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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似是故人相见 (第2/2页)

江雪籽无声地抿出一抹浅笑,伸手摸到包包里的钱夹,刚要掏钱,已经被男人用言语制止住了:“不过十几块钱的事儿,不必还了。”

接下来两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大约两三分钟,江雪籽扶着床边的木柜站好,朝男人微微点了点头:“今天多谢你们。”说完,将包包抱在怀里,迈开步子,慢慢地往病房外挪去。

展劲记着她头部的伤,并没有伸手拉她,而是迈开步子,三两步就赶到她前头,挡在她面前说:“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家。”

“不用了。”江雪籽始终低着头,不知道的人会以为她是腼腆,可展劲就站在距离她一尺不到的位置,可以很清晰地捕捉到她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多年的侦查工作经验告诉他,这个小女人脸上的表情,叫做敬而远之。

展劲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第一次见面的人,会对他有这种明显打过交道之后才会产生的情绪。他微微皱起好看的眉,话到嘴边又忍了回去,开口道:“小姐你不用怕,我没有其他的意图,你现在还有轻微脑震荡,我送你到你家附近就把你放下来。”

江雪籽的声音依旧淡淡的,听不出什么情绪:“不用了。我习惯性晕车,而且我家离这儿不远。”她轻轻牵动嘴唇,又道了一声谢,迈着缓慢的步伐,按照指示牌,朝有电梯口的方向走去。

这次,身后那个人没有再执著地追上来。

乘电梯到了一层,江雪籽慢慢地走出医院大厅,在街边站了一会儿,最终选择走向公交车站。

她每个月的钱实在有限,从这里打车回家,少说也要五六十块,可如果坐公交车的话,只需要转两趟车,一共也花不到三块钱。省下来的钱足够她一个礼拜的菜钱,或者可以买一盆刚刚相中的蓝色风信子。

伴随着车厢的轻微晃动,江雪籽坐在靠近车门的位置,脑子里仍然有些轻微的嗡响,晕晕沉沉的,胸口不时涌起轻微的呕吐感。沉静悦耳的男声再次在耳畔回响,与记忆里那道略带青涩的少年嗓音重叠在一起,江雪籽突然觉,自己竟然有些记不清他过去长什么样子了。

意识蒙眬间,听到有人称呼他“展队”“展哥”,再加上他说话的声音、腔调、习惯的语法和用词,以及最后那状似无意的淡淡一瞥,江雪籽足以确定他的身份—全B市无人不知的展家二少,展劲。

原来他已经从部队回来了,而且还当上了特警。

近几年,展家几个小辈在军、政、商三界个个混得如鱼得水,就连当年为人最不着调的七少如今都是军队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这十年来,其他几家跌宕起伏,各有成败,唯独展家展得是一日比一日好,年轻的展家人,个个都成了能够独当一面的好儿郎。

展劲本来就是展家少一辈里最有出息的孩子,当初外公就曾说过,谁家女儿要能嫁给这展家二小子为妻,用不了十年,肯定是军界的第一夫人。

可现在这些都跟她没有关系了。

江雪籽的额角上贴着一块纱布,手扶着前面的椅背,无声地抿出一抹笑。

此时,展劲皱着眉站在医院的窗边。他的视力非常好,从这个位置望出去,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个女人一路缓慢地走出医院门口,站在那里了一阵呆,然后走向公交车站。

他早就知道她刚才说的那句“离家很近”不是实话,这附近的居民区都是医院家属楼,要是住这附近,根本就不是她那个走法。

远处徐步走来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白面医生,身高比展劲要矮一些,容貌却斯文俊秀,非常出众。偏偏这厮还非常了解自己温暖笑容的治愈力,一路走来,毫不吝啬地施展自己招牌式的笑容,惹得往来的护士还有女病人频频侧目。

人还未走到近前,这小子就先笑着出声:“哟!这不是展哥吗,不急着回局里了?还是专程等我请吃饭呢?”

展劲的眉瞬间舒展,目光却没有离开远处那道荏弱的灰色身影。

宋枫城顺着他的目光一望,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笑着调侃道:“这可不像我们展哥的作风啊!瞅着顺眼就黏上去呗,戳在这儿一脸萧瑟算怎么回事儿啊!”

展劲终于抽出空给了这小子一记眼风:“外科很闲?”

宋枫城儒雅一笑:“确实不大忙。”

展劲懒得跟他贫,过了一会儿才问:“刚做检查之前填的那张表呢?”

宋枫城笑容微敛,双手插入白大褂两侧的兜儿,眉眼间颇有些漫不经心的纨绔意味:“展哥,我刚纯粹是开玩笑。那妞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你最好别碰。”

展劲拿眼角一瞥:“谁?”

宋枫城淡淡地吐出一句话:“她是江家的那个外孙女儿。”

展宋赵唐江,是B市五大家族,原本江家行,可约莫十多年前,渐渐就不行了。

知道内情的人都说,是江家老爷子最宠的小女儿惹的事儿,自己做下丢人现眼的肮脏事儿不说,还连累整个江家伤筋动骨,得罪了军政两界一把拿的赵家,自身在商政两界的势力也各自一落千丈,自此再不复旧日辉煌。而说起整个江家,最让人欷歔不已的,就是江家幺女死前留下的独生女—江雪籽。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江家败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长久以来积淀下来的种种鄙陋,可无论是江家人还是外人,明面上都不会这么说,也永远不能这么说。所以江雪籽那能折腾的妈就成了替罪羊,传说中的红颜祸水,可人家也确实深谙折腾之道,把江家上下搅了个天翻地覆,头一歪脚一蹬,出车祸死了。火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冲出围栏,滑下山坡,当时有不少人眼看着车子爆炸起了大火,连个全尸都没留下。

于是承担所有骂名的人,自然就成了当时年仅十七岁的江雪籽。

十七岁以前,她是妈妈和外公捧在掌心的宝,是江家乃至整个B市耀眼到无人敢抬眼直视的小公主。十七岁以后,她就是江家上下恨不得用手用脚碾死的一根草,是全B市上流圈里的一个笑话。

宋枫城说到一半的时候,展劲就已经想起来了。

十年前,他十八周岁,展家给他办生日宴的时候,江家曾经派这个小丫头过来,送他价值十几万的名表当生日贺礼,并且当仁不让地抢了他的前三支舞。那时候适逢展家不怎么成气候,在位的几个叔叔都不是有真本事的主儿。很多人都以为展家撑不过那个冬天,可谁知最后撑不下去的却是整天在众人面前耀武扬威的江家,还有那个让无数少男少女向往的骄傲公主。

他记得跟她跳舞的时候,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始终仰着头盯着他的脸看,偶尔开口问一两个怪问题,声音轻轻柔柔的,并不是骄纵成性惹人厌的女孩。

当时他十八周岁,那个小丫头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子只到他的胸口。她有着棕黑色的直,雪白的皮肤,头上戴着一只桃心形的粉钻箍。她还有一张可爱的苹果脸,水盈盈的大眼,抬头看人的时候,眼里盛得满满的都是眼前那个人的倒影。在旁人看来,她绝对是个仅凭借外貌就能让男人心甘情愿为他鞍前马后的小美人儿。

他记得自己当时还是有点喜欢这个小妹妹的。后来江家似乎有意让他们两个多来往,自己的父母也没有太反对。偶尔有生日派对或者外出游玩的机会,父母总会记着提醒他打电话过去,邀请她一起来玩。

大概是从小养得娇,小姑娘话不是很多,却很有些说一不二的性格。旁边围着不少男男女女,无论比她大还是比她小,无一例外都顺着她的话说,任着她的意思去做。她本人并不是难取悦的女孩,只是围在身边的那些人太过于殷勤,挖空心思想要取悦江家的掌上明珠。偏偏她并不是爱笑爱说的女孩,与人讲话也总带着那种命令式的冷淡口吻,所以让人误以为她非常不好相处,冷淡高傲难以取悦。当年整个B市一度盛传江家的这位小美人儿,将来会是比她妈妈还难采摘的一朵刺玫瑰,会传承她妈妈的美丽传说,成为B城第一美人,所有男人都想娶回家的第一夫人。

可她总爱跟他讲话,而且每次见面,都会问他几个怪问题,比如问他在部队都玩过什么枪,比如有没有亲眼见过电视上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杀人犯。总而言之,都不像是她这个年龄和身份的女孩会琢磨的事情。

十年前江家闹出事的时候,他正在部队服役,直到半年前才从部队退役,调到B市特警部门担任队长一职。江家的这些事儿,他隐约也听家里人提过,可没有一个人跟他说过江雪籽本人在这些事情里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或者是父母顾忌着当年那些类似联姻的举动会让他尴尬,又或者是展家人都深知他的脾气,没人敢无缘无故地在他面前嚼舌根子,因此江雪籽的这些事儿,他竟然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全盘了解。

刚才那丫头从头到尾都不愿跟他多打交道,连说话时都不肯与他对视,应该是早就认出他来了吧。是担心自己也会跟那些人一样对她冷嘲热讽,还是怕他会在认出她的身份之后,当她是剧毒一样避之唯恐不及?反正在她心里,曾经有意亲近的展家哥哥,现在跟那群人没什么分别。

宋枫城见展劲许久都不言语,眼睛始终望着窗外,有点着急,拍着展劲的肩膀说:“哥们儿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展队您就别再依依不舍了,行不?B市最不缺的就是漂亮妞,漂亮男孩也不少,今儿中午哥请你,蓝色帝国,怎么样,够意思吧?”

展劲没有说话,只是跟着宋枫城的脚步走向电梯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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