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血字的研究22 (第2/2页)
“我从大街上遗留下的痕迹看出,拉车的马曾经随意走动过,如果有人驾驶,是不会如此的。车夫如果不在屋子里,又会在哪儿呢?还有,要是一个神经正常的人,是不会在第三者面前明目张胆进行周密的犯罪活动的。最后,要是一个人想在伦敦城中跟踪另一个人,还有什么比当车夫更好的呢?根据这些,我得结论:必须到伦敦城中的出租马车车夫里去找杰弗逊·侯坡。
“如果凶手是个马车夫,他没有理由突然改行,相反,他害怕突然不干会引起人们的怀疑。所以,在一定时期内,他还会继续干下去。作案后他也没有必要更改姓名,在一个异国他乡谁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呢?他没有必要化名。想到这些,我把街头流浪儿组成了侦察小分队,分别到各个马车帮去打听情况,直到找到这个人为止。你知道这支小分队干得有多好,办事效率有多高。说到思特杰逊,确实是没有料到。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意外都是不可避免的。后来,我又现了两粒药丸,我早就推测到可能有这类东西。你看,整个案子就是被一个前后相连的线索串着。”
“真是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喊了出来,“应该把你的本领公之于众,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应该表这个案件,如果你不想那样,我替你表。”
“你看怎样好就怎么办吧,医生,”福尔摩斯回答说,并指着一篇报导,“你先看看这个!”他说着把报纸递了过来,“看看这个!”
这是一份当天的《回声报》,他指的那篇报道正是这个案件。
报上说:因为侯坡突然死亡,人们失去了一些可供谈话的资料。侯坡是谋杀依瑙刻?德雷伯和约瑟夫?思特杰逊的嫌疑犯。据有关当局透露,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桃色纠纷犯罪案件,涉及到了摩门教的问题。这个案件的详情,可能不会揭晓了。根据调查,两个死者生前曾经是摩门教徒,凶手侯坡,也是从盐湖城来。假如说这个案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至少可以说明警方破案速度之快,足以令外国人以为戒训。他们最好在本国国土内解决一切问题,不要把那些纠纷带到我国。这个案件得以顺利侦破,完全归功于苏格兰场的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两位侦探,这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据悉,凶手是在一个名为福尔摩斯的家中被抓住的。福尔摩斯是一位私家侦探,在侦破案件方面也展现了一定的才能,想来他在两位老师的教导下,定会取得成就。一般估计,这两位侦探将会获得某种奖励,作为对他们成绩的表彰云云。
歇洛克·福尔摩斯哈哈大笑道:“我一开始不是对你说过吗?我们对血字研究的全部结果就是给他们挣来荣誉和嘉奖!”
我回答说:“没关系,事实真相全都记在我的笔记本中了,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至于现在嘛,案子已经破了,你也该满意了,就像罗马守财奴所说的那样:
任凭世人话长短,家藏万贯心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