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阻断性孢子繁殖技术 (第2/2页)
老总的意思在文字中已经很明确了,从人类展进步的角度出,肯定是赞同大于反对。再加上快速审议二字,就表明在一周之类就要出结果。
对文字中隐含的意思要是不能理解,官员们就得回家喝稀饭了。
于是,两天后。
常务会就组织科技部、民政部、司法部、改委、国安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科院、中科院BJ基因研究生相关专家等相关人员一百多人进行大讨论。
科技部:我们觉得此项技术可以推行,这对国家的科技来说是巨大的贡献!我们在人类生命科学技术上将彻底领先美国!
国安部:我反对!混沌生物是一家私人公司!开放孢子繁殖技术已经是犯了大忌!要是再开放此项决定,那国家的尖端技术都被一个私人控制了,对国家安全来说是很不利的!
司法部:我持保留意见!包括孢子繁殖技术在内,这几项技术虽然没有明显违背哪条法律,但是违背人类的伦理。
中科院:我强烈要求推广此项技术,这对我们国家的人民来说,是一件相当有利的事件!知道每年换肝癌、肾衰竭等疾病死亡的人都多少吗?知道一般的器官移植要多少钱吗?普通百姓负担不起!但是这项技术推广后,这些疾病花费最小的钱得到最好的治疗!
民政部:我赞同中科院李教授的观点,每年民政部为肾衰竭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负担的治疗费用就高达十多个亿!而且从我们历年来分析的数据得知,国人现在致贫的主要因素的就是患重大疾病!要是此项技术推广,降低了相关的治疗费用,也能大大减轻国家的患者家庭的负担!
社科院:我赞同推广该项技术,其实在伦理方面根本没有任何的问题,我看了混沌生物的技术报告,在胚胎没有形成胎儿之前,它就不具备所谓的rn权。如果这项技术都要禁止,那么duo胎为什么不禁止?这更残忍!
卫计委:我赞同社科院陈院长的观点,这项技术应该是利国利民的重大明,不仅仅是有利于国人,更有利于全球患者。如果此项技术推广,将最大程度避免器官移植的黑市,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改委:我赞同……
国安局:我不同意!依然反对……
常务会为此项决定连续谈论了一整天,最后主持会议的zong理拿出共和国老总的批示念道:“望常务会从人类展进步的角度出审理此案,所有我想老总的意思大家都应该明白,也希望大家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
经过两天的激烈讨论,几方终于达成了公司。
ZF同意阻断性孢子繁殖技术在国家的主导下实施,该项技术是国家一级保密技术,必须由国家主导,在国立医院实施,实施对象由医院鉴定后认同可以进行器官及相关集合移植的病人。
混沌生物及先关科技人员不得将该项技术作他用,若混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该项技术出售与他国或与他国进行合作,必须报国家备案,并征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