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写字漂亮会写稿 知青李红成偶像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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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芝看着李红的手,五指粉白,如笋一样,指甲里看不到一点黑色的泥。昨天扒麻杆的黑乎乎的手,竟然被她洗得如此干净。兰芝看着自己的手,指甲缝里怎么也洗不掉的黑色。有点自惭形秽,想问问李红如何把手洗这么干净,又觉得实在是尴尬。那一刻,她相当的羡慕李红,如果自己也读了高中,会不会也能像李红一样,手没有这么黑,文化水平令人羡慕。
在兰芝的印象里,李红是个完美的人。她爱干净,干完一天农活,无论多累,第二天出来都是一尘不染,从头到脚,没有一处是灰尘。仿佛她从来不属于这里,却也能把这里的工作完成得很好。
李红写的字相当好看,兰芝看到过她给生产队长写的发言材料,行文流畅,笔走龙蛇,蘸水钢笔写的字,没有一处漏墨,一看就是多年书写的功底。看着李红写的字,兰芝觉得自己的字简直不叫字,和虫子爬差不多。就这还是班级排名第一的,突然觉得自己也没那么优秀了。
兰芝逐渐进入了劳动状态,城里来的李红也看起来更像个农民。以前穿着城里时髦衣服的她,如今穿着和兰芝一样灰色的上衣,黄色的裤子,军绿色的胶鞋。两条麻花辫剪掉,梳上了短发。
一天,大家都在地里干活。听见邮递员在地边上喊:“李红,你的汇款单!”在地里忙的李红赶快来到路边,接过邮递员的汇款单,一看是长春日报社给发来的稿费,自己投稿被采用了。
“姐姐上了《长春日报》了!”李红8岁的弟弟李志敏飞跑着回了家,和爸妈报喜。
一时间,李红成了金家村的名人。能在长春市的报纸刊登稿子的人,那得多大的才华,说起李红,仿佛在说一只金凤凰落在金家村。
李红一直是老样子,每天上工劳动,晚上回家在煤油灯下写作。
一次,兰芝去李红家做客,看到她家有很多藏书,除了课本还有很多苏联文学书籍,比如《静静的顿河》、高尔基的《童年》等。
李红看到兰芝喜欢书的样子,答应把书借给她读。
兰芝开心的把书拿回家,放在了自己的衣服包里面,准备不忙的时候看。晚上回家的时候,发现家里氛围不太好。
妹妹兰梅又在那里骂骂咧咧,以为她在学校受了委屈。结果她在告状,说兰芝看闲书,不学好。淑芳骂了她一顿,觉得她一天挑理,不合群。
兰芝看着那本高尔基的《童年》,封皮被撕得四分五裂,扔在锅台上,像一卷点灶火的纸。她上前拿起书,把封皮一块一块捡起来,回到里屋,漠然地坐着。
淑芳在做晚饭之前,用少量的面粉打了半碗浆糊,端给兰芝,让她自己把书修补好,还给知青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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