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节探路过程 (第2/2页)
不用手,我可以用脚探查啊,虽然感受差一点点,也差强人意吧。
中埋伏,就在此时。
突然我的脚在水下感觉到了异物,不对?
我闪了,闪避得非常快,但还是受伤了。
很显然,警察很阴险,还不讲武德,但我闪了,可是闪避得不利索,所以我受伤了。
我的脚踝似乎是被尖刺划出了一道血口子,疼得钻心。
不用猜,水底应该是布置了捕兽夹一类的暗器。我也相信,如果被这样的捕兽夹夹住,脚踝骨破碎,是最轻的伤。
如果我今天真的被捕兽夹夹住,我的小命肯定就交待在这儿了
腿骨碎了会死人吗?
腿骨碎了虽然不是致命伤,你就认为下面没有铁链固定吗?
我是来探路的。一小时内不回去,疯狗是认定我越狱逃跑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我只能在这儿,等死。不仅如此,我还间接害了钱盈盈的性命。
捕兽夹是捕兽的,人很聪明的,用手掰开不就行了。
我只能说没见识。
是因为你们没有见识过真正的捕兽夹。
能将大型野兽的腿骨轻易夹碎,其力量是多大,现在有概念吗?解开的办法,是需要工具,使用杠杆原理,才能松开的。
再说了,警察是人,他不讲武德设置了这个陷阱知道是捕人的,可能让你轻易解脱吗?
实在还不信,你就亲身试试。
我庆幸我闪得快,没有被夹住,同时我也怪自己太小心地想探查一番,才导致了我现在的受伤。
这一下好了,受伤的我,想回去可就遭罪了。
受伤的脚踝,我再也不敢沾水了,因为这是粪水,下水,一但感染,我小命不保,我怕死啊。
现在清理伤口的最好办法有吗?
有,用我的口水。必须将伤口用口水舔一舔。为了将伤口感染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我只能,将伤口处的粪水舔下来。
想想就恶心,但我怕死啊。
我清理完伤口吐了,从这一刻起,我有了洁癖的坏毛病。
而且不能听到什么扭一扭,舔一舔的破广告词。一听到我就砸碎播放设备,还狂吐不止。
脚踝伤到了,再也不能沾粪水,不然的话,我刚才弄了一嘴粪水的罪,算是白费了。
怎么办?
能走的地方,我玩单脚跳,可需要爬的地方,我怎么办?
给我闭嘴,不许笑。
我玩小狗撒尿。将伤腿举高高,手足并用,三条腿爬。
形象是差了点,但谁能够看到,我自己不说,谁知道,我要活命,我怕死不行吗?
有些事情的发生,充满了喜感敬请期待第二十六章节安史之乱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