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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读小说网 > 有人醒在我梦中(青少年文学读本·中国当代作家作品精选) > 第34章 口叼鲜花(1)

第34章 口叼鲜花(1) (第2/2页)

死我倒不怕,因为我还没感觉我会马上就死,但我怀疑我那个东西是不是废了。

搬到老王的隔壁,呼呼大睡了一天一夜,这种担忧才解除。它没有废,只不过是磨损太大了。

我租的房子在市郊,围墙里面就一幢三层楼,院子里有一棵大银杏树。这里非常清静,很适合****这一行的人生活。并且租金也很低,一个月的租金一篇小小说的稿费就够了,而同样大的房子在市里面至少要半部中篇小说的稿费。

住了几天,我才现除了老王那屋,其他屋都没有人住。我想恐怕是因为交通不便,除了像我这种不上班的人住着还合适,每天按时去上班的人住是很不方便的,要进城得走半个小时才有公共汽车。

头两天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心想这是对新环境还不适应,脑子还没转过弯。可歇了几天后,仍然找不到感觉,我心慌了。

写电视剧本和写小说不同,写小说是把大白萝卜晒成萝卜干。写电视剧本则是往一个白大萝卜里注水,使它变成一个大冬瓜。

比喻是这么个比喻,可往大白萝卜里注水使之变成大冬瓜,并不像拿起灌满水的针筒就往里面注。这样弄出来的水冬瓜,是没人要的。而是要不留痕迹地使它变大,并且还不光是让它变成一个圆不溜秋的大冬瓜,还要使它像大西瓜一样可口,老少皆宜,只解渴不解饱;像魔术箱一样神秘,一会扯出这样,一会扯出那样;像走马灯一样连贯,虽然转来转去都是那几个人,但他们一直在你追我赶。

在这方面我的手艺还不够好。

我知道做这种事不能慌,越心慌越弄不好。

老王叫我给他喂猫,我也正好找点闲事来做,让心宁静下来,只有宁静才有灵感。

老王其实不算老,四十来岁。按照我们这里的习惯,我应该叫他王哥。可第一次见面,他就叫我称他老王。他说他喜欢别人称他老王,他开玩笑说:“因为老王是最厉害的,见一个吃一个”。他指的是扑克牌里的老王。

老王的猫是一只半大的虎纹猫,毛黄的地方黄得亮,并且那毛也要硬一些直一些,白的地方白得柔和,毛要软一些也要浅一些密一些。总之是很漂亮的。

我没有照老王说的,把吃剩的给猫就行了。猫喜欢吃腥味重的东西,我专门买了猪肝,每顿饭给它切一小块,剁碎后煮在饭里面。我不这样做似乎就对不起老王,在我养着它这几天,它要是瘦了,或者不想吃东西了,我都会觉得是罪过。

我的写作工具是一台笔记本计算机,花了不到一千元买的二手机。老王走后的第一个晚上,我就把计算机搬到老王屋里,目的是一边改剧本一边用眼梢盯着老王的猫。喂饱后把它单独关在屋子里,我怕它受不了。我这是以己及猫,我吃饱了关在屋子里有事做,猫又不写作又不看电视,我怕它寂寞,司时我也担心它从我不知道的什么地方溜出去。虽然门窗都关得紧紧的,但猫毕竟比人灵活,万一它从什么地方溜出去不再回来,我就对不起老王了。

我坐到老王的屋子里,灵感就来拍我的脑门来了。我一口气写了六千多字。而最让我感动的是,我写作的时候,老王的猫哪儿也不去,静静地伏在桌子上,似睡非睡。有两次还爬起来,走到计算机旁边,不解地看着我的剧本,在这边看了一阵,又跑到另一边看了阵。仿佛真看懂了,又仿佛不屑一看,回到原位,伸了个懒腰,然后又趴下了。

我心里已经喜欢上这只猫了。

半夜里,我写累了,准备回屋去睡觉。

我合上计算机。这时老王的猫前弓后踞地坐起来,慢摇摇地走到桌子边上,伸出爪子拍了拍一只存钱罐,轻轻说:

“懒猫、懒猫。”

我差点笑出来,它居然会说瓷猫是懒猫,存钱罐的造型的确是只猫。最让我觉得好玩的是它那副老练的样子,像成人在逗小孩。它见我看着它,更得意在瓷猫的头上拍了两下。

“懒猫、懒猫。”

我有些迷惑不解,是它在说话?还是我在做梦?我经常在梦中梦见自己写出传世之作,激动得不知所措,可醒来后才现握着两个空拳。

它的声音像口齿不清的小孩,但和它平时的叫声完全是两码事,那的确是我们人类的语言。

我小心地拍着它的头,也叫它“懒猫、懒猫。”

它缩着脖子,等我拍完它的头,它再去拍瓷猫的头。

这只猫会说人话,那可是国宝啊。我睡意全无,激动得全身抖。如果我把这个消息公布出来去,说不定全世界都会沸腾。我想试试它会不会说别的话,便摸着计算机说:“计算机、计算机。”

它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然后试探性地说:计算机。

像是说的“电啰”,也像是“定啰”。

我轻轻扣着放计算机的桌子:“写字台、写字台。”

它说:“写台、写台。”

渐渐地,我现它最多只能说两个字,我说任何一句三个字以上的话经它都简化成两个字。说两个字还说不大明白,但说一个字的时候,它的口齿是非常清楚的。我想我遇到神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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