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第2/2页)
这样,只要通过“秋审”,判决将被执行。
审判宣布后,杨家陷入巨大的悲愤中。
因为中古代女子不宜直接到衙门申诉,所以必须以孩子的名义,叫“抱告”,所以,杨乃武的妻子詹彩凤带着儿子荣绪到杭州的各衙门喊冤,但没有引起重视。姐姐杨菊贞也为拯救弟弟的生命四处奔波,收集证据。父母去世后,她就像母亲一样抚养和照料杨乃武,深信以他的品行,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当她在调查中得知葛母前后口供不一,爱仁堂并无出售砒霜和杨乃武未去过小白菜家的事实,看到了一线希望,决定上京申冤。
她到狱中说明服杨乃武亲写诉状。
杨乃武不相信会有转机,但在姐姐和狱友的劝说下,跌在地上写下了自已屈打成招的申诉材料。杨乃武有很好的文采,又熟悉诉论,所以诉状写得很有说明力。
可是在那个封建王朝统治时期,平民越级告官是要“滚钉板”的。
杨菊贞身背用黄纸写的冤状“黄榜”来到北京,向都察院递交申诉材料,可是都察院的“滚钉板”更加厉害,为弟弟鸣冤叫屈,尽管鲜血淋淋,尽管弄得皮开肉绽,杨菊花义无反顾。
都察院接受呈词后,将杨菊贞一行递解回家,同时下交给浙江巡抚,要求对案件做出复审……
任漪蘋才说到这里,杨乃武和小白菜的故事还没讲完,就有人来敲门了。
开门一看,是余文琴。
三个人愣了一下,余文琴解释到:“我正好有事到市局,办完事就来找你们了。好难找啊,我问了许多人都不知道小林在哪里,后来我说我找任漪蘋,才有人告诉我在档案处。”
林德明一看下班的时间也快到了,马上对余文琴说:“臧云芳,我们和余文琴一起到隔壁的资料室聊聊,这儿让任漪蘋收拾一下,也好准备下班了。”
这也是林德明的老道之处,不多解释。
因为这儿是专案组的办公处,余文琴是不可以进来的。
可是如果多解释,反而会引起过多注意,好在就要下班了,到隔壁闲聊一会儿也不错。
臧云芳会意,马上和林德明一起走出办公室,去隔壁的资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