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四十四 一切遂成定局 (第2/2页)
说着,萧如薰把笔递给了前田利家和德川家康。
“签下吧,只要签了,这场不该生的战事就该结束了,丰臣家呢就上奏你们的天皇,给德川氏封一个高官,封一块封地,不比他之前要小的封地,其余的哪些人呢也最好都一起封了,安抚一下,丰臣氏的人呢就把之前德川氏旧的封地给接收了,就等于是换封地而已,大家各取所需,安享太平,从此止干戈,不再征战,对酒当歌风花雪月,岂不美哉?”
德川家康早就意动,而且心里还有些别的心思,看了看这四百万的银子,还有石见国的所谓五十年“租借”,下了下狠心,下笔签了自己的名字,顺带着还把一系列同盟里的东国大名的名字也给签了上去,然后盖上了一枚印章。
前田利家看着德川家康签字签的十分痛快,心里一慌,想着德川氏签字了而自己不签,万一叫萧如薰不痛快直接和德川氏结盟,自己不就倒大霉了吗?
但是这四百万银子和石见国的“租借”,这……这实在是难以让人接受,但是他转念一想,德川家康也承担了同样的事情,也要付四百万两银子和石见国的租借,这种事情不是他一个人承担,就算是骂名也有两个人一起分担,上面还有一个丰臣秀次当冤大头,这样一想,前田利家也觉得轻松了一些。
眼下不签也不行了,德川家康这家伙已经签了,自己不签的话会成为众矢之的,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等过几年翅膀硬了再说。
这样想着,前田利家犹豫许久,到底还是落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和丰臣秀次的名字,盖上了印章,至此,《大明日本互助友好条约》正式生效,具备了法律效应,如果日本方面违背其中的条款,明军将有理由直接动战争。
石见以法律的形式被日本的最高领导层“租借”给了大明,等于默许了大明在日本五十年的银山开采权,加上三个海岛,明军足以在海上构筑一条防线,使得日本始终不能继续将自己的目光投向朝鲜。
条约签订之后,在萧如薰的安排下,以德川丰臣双方目前所实际占据的土地为划分标准,将日本一分为二,属于德川势力的地区包括整个九州、长门国、周防国以及四国地区的伊予国,剩下的地区归属丰臣氏,丰臣氏的自我分封萧如薰不干预,而德川氏的自我分封中,依照德川家康的恳请,萧如薰亲自进行了划分。
德川家康得到了肥前肥后筑前筑后四国为领土,依然是百万石大名,而剩下的二十多个大名则被均匀的分布在其他的地区,每个人的等级都在十万石左右,保证了德川家康的盟主地位。
德川家康表示满意,表示今后一定服从萧如薰的安排,会尽快的整理好内务,年内必然向大明朝廷缴纳八十万两白银的赔偿银,争取五年之内把欠款赔付完毕,同时向萧如薰请求和大明展开正式的堪合贸易,可以合法的前往福建浙江等地和大明做生意,当然也会开放自己麾下的港口和大明商人做生意,而且大明商人做生意不用缴纳关税,并将受到德川氏的保护。
一切遂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