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9章 三义绝 (第1/2页)
九九读小说网 www.99duxs.cc,最快更新家父万历爷!
会议室里,朱常瀛面色阴沉的能滴出水来。
猪笼案的调查进展神速,有自首人,受害人也没死,又有东头村村民作证,关键还可以动刑,所以不几日也就水落石出。
本以为是通奸案,然而却是乱伦案,实际上又是卖淫案,其狗血剧情简直惊爆人的眼球。
话说苦主卢秀儿也是凄惨,与刘家长子刘家栋虽婚却没有子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个时代的女人没有孩子简直没有活路,活的比狗都不如。
刘家栋出海死在外头,女人更没了依靠,沦为刘家牛马。牛马也就罢了,她那小叔子刘家宽也不是个东西,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一次酒醉回来,竟把嫂子奸污。
自此而后,这卢秀儿便沦为刘家宽的玩物,两个老东西初时还喝骂几句,久之也就见怪不怪。这还没完,刘家宽嗜赌如命,外边欠下利滚利的高利贷,又打起了嫂子的主意,逼着卢秀儿给他那些赌友陪睡。
渐次以往,这刘家宽似乎突然就开了窍,打开了发家致富的大门,先后几次跑回潮州老家诱拐三名女子为娼,后又伙同本家几个不务正业的堂兄弟私设赌档,黄赌一起搞。
尼玛,还真让他混成了四邻八乡一霸,这两年没少赚那黑心钱。
卢秀儿似乎也认了命,做起了娼妇加老鸨,赌场床第,吃喝玩乐,总比给两个老东西做牛马来的要强。
而董本昌为赌场常客,一来二去的同卢秀儿打的火热,最后竟密谋携款潜逃。
只是这卢秀儿胆小懦弱,脸上藏不住事,为刘家发现端倪,一顿好打便什么也都招了。
话说这刘家也是狠毒,恐无端端把人打死露出马脚惹上官司,便将通奸的罪名扣在二人身上,以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了。
只是那董本昌虽然孤身,无亲无故,但为人世故,也结交了一二朋友,半夜里被救,逃进城里来。
这便是猪笼案的整个案情。可以说,涉案人没一个好东西,那卢秀儿虽可怜,但论整治那几个娼姐,手段也不差她那黑了心的公婆。
怎么判,自有法度,但背后映射出的社会现实却令朱常瀛细思极恐,不寒而栗,所以就把督谏院的几位主要负责人都叫了来。
朱常瀛要向旧制度开炮!
“袁公,孤记得曾经与你就《民律》中有关夫妻和离一项有过争论,而且至今也没有取得一致。今以刘氏所作所为,先生仍旧认为旧法不可更改么?”
“唉!”袁可立叹息道,“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殿下莫要揶揄老臣,老臣也对此等恶翁恶姑十分厌恶,更对刘卢氏遭遇心怀怜悯,只是改弦更张谈何容易?便改了,百姓不认,也无法推而广之。”
“但改总比不改要强,明知是病而不治,同讳疾忌医有何区别?”
袁可立沉默片刻,回道,“老臣愿闻其详。”
“有关夫妻,法有七出三不去,我意再加三义绝。夫恶可义绝,翁姑不善可义绝,夫亡无所养可义绝。”
所谓七出,即休妻的七个理由: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
所谓三不去,即保护女人不受抛弃的三个条件: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糟糠之妻不可弃。
所谓义绝,乃是一项强制离婚的法条。按律,夫妻任意一方存在伤害、杀死对方亲族等重罪行为时,由官府裁决,强制离婚。
前两者大明百姓无人不知,但对于义绝,则知道的少之又少。
朱常瀛曾仔细研究这个义绝的作用,源出亲亲相隐,实际是把亲情放在夫妻之情的前面,用以区分原告被告。比如有人打死了老丈人,那就必须先离婚再宣判,否则就会牵连女人,如此这案子也就没法判了。
总之,有关夫妻和离这一项,通篇对女性是十分不利的,三不去就是对女人最后的怜悯,然而并没有实质的保护,有时候‘不去’比‘去’了更惨!
就比如卢秀儿,即便丈夫死了,只要翁姑健在而且不放她,她就不能再嫁,死活也要耗在刘家,生不如死。
朱常瀛当然不满意这样的法律,源于他那颗尚未泯灭的同理心,也源于现实需求。可以流动的女人是有利于社会安定的,最起码可以增加社畜劳动力。
当然,朱常瀛也不敢大改,不要说男女平等,便七出三不去也不敢动,甭管合理与否,婚姻十规就是维系当下婚姻制度的基石,时机未到,改也无用。但不妨加上那么几条,这是朱常瀛最后的倔强,也是卢秀儿一案带来的契机。
“夫恶可义绝,翁姑不善可义绝,夫亡无所养可义绝。”袁可立沉吟许久,微微颔首,“老臣以为可行,推己及人,若刘卢氏乃我姊妹儿女,为人欺凌至此,老臣定要提剑诛杀刘氏,以解心头之恨。只是尺度有待拿捏,否则恐乱了纲常,败坏人伦。”
朱常瀛心中暗笑,果然用对了人就是爽快,袁可立嫉恶如仇,最见不得这等人间不平,只要他支持,那么这三条便能有力的推行下去。
“这是自然,具体细则就请先生与有司斟酌推敲,纳入《民律》”
“老臣领命,殿下宽仁,这是瀛州百姓的福气,老臣敢不尽力。”
若说感谢,瀛州的女性确实要好生感激朱老七,女校一大把,许多行业中也不乏女性职业者,比如教师、医生、护士等等。而裹脚之风在瀛州更是不存在的,谁家有女人裹脚,那就不要做官了,而且下溯三代!
虽然仍旧谈不上平等,许多女性转了一圈又回归家庭,所学似乎无用,但这只是个基数问题,受教育的女子还是太少,不足以撼动基本盘。
还是要交给时间,急也无用。
是彻底的改变还是循序渐进,见缝插针?显然朱常瀛没有选择,只能是后者。机会难得,趁势而上,为女人争取了几分抗辩机会之后,朱常瀛又同袁可立等人讨论有关五刑十恶八议等法条。
所谓五刑,笞、杖、徒、流、死。
每项又有诸多细分,比如死,就有凌迟、戮尸、腰斩、枭首等等,古人认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所以就发明出这般多死法。其实很没有意义,死就死了,绞刑留具全尸,枭首给个痛快,朱老七认为只保留两个就够了,弄辣么多幺蛾子干嘛。
至于不致死的刑罚,也要调整,打人的不好,但追赃罚款要增加。就比如偷盗,怎么能只打板子追缴赃款蹲大狱呢,还要罚款,包括并不限于房子土地家财等等。没钱?那就劳改,用劳动力来偿还!
再有,华夏历代的司法其实是侦讯同审判不分家的,定罪前刑讯逼供,定罪后施加惩罚,绝大部分犯人,其实是糟了几遍的罪。到了朱常瀛这里方才正式分家,独立运行,侦讯归于警署,审判归于法庭。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分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