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父亲的过去 (第2/2页)
可恶,要不今晚去试一试?
可是自己一个大男人去酒吧也太无聊了吧,要不要叫上易泰颖?
想了想,李闲还是摇了摇头。
酒吧他觉得并不适合自己,前世自己也去过一次酒吧,是和同事去的。
去的是那种大型酒吧,就是小说那种会有什么神龙套餐的酒吧。
只能说,在里面,你只要有钱,服务就会非常的好。
上个厕所,都有人给你递热毛巾。
服务周到吧,30元一次。
那还是他们那种小城市的酒吧,要是大城市,价格不得飞上天?
在李闲眼里,酒吧就是消金窟,只要有钱,你就会玩的很开心很舒服。
只是李闲就是喜欢不起来。
从小到大,李达富对他们三姐弟可以说是非常的宽容了。
李达富只在他们面前发过两次脾气。
一次是姐姐说要纹身,遮住手臂上的一个胎记,第二次是妹妹的高考毕业想和同学去酒吧。
李达富从小就教育他们不要这么去做,结果姐姐和妹妹都触犯了这个底线,那时候自己老爹还发了挺大的脾气的。
嗯,就说最近的,也就几个月前妹妹想去酒吧的时候,都差点吃上藤条焖猪肉了。
那时候妹妹还挺委屈的,没有和同学去到酒吧,最后的毕业聚会她都没有去成。
一度和父亲的关系非常紧张。
只是后来听说她们班去酒吧的女生出事了,连大学都上不了。
他们的关系才缓和起来。
前世一直等到23年的时候,老妈在过年的时候才和他们说,为什么老爸这么抗拒这些。
是因为老爸年轻的时候就是个混人。
李达富原本是电城的人,老家是住在海边的。
海边的风气比较彪悍,那时候老爹也想紧跟潮流,15岁跟着同村的一个正式工,跟着干了几天活,还没有工资那种,就只是看上去威风。
在那个村里人带领下,他出入了不少场所。
而老爸那些同事,不仅有纹身,还是个个纹的龙虎关公这些,看着霸气侧漏的,就连女的,也有玫瑰花在身上。
他们‘公司’老总下班后就喜欢带他们去酒吧玩。
玩的高兴了,就会给一些人发一小包的东西。
然后就有一些同事去领那些小粉末,到一边开心的玩去了,就连他们身边的美女都不管。
所幸那时候李达富才十几岁,只是学会了抽烟,暂时不敢碰那些东西。
而同事们的眼神有些暧昧,也没有强迫他们。
结果在李达富“入职”了一个星期,他们就被警察蜀黍捣毁了。
他的老板还有好几个同事,在六月份的时候吃上了花生米套餐,李达富那时候被吓坏了,都以为自己也会吃上花生米。
结果在家躲了好多天,也就是有几个蜀黍上门问了他都干了什么,做了些笔记,教育一番后便不管了。
之后李达富在家乡上了两年高中,就跑到鹏城打工。
之后就认识黄丽霞,老家没有多少土地,分家的时候年龄太小,他家的土地都被上面几个哥哥瓜分,唯一一小块的还是祖屋旁边的,只有一个厕所那么大。
在鹏城奋斗几年,他也存了点钱,那时候他已经和黄丽霞扯证了。
老家没有容身之处,李达富一咬牙,最后跑到宜城跟黄丽霞生活。
所以父亲是非常抗拒纹身人士和去酒吧的人。
而李闲则是在想,有没有可能,带父母都去酒吧?也让妹妹见识一番,打消她心里对酒吧的一些滤镜。
也改善一下他们父女的关系呢?
哎,我这做大哥的,真是太辛苦了,满分大哥不外如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