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一念错爱:谁是真凶(4) (第2/2页)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根据刑诉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尽管杜蘅猜测着看守所的态度肯定是与庄志明有关系,但是,她刻意不去理会这些,只是条陈法条。
“法律也规定,有些案件不用马上安排会见都。”看守所的警察看着杜蘅气势凌人,依旧推诿着。
“刑诉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可是,车健的案件明显不符合会见需要事先的条件,为什么你们不能立即安排会见?你们还要请示什么人?”
杜蘅咄咄逼人的追问着。杜蘅有些着急,她很不愿意这样拖下去。她需要尽快都见到车健,在最快的时间里弄清楚事实。
然而,即便是杜蘅说得头头是道,接待的警察却依旧没有直接安排会见。
“您看,这是公事儿,公事公办总是对的吧。就算是到驻看守所检察室的检察官也一定是这样认定的吧。”赵雯半是笑着说,已经是笑里藏刀。
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有监督看守所执法和日常工作的职权,对看守所安排律师会见的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如果不能依法的会见,律师是可以进行投诉举报的。
“两位律师,您稍等,请别为难我。我,去问问领导……”
见是推诿不下去,接待的警察改变了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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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从楼上办公室走下来一位身穿警服的中年男警察。
肩章上是两道银色横杠,三颗四角星花,年轻的一级警督,显然是领导级别。
男士敬礼,然后又礼貌客气的与杜衡和赵雯握手。
“我叫刘建辉,是看守所的副所长。我明白你们的会见请求是正当的,也理解家属希望律师会见嫌疑人的心情。我们很愿意协助律师办理会见。不过就我所知,现在北市区公安局承办案件的民警还在进行审讯,这个时间不方便安排会见。”
刘建辉说的客客气气,语气真诚温和。这些年轻的机关干部,在打太极上是非常有一手的。
尽管刑诉法规定了非几类案件必须安排会见,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看守所又要面对领导的要求,承办机关的要求,一线干警必须是非常有“技巧”的。
并非意料之外,杜蘅打定主意周旋。
“如果是民警还在审讯,那我们可以等。”杜蘅毫不犹豫的说道。杜蘅一边说着,一边抬手看了看手表。
“现在是下午两点,那么到下午五点半贵单位下班,能不能安排我们会见?哪怕一个小时呢。”杜蘅自然听得出来,对方是托词,所以寸步不让。
“看那边儿结束时间吧……如果是晚于四点半,看守所是不能安排律师会见的了。请理解我们的规定。”刘建辉道。
杜蘅无奈的点点头。
不过是刚刚开始,就有这么多地雷,杜蘅只能耐心的等待,解决。
“刘所长您好,我们能够理解您的工作,也愿意配合你的工作。现在预审在讯问,我们可以等待,也可以延后。请您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安排会见。如果预审队可以为我们预留出一个小时的时间安排会见,我们更感激不尽……我们共同的想法都是去了解案件的事实,寻找最妥当的解决办法。在这一点上,律师和警察不是对立的,而是合作的。如果可以的话,请你与预审的警官沟通一下,也许我们会见会为预审队的工作提供助力。”
杜蘅尽量说得非常委婉,表现出极度的配合。她内心很急切,甚至有些慌张。杜蘅并不是非常专业的刑事律师,更何况医者不自医,要见到的是与她而言至关重要的前男友,不是普通的可以置身事外的当事人。饶是如此,她依旧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和感情。
刘建辉沉思着。
杜蘅从对方的眼中看得出来——忐忑。也许刘建辉等人对这起案件也存有疑虑,并没有足够的把握。
杜蘅入情入理的话终于打动了这位刘建辉所长,他表示愿意去为大家通融一下,与预审的民警沟通。不多时,刘建辉告诉杜蘅,四点之后会为他们安排一个半小时的会见。
“你是北京的律师,北京市世和事务所,挺有名的……看身份号码,好像是本地人吧。”等候期间,刘建辉问杜蘅。
“是的,我是在北京工作,是本地人。嫌疑人车健是我高中校友,也是我大学和研究生的师兄。我们毕业于政法大学,他现在是市中院的法官。作为一名法大的学生,我们对法律有着深刻的信仰。希望我们的事情是在一个法律规则内解决的。在案件的侦查,审理过程中没有任何的违规,没有任何的冤屈,即便是定罪,定罪的人能够心服口服,这个案件能够禁得起推敲。”杜蘅说的很是认真。
刘建辉点点头,略是宽和的一笑。
“嫌疑人是法官,还有您这么专业厉害的辩护律师,承办的警察也是压力很大,怎么敢违法违规呢……”
举重若轻的一句话,彼此都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