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皇帝直接卖给个人买家,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第2/2页)
从这个角度来说,三百万李素觉得花得值。
关羽想明白这番道理,才心服口服地叹道:“罢了罢了,是某太过轻视虚名,贤弟此举,确实深谋远虑。”
李素笑道:“若非兄如今滞留京师,无处立功,不然也为兄长谋个一官半职。武官比文官管得松些,五百万的别部司马,都是可卖可不卖的。到时候弄个三四百万钱不动声色送到西园,朝廷另以勇武善战为借口授兄别部司马,含糊混过去,岂不美哉?”
关羽义正辞严拒绝:“某不屑为之!”
李素看他那么坚贞不屈,想了想还是别跟关羽提这种事儿了。
大不了将来时机恰当的时候,自己神不知鬼不觉把事儿办了。
有些事情还是不知情比较舒坦,可以一直“真香”下去,知情了反而容易伤自尊。
……
第二天一早,李素分两次,先给了刘虞八百万,然后又往西园送了三百万。
各自行事都很隐秘,交接也非常巧妙,总之就是能确保对方收了钱肯定办事。
就让刘备集团“骄奢淫逸、贪婪堕落”的恶名,都由我李某人背负吧!其他人都不知情!
作为代价,就是刘备集团的活动经费,也全部由咱支配!
刘虞拿到钱之后,也不含糊,直接送到某个地方,然后求见了天子。
听说是大宗正求见,皇帝刘宏还是非常给面子的,挺快就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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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内之后,刘虞直接要求屏退左右,刘宏也从善如流,把十常侍的人都暂时调开了。
十常侍似乎知道刘虞想干什么,也知道刘虞没威胁,很有眼色地退远。
刘虞拱手陈情:“陛下,臣以为,如今天下大乱,不可堕志士报国热情。明日朝议,当实授宗亲刘备正六百石官职。此人如今骤得盛名,为天下志士关注。只有让他无偿得官、才能一并鼓舞那些关注他的志士。
臣今带八百万钱前来,求陛下授其官后,再下明诏声明其并未花钱,给天下报国志士留点念想。”
刘宏一开始还有些懵逼,都没反应过来,为什么刘虞明明是多给了钱,态度还这么客气。稍后才反应过来,那两百万钱是额外下诏的劳务费。
还是大宗正忠心为国啊!其他公卿怎么就没想到这样为朕分忧呢?
“此议大善!朕便恩准所请!宗伯,以后还有这样应该弘扬的义士名臣,尔等应该及时劝谏于朕!”刘宏欣喜准奏,似乎在为自己现了一条新的财路而兴奋。
反正大汉朝的吏治都烂到根子上了,举孝廉制度已经荒谬到了各种疯狂作秀和利益输送卖人情。
就算朕不卖,地方上的太守们就真的毫无私心举荐贤才么?举上来的一样是关系户啊!而且那些关系户送的好处,还被手握举荐权的太守赚走了!
这多让刘宏心疼?
在他看来,他是皇帝,天下的官位都是他拿来做人情的筹码,凭啥要让地方官上下其手?
皇帝直接把官卖给个人买家,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不好吗?
可惜的是,他的兴奋并没有引来刘虞的响应。
刘虞语气沉重地叹息劝谏:“陛下,天下有多少真正的道德义士值得如此明诏特赦,您还不清楚么?而且人一多,必然行事不秘。
到时候大家心知肚明,知道别的‘明诏特赦’的人也是给了钱的,甚至是比平常人给得更多,那么那些志士的名声,恐怕会更受摧残!
老臣此议,只是偶尔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还请陛下……唉。”
刘宏又有些失望:“罢了罢了,那这种举动,便少做几次吧。朕今日便授宗伯特许,从此以后,凡是要恩旨特赦、免贡上任的清官,都由宗伯上报。该当如何,好自为之。”
卖官也是有不同的销售渠道的,平时哪怕是西园卖,刘宏也得给十常侍这些营销部工作人员分提成点数,这是古今皆同的,不可能让宦官们不拿钱白干事。
宦官并不是坐着收钱的,他们也很辛苦。要跟官员讨价还价、商量扣率。淡季还要主动打折促销、拉拢转化潜在客户。比如崔烈就是典型的“可买可不买”的潜在客户,是因为遇上大促、折扣力度大才没忍住掏钱。所以一定要给宦官一些好处,鼓励他们抬价和促销的积极性。
所以,如今再特许刘虞,也不过是刘宏在这末法之世,最后再多开辟一条秘密销售渠道罢了。这条销售渠道不会被其他经销商指控串货,还能卖出高价,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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