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忽然之间 (第2/2页)
“江蕙,请你不要这么的自私,你自己也清楚,你配不上萧嘉懿。”她的声音是坚硬的,像石头一样,凹凸不平,棱角分明,击中了我的软肋。
“陶婉怡,我说过了,我不知道。”我提醒她,“我不知道他在哪。”说完我就往小区外走。阳光太过明媚,刺痛了我的眼睛,我觉得有湿润的液体就要流出来了,于是我昂着头,看远处的天空。这这一招毫无用处,眼泪还是势不可挡地滚落了下来,流进我的嘴里。我吞掉了那咸涩的泪水,吞掉了这些年来的苦楚,可是它们还是不断地冒出来,流进我的嘴里,咸涩苦楚,时刻提醒着我走过的路。
“江蕙。”陶婉怡在我身后叫我,“不管萧嘉懿走到了哪里,我都会把他找出来,我都会跟在他的身后,我不管他是不是真的爱我,但是总有一天,他会现,真正爱他的人不是你,而是我——陶婉怡。为了他,我什么都愿意做,我连死都不怕。”
我没有回头,只顾着往前走。外面的世界很大,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我真希望自己就这么走进这个喧哗吵杂的世界里,藏在里面,没有人能看见我的悲伤,没有人能看见我掉眼泪的样子。
甚至连唐齐铭,也不要看见。
可实际上,上天又一次地跟我开了玩笑,唐齐铭就坐在小区门口的阶梯上。我不知道他怎么就摸到了这里,我从未跟他提起过,甚至包括杨姗姗,我都不曾告诉过她。我也懒得去想这些问题,思考这些问题的本身就很累,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思考、去琢磨 。于是,我假装没有看见他,低着头绕过了道。我以为我成功地避掉了唐齐铭,我以为自己悲伤难过的样子不会被他看见,可是我没有。因为我回过头的时候才现,原来,他就跟在我身后
小区的围栏上爬满了碧绿的爬山虎,叶叶相联,宛如绿色的瀑布。我和唐齐铭就站在这片瀑布的前面,中间的距离也不过五米左右。他把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他说:“江蕙,我们回家好不好?我做饭给你吃好不好?”
“唐齐铭,我没有家。”我提醒他,眼泪就要往外冒出来,但是,我紧咬了牙床,把它们吞了回去。
“不,你有家。”他的声音低沉,“有我的地方就是家,我们走到哪里都有家。”
“唐齐铭!”我大声地打断了他,“我说过,只是一场游戏。”我不想面对他,转过身子就往前走,微风吹拂着围栏上的爬山虎,摇摇晃晃,仿佛伸出手来就可以触摸得到。
“小时候的过家家也是一场游戏。”唐齐铭的声音传到了我耳畔,我不由地停下了脚,“可为什么……为什么你到现在都不肯放下呢?”
唐齐铭真傻,一个男人最愚蠢的地方就是拿自己和另一个人来比较,这也是他们的天性——争强好斗,不甘屈服。可实际上,这样的比较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不管他从哪个角度比,都无法把萧嘉懿从我的心里比下去。有些人,你一旦从心里认定了,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这一辈子,你心里也只能住得下这么一个人,不管你走到了哪里,都是如此。
微风吹起我的头,刘海遮住了眼睛,细微的头散在睫毛上,痒痒的。我想,是时候该把头剪掉了,只有短才能适应夏日的炎热。
我懒得说话,于是就这样昂着头,迈着步子往前走。大片大片的人群在我的眼前聚聚散散,我无法知道他们要去哪里,在这里上了公交车,又会在哪里下了公交车,我也无法知道他们过得快乐或者悲伤。因为这个地方叫城市,我们都不过是困在城市里的囚兽,再怎么走,都走不出悲伤的牢笼。
我走的很快,我只想甩掉唐齐铭。所以过马路的时候,我忽略掉了红灯,只顾着往前走。黑色的小轿车就在我的身后来了紧急刹车,司机从窗户外面探出头骂我:“想死啊!”整个马路一连贯地堵塞了,刺耳的车鸣声此消彼长。我竟然忘记了往前走,只是呆呆地站在路边,不懂得躲闪。我想,我是真的想死了,真的想告别这个世界了。
唐齐铭拉着我就往路边走,边走边对人家赔不是。他谦卑的样子很英俊,唇红齿白,不亚于TBV的当红小生。站在他身边,我只会觉得自卑,王馨蕊说的不错,我配不上他,我配不上任何人,这就是我的命。
站在人行道上,我就挣脱掉了唐齐铭的手。路边是一个公园,绿荫遮了满园。我没有地方可以去,就往公园里钻。公园里大多都是老年人,成群结队地聚在一起跳舞或者下棋。我穿过阴凉的灌木林,跑到公园深处的草地上。我以为我甩掉了唐齐铭,可等我回过头的时候我才现,他就站在我身后。
他坐在了我身边。我背过了脸,躲着他。他倒也知趣,只是默默地坐着,并不言语。有风拂动树干,出“呜呜”的声响,巴掌大小的梧桐树叶飘落下来,片片落在眼前。我环抱着膝盖看着那些飘零的叶子,思绪万千。有清脆的童音打乱了我的思绪,我回过神来看见一对七八岁大小的孩子,他们相互品尝着彼此手中的冰激凌,念念有词地表感慨。“你的冰激凌比我的好吃。”女孩说,男孩立马把冰激凌送到她嘴边,“那你再吃一口。”女孩果真就凑上前咬了一大口,白色的奶油沾染在她的脸上,她没有抹掉,只顾着笑。
我眼眶瞬间就湿润了。我怕唐齐铭看见,就把脸埋在了臂弯里。我脑海里都是萧嘉懿小时候的样子,每次上学的时候他都会偷偷地塞给我两枚糖果,我舍不得吃,就藏在口袋里。每次上课的时候,我总会习惯地摸摸口袋,摸到那两枚糖果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心安。放学之后我们结伴回家,路上的时候我总会摸出拿两枚糖果,这两枚糖果甜润了我们回家的路。
可是时光终究抛弃了我们。它把我们最单纯的时光封锁在了琥珀般的记忆里,在阳光的折射下晶莹透亮、闪闪光,可不管它看起来多么的鲜活、多么的童真,我们都无法再拥有。我们所剩下的只有回忆,泪光闪闪的回忆,就像琥珀一样。
青梅丢了竹马。
一想到这句话我就觉得心口疼痛,也只有在疼痛的时候我才清楚,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在我哭得浑身抽动的时候,唐齐铭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甩掉了他的手,很快,他又伸出了手,从我背后抱住了我。他的口唇凑到了我的耳边,温热的气体喷在了我的脸上,我清楚地听见他的声音:“江蕙,不要难过了,还有我,还有我。”
我哭得更厉害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哭了。
后来我哭累了,枕着他的腿睡着了。阵阵花香袭来,我又觉得自己回到了小时候,萧嘉懿每天早上都在我家门口等我上学,他的衣服总是那么干净整齐。我们学校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男生都必须短上学。萧嘉懿的头剪得极短,跟平头没啥区别,额头露了出来,也没有刘海。可是即便如此,他的脸庞依旧英俊,跟小吴彦祖似地。初二的时候就有学姐络绎不绝地向人打探萧嘉懿,每一次有漂亮的女生站在我们班门口张望的时候我就下意识地觉得心头紧,我把头埋在堆垒起来的课本里,没有人能看得见我脸色苍白。萧嘉懿还总会把收到的情书拿给我看。那时候女孩子写的情书一律都用的是粉红色的信笺,略带着香味。也不知道那是信笺本身的味道还是女孩子们故意涂抹上的香水味。我不喜欢这个味道,所以每次都以此为借口推辞不看。萧嘉懿好像看出了我的不高兴,再有女生给他写情书,他都放在抽屉里,自己也不看了。直到陶婉怡成了萧嘉懿的同桌之后,再也没有女生给萧嘉懿写过情书。
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只是觉得肚子“咕咕”地叫,接着,我睡意朦胧地睁开了眼睛。唐齐铭正用芭蕉扇子给我扇风,也难怪我睡觉的时候觉得这么凉爽。我从他腿上支起身子,他咧着嘴冲我笑,放下扇子拍打大腿。
我不好意思,“都酸了吧?”
“还好。”他说。
我抓起扇子帮他扇风,徐徐凉风拂在脸上,很是舒服。
“哪里弄来的扇子?”我问他。
“刚巧有个大爷路过这里卖这种扇子,我就买了一把,挺便宜的,才五块钱。”
我没有说话,只是回来摇曳扇子。
唐齐铭抬起头看着我,“你饿不饿?咱们去吃点东西吧?”
我说,“好。”
他从草地上站了起来,并没有动,弓着身子,不停地垂着双腿。我更内疚了,连脸都红了,我说:“你该叫醒我的。”
“你难得睡那么香。”他冲我笑笑,缓缓移动着步子。片刻之后,他站直了身子,“走吧。”
他伸出手来拉我的手,我把手背在身后。可还是被他攥在了手心。他的手宽大温热,很快,就有密集的汗水爬满了我的掌心。我挣扎要从他掌心里抽出手来,可是反而被他抓的更紧了。他的力气很大,把我的手掌攥的生疼。我“哎呀哎呀”地叫,他却冲我笑,“你也知道疼?”
这话说的,好像我不是血肉之躯,而是钢铁做的似地。
我没有回答他,只顾着低头走路。手掌被他拉着,这样的好处是,我不用看红绿灯不用看车流,只管跟着他,他走我也走,他停我也停,整个世界瞬间就变得安全的很。
都下午三点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睡了这么久,反正睡的舒服,我就想继续睡下去。如果不是肚子“咕咕”地叫,我想我还能睡的更久,唐齐铭的大腿也会酸麻的更久,想到这里,我脸就红了。于是,我对唐齐铭说,“我请你吃麦当劳吧。”这个点了,能吃到的东西也只有快餐了,因为我实在是饿的走不动了。
唐齐铭也没回头看我,他只顾着看路了。郑州的交通并不太好,车来车往的,城市都这样,交通快捷,可却更容易迷路。
十字路口对面有家麦当劳。
唐齐铭没有回应我。我以为他不想吃,所以就不说话了,只管跟着他走。绿灯亮了以后,骑电动车的大婶大叔“唰唰唰”地从我们身边飞过,唐齐铭把我手攥得很紧,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过了十字路口,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拉着我的手走进了麦当劳。
麦当劳的空调开得很足,刚进店里就感到一股透凉。这个时点来吃东西的人并不多,所以,店里倒显得有些空荡。我们坐在窗户边的位置上,坐在这里的好处是,抬起头就能看见这个城市的繁华。唐齐铭问我想吃什么,我说随便。恰巧有服务员路过我们的餐桌,他就问服务员:“你们这里有卖‘随便’的吗?”
我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
唐齐铭也不抓弄我,站起身就去前台叫餐。等他端着餐盘回来的时候我才现他只给我叫了套餐,而他自己只点了份可乐。
“你不饿?”
他喝了口可乐,“我不吃快餐。”
我惊愕,和他一起生活了那么久,我竟然连这都不知道,塞在嘴里的鸡块也变得索然无味了。
他低着头咬吸管,“快餐没有营养不说,也没有做出来的家常菜有味道。”他吸允了一口可乐,“不过,很多人都喜欢快餐。因为他们进了快餐店就可以吃,不用浪费时间去等餐,除非人很多,得排队。吃完之后就可以走,也不用收拾桌子不用洗碗,所有的东西都是一次性的,擦擦嘴就可以出门。就好像对待爱情一样。”
我只顾着低着头吃汉堡,我不敢抬起头看他。
“慢点吃。”他提醒我,继续咬吸管。
“其实快餐很充饥。”我说,口里的鸡腿堡还没完全吞咽下去,“你不吃,是因为你并不是真正的饿。如果你真正的饿了,你肯定会吃。”
他也不反驳我,只顾着喝可乐。
短暂的沉默之后他的手机响了。他摸出手机看了一眼,也不接听,任由它响着。
我提醒他,“干嘛不接电话?”
他冲我笑笑,继而把吸管送到了嘴里,我以为他要喝可乐润润嗓子。可他没有,他在咬吸管。他把手机放在了餐桌上,不理不顾。
我懒得理会,继续吃汉堡。我是真的饿了,所以才不管它有没有营养好不好吃,这些对于一个饥饿的人来说,都是毫无意义的。你饿了的时候只会想吃东西,任何能填饱肚子的食物你都会吃。
唐齐铭手机响了一会就消停了。他拿起手机,然后关机。整个过程他都面无表情,我不知道是谁的电话,让他如此冷漠。
“吃完东西去哪里?”他问我,并没抬头看我。
“去趟奶茶店吧。”我说。我得回去看看,看看能做些什么。
“我陪你去吧。”他停顿了一下,“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做。”
“还是算了吧,我自己去好了。这么热的天,你一会儿回去吧。”我是想避开唐齐铭,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无法平静。
他也不说话,只是随手翻阅着麦当劳的宣传页。他的左手托着腮帮子,手臂上的那块刀疤暴露无疑。
我喝了口可乐,指着他手腕上的刀疤试探性地问他:“这个疤痕……是因为某个人吗?”
“你怎么知道?”
他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有底了。“我当然知道了。”我故意说得很认真,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我还知道你是因为谁。”
“那你说是谁?”他看着我,皱着眉头。
“是王馨蕊吧。”
“是她告诉你的?”
“看来是我猜对了?”我笑。
他低下了头,默不作声。
看来我猜的不错,是王馨蕊——这个让他愿意在自己身体上留下疤痕来纪念的女人,如今就呆在这个拥挤的城市里。我用不着知道当初王馨蕊是因为什么离开唐齐铭,这与我毫无关系。但是,现在,王馨蕊回来了,唐齐铭也该从我身边离开了,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我喝了一口可乐,该来的都会来,该走的也都会走。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是孤军奋战的。我们控制不了任何人,甚至连我们自己都无法控制。喧哗和热闹之后,等待我们的只会是久久的寂静,一想到我们曾经拥有过,我就觉得心头微微酸。
我想,我该祝福唐齐铭,就像我祝福萧嘉懿那样。
他们都是好人,他们都注定了要幸福。
而我的存在,只不过是一个陪衬。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像我一样,存在的意义就是陪衬,陪衬别人的快乐和幸福,陪衬别人的地久天长。
我一口气把杯子里的可乐喝完。外面的阳光白花花的,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我说,“我先走了。”
“江蕙。”他在我离开座位的时候叫住了我,“晚上记得回来吃饭。”
我笑笑,“散伙饭吗?”
他没有说话,只是端起杯子喝可乐。他真傻,杯子已经空了,他怎么吸都不会吸出可乐来。
就像,储藏爱的容器空了之后,怎么倒,都倒不出爱来。
所剩下的,只有渐渐稀薄的味道。
要不了多久,这味道也会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