这儿来了,还抱着毛毛。

这儿是断壁残垣、消防车以及看热闹的人聚集处。

他一步步上前,挂着张无辜的笑脸道: “幸好你昨晚上没在这。”

“我在这,不就如你心意的被烧死了吗?”我轻笑,想离开。

“让你死从不是我的心愿。”夜世行道。

我从他怀中接过毛毛,看他的西装外套上有几根猫毛。

“你到底想我怎么做?”夜世行语调竟然有些委屈,有点像那个傻子了。可是他不是。

“我说了,不要碰我,包括我的猫。”我盯着他的眼睛,想从里面找出一点做贼心虚来。结果没有,他眸子干净的映照了我的愤怒。

“我没有谈过恋爱,就和你结婚了。以前看过的关于爱情的书,也是童话,不立足于现实。我很在意你,但你的心思我猜不到,能不能告诉我?”夜世行站得笔直,犹如戈壁滩的白杨。

想得美,我只会和傻子交心。

“不要丢人了。”那些看房子的人,看向了我们。我不想被人注视,尤其是因为这种事情被注视。

和漆星竹去宠物店,漆星竹都知道演员的私生活不能太公之于众,夜世行明明知道我在演戏,却跑来这,在大庭广众之下让我难堪。

他要是个傻子就算了,可是他现在明明像正常人般思考。

他没有考虑到。

他怎么说是在意我。

怎么可以说是在意我。

短短两天,不在意我淋雨湿透的衣服,不在意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注视。

还不让我在脖子上打粉底。

我都和他商量了,他也不同意。

就这样,还问我他到底要怎么做?

“我很丢人吗?”夜世行拉住我的右手腕,我被他拉得动弹不得。

最害怕的时期还是发生了,有人还在拍照,嘻嘻哈哈的。

“你很享受万人瞩目的时刻吗?我不享受。能放开我吗?”

“不。”夜世行不松手。

我低头咬住了他的手,每次都是被他咬,这次换我来咬他。

还没有咬破皮,他放开了我,把我牙关挪开了。

我转身就走,毛毛紧随其后。

还没有走几步,天旋地转,我晕了过去。

被夜世行劈晕的,一定是。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天花板的大灯亮着,很陌生又很熟悉。

这是夜家老宅的房子,这儿没什么毛病,但有一个缺点,没有信号。

夜世行想干什么?囚禁我么?

我怎么可能坐以待毙。

夜世行不在,应该是把我放在这,自以为万无一失了。

前面的路肯定到处都有障碍,根本出不去。

可是,我有一条可以走——后山。

我想到了新婚之夜的那个晚上,我和漆星竹在山茶花树说着话,又一起散步,最后到了后山。那时我很怕里面有野兽,会吃人的野兽,所以望而却步。可是现在我不怕了,夜世行是比野兽更可怕的怪物。

他不讲理的,也听不懂人话。

从小到大,应该没有人忤逆过他,所以他做什么都势在必得,哪怕错了,一句对不起也没有。

我爸把我卖了,至少说了一句对不起。

他把我打了,竟然找借口。说他被吓到了,觉得我很恶心。

“毛毛,姐姐带你走。”我伸出双手,让毛毛过来。

只能趁着半夜三更走,白天的话,根本走不了。

我不知道现在几点,卧室没有钟,我的手机也被夜世行收走了。

但我知道,无论几点,太阳总会出来。

毛毛是我见过最乖的猫,它跃到了我的怀中,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我没有选择走楼梯下去,然后穿过长长的走廊,走出大门。我走到夜世行的某个房间,从里面拿出绳梯,那是上次夜世行因为我一句话,带我去看他的房间时,注意到的。

把绳梯固定好,我一手抱猫,一手拉着绳梯,爬了下去。

可以拿个包的,只是没有必要。不想再和夜家有任何关系。就不会再拿夜家的东西。

已经不能再拍戏了,逃离这里之后,直接去云南,然后在那联系肖离。

还是有盘缠的,因为我脖子上还有金项链。

找个小金店卖了就是。

走了不知道多久,终于到了花园尽头,后山的入口。

毛毛有些害怕,它有些发抖。

我摸了摸它的头安慰它道: “走出去,就自由了。”

“你知道自由吗?自由就是——可以跟随自己的心,做自己想做的事。”

“笼子里不自由,笼子外才自由。”

毛毛听不懂啊,这话是我说给自己听的。

但毛毛真的没有抖了,可能是,我没有抖了吧。

那些山,站在高处看,会发现,山绵延不绝再久,也有尽头。

我要做的就是从后山绕出去。

昨日夜晚下了的雨,街道上已经干了,可是这后山才不理睬太阳的光辉。

第一脚,我的鞋子就脏了。

脏得理所当然,没有任何意外。

不知道前方路在哪,只是不停地走着。

我的想法是,趁着黑夜走得越远越好,等天亮的时候在看路走,这样说不定能离夜家远一点。

越往上走,路却泥泞,我觉得有些怪异。

按理说,昨天下了大雨,从下午下到了凌晨三点,白天晴空万里,算是晒了一天吧。

水往低处流,不应该越往高处越干燥吗?

这是什么鬼地方啊。

泥土竟然淹没我脚踝的。

我后来每走一步路都是抬着腿走的。

受不了了,找了颗大树,和毛毛坐了上去。

月明星稀,我的鞋里有泥,实在没有心情欣赏这美景。

靠着树,准备先小憩一会儿。

在昏昏沉沉间,一个人影出现在我周围,他红着眼睛,站在我身旁的树干上。

我的头往下砸的时候,碰到了他的小腿。

头磕的很痛,我抬头看了看来人,想把他往下推下去。

结果反而因为保持同一个姿势太久,脚麻腿麻,掉下了树。

毛毛身姿敏捷,在我掉下去的瞬间,抓住了来人的裤脚。

“叛徒。”我摔了个四仰八叉,头着地,陷入了泥土里。

晨光熹微,来人抱着猫,跳到我面前道: “你知道你走了多久吗?”

我翻过身,心想,反正都脏了,无所谓更脏,不再理他。

怎么这么倒霉,两次想让夜世行吃点教训,结果都偷鸡不成蚀把米。

“你不吃饭,你的猫不吃吗?”夜世行从包里掏出把猫粮,蹲了下来,放在手心,毛毛很没骨气地吃了起来。

我继续滚着,我要滚下山坡,滚得离夜世行远一点。

夜世行把猫粮放地上,站起来,用脚踩住了我的头发。

滚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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