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凝胶 (第2/2页)
“林队,您确定这凝胶是一开始就附着在灯泡表面的吗?凶手又为何选定了二楼这间书房作为起爆点?”
大林先生望向陆一,露出了志在必得的微笑。
“原本我是不确定的,甚至你刚刚叫我观察那块碎片的时候,我都没太在意。
但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顺序性的问题。且不说这些凝胶是哪来的,假设它原本就存在于这个房间,是某些家具拼接处用来粘连的工具,那就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了。
灯泡碎片粘在了地板的凝胶上,岂不是说,这凝胶需要比灯泡更先爆炸、更早的融化在此?
这不符合爆炸现场的逻辑事实,也不符合凝胶与玻璃的熔点温度排序。我们已经推出了事故检验报告,是灯泡最先炸裂、引发了电火花,从而将高浓度的瓦斯引燃,并形成‘热链式反应’,最终炸毁整栋房屋。
所以说,这块凝胶只能是和玻璃一起飞散开的,而后在大火中渐渐融化,火势得到控制后又紧紧粘在了地板上!”
陆一闻言,露出一副“受教”的表情,全程听得非常认真。
大林先生继续分析道:“至于你说的,罪犯为何选定在二楼书房引火,我猜可能和瓦斯的浓度、以及台灯的电流功率有关。
瓦斯的质量比空气略轻,它从一楼厨房开始蔓延,缓缓向上扩散,经过一段时间的堆积,二楼和三楼的浓度也绝对能达到遇火易燃的程度。
而这间书房的台灯,则是起到了延缓灯泡爆炸时间的作用。通常来说,台灯功率比家用大灯更低,因为它只负责照明一定区域,大灯却是能够照亮整间屋子。
如果把这个灯泡装在大灯上,超高功率会导致它迅速发热膨胀,也许等不到瓦斯布满整栋房屋,它早早就炸碎了。”
听到这,众人已经对本案的诸多细节有了明确概念,似乎大林先生的推断完全贴合事实真相!
“好了,虽然我们现在知道了此人的作案手法,但案件本身仍然存在许多疑点。最起码,我们目前连嫌疑人的范畴都无法锁定,更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罪犯的身份!”
大林先生说着,朝陆一身旁的几位警员下达了指示。
“你们几个,先去附近的商店找找这类劣质灯泡,然后买管凝胶,带回联盟大楼用台灯测试一下,看看大约多久会发生自然爆炸。”
闻令,几位警员敬了个礼,快速离开了别墅。
大林又望向陆一和拜迪。
“你俩跟我走吧,咱们去做另一项测试,看看从这里开车到北部的珠宝店,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说罢,大林先生转身就走,陆一连忙跟了上去。
“您是想确定两个案子之间的联系?”
“嗯。”大林点了点头。“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吗?北部那桩盗窃案的犯人,是一家五金店的老板。”
陆一顿时眼前一亮。
“噢!对!我还在震惊于您刚刚的推理,差点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忽略了!”
陆一被大林先生打开了思路,劣质灯泡、耐热凝胶,那位五金店老板,不就刚好非常熟悉这类工具吗?
此人的作案嫌疑越来越大了,如果灯泡的爆炸延时与这段车程所耗的时间大致相同,那么接来下的任务,恐怕警队需要仔细寻找他在别墅中留下的痕迹,以证明他在案发前曾来过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