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火耗养廉 (第2/2页)
朱以海还指望这些后方,能够提供钱粮支持抗虏呢。
“诸公,现在到了最危急的时候了,没法再假装看不见了,再装瞎,就得亡国。这比鞑子对我们的威胁还要大,鞑子是外部威胁,而这些却是心腹之患。”
“以严州为清理整顿的起点,先罢军、匠两籍归民籍,再罢撤卫所,清理屯田,再清理历年积欠等问题,然后下一步还要重新清理田亩、登记户籍,要抗虏要中兴,不修内政,如何对外?”
“孤现在已经很给他们机会了,填补亏空、补缴积欠,把侵占吞并的屯田官田交还,以往的事也就算了,一笔勾销,可谁要是跟孤抗旨不遵,孤也不介意拿他们开刀,杀鸡儆猴,孤现在可是穷疯了,很乐意有人跳出来,这样正好抄家充公。”
这杀气腾腾的话,徐石麒和沈宸荃都没法接。
毕竟士人优免虽是国策,但现在士绅们做的太过份也是事实,朱以海现在的处罚,也不是乱罚。
“以后火耗征收,必须正规化,火耗率暂定一成,入公账,先统一上缴,然后再返还部份给地方官府,一部份用于给官员加俸,提高他们的收入,一部份则用于增设一些经制吏名额,再一部份用于地方官府办公经费,剩余部份为国库。”
“火耗征收必须公开透明,不得再额外加征私派,违者严惩。”
这笔火耗加征可以说是地方重要的财派,也是腐败的温床,因为没有个名目,也没有个账目,征几成,征到多少,如何使用,全都是地方自己说了算。
现在朱以海要把这项规范化,毕竟银子征收后融铸过程中确实也是有个损耗率的,但这个损耗本身其实不高,但官府却层层加码,有加三五成的,甚至加一二倍的,害民严重,官员也因此贪的脑满肠肥的。
如果把这笔加征规范了,以后朝廷有法可依,有账可查,甚至对征上来的这笔钱,通过合理的规划,比如给官吏加俸,增加地方经费款项,都是有大用的,甚至还能增加些国库收入。
“孤之前对官兵将士们的粮饷增加了,对官吏们也肯定要提高些收入,一步步来。”
但一切前提,还是得财政规范,收入稳定先,否则都是巧妇难做无米之炊。
“孤也清楚,官员们都有例银,灰色收入嘛,一个总督甚至一年能拿到二十万两例银,一个知县也有几千两,这笔银钱有很大部份就是来自火耗银,也有不少最后又成了办公费用,所以孤现在把这火耗归公后,也还是会照顾实际情况的。”
“军队的军官们都会有相应数量亲丁名粮,以补贴俸禄充做公用等,所以地方官员们,孤也打算用火耗银拔出一部份,充做专门的养廉银。暂定总督每年两万两,巡抚一年一万两,行省三司使每年八千两,道员五千两,知府四千两,知县两千两,同知一千两,通判五百两·····”
这个养廉银,主要是给地方主官,和佐貮官员,从两万两到二百两,这个数字,其实是朱以海根据他收集到的地方官员们能拿到的例规数字,大抵平均后打了个一折。
比如总督能拿二十万两例规银,朱以海给两万两。而一个知县大约能拿几千上万两,所以保底两千。
相比起他们本来的薪俸,这笔养廉银数目很大,甚至是许多倍。但另一方面,官员们以往通过自己的手段,形成潜规则,能拿到更多的银子,但这笔银子来源不规范,使用也不规范。
朱以海现在从源头上堵住,比如重要的火耗银归公,然后使用这块也规范,直接按品级、职位给他们养廉银,且规定这笔银子虽是发给官员的,但也是带有公用银性质的。
以前官员自己拿银子,拿多拿少全看个人。现在朱以海要求朝廷来收这笔火耗和管理发放,一切有标准可依可查。
这年头谁都想当官,有官就有权,有权就能发财。
尤其是到江南富裕地方当官,当一任知府,都能捞上十万两银子,甚至有的知县当三年,都能捞十万。
真是穷了朝廷富了官员,苦了百姓便宜了士绅。
这种局面再不想法改变,谁也救不了大明朝。
朱以海宁愿自己给总督两万两银子,也不愿意他们直接从地方拿二十万两,毕竟这银子终究都是从百姓手里压榨出来的,明着好像没从朝廷库里拿,但仍然害的是民,损的是国家权威,最终还是他这监国来担这天下百姓骂声。
大明朝已经从内到外都烂透烂到根了,朱以海现在就是个修房子的糊裱匠,尽量的修补,让他先不至于塌了。
“殿下,是否先回绍兴行在?”
“不,孤要亲自坐镇严州盯着,一定要把严州这个典型抓好,做出榜样来,以便今后各地推行。”朱以海坚决道,现在他要是走了,他严重怀疑这事会虎头蛇尾甚至无疾而终,所以他必须盯着。
“把复兴报的几位编辑全召来,孤要求他们对严州的改革,进行全方面的特辑报道,详细的把各方面的问题都刊载出来,要让天下人都知道孤的决心,和改革的进程,把严州做为一个好好的榜样,让各地有样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