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57.倒驴不倒架 (第2/2页)
岳帆就不满地看高崎一眼。
“我特么是狗是吧?我是狗你是什么,狗和人能坐一块儿吗?”
想想,狗和人还真能坐一块儿,这话有点不着调,就自己先笑了。
高崎不笑,认真说:“帆哥,咱们弟兄不是混混儿,倒驴不倒架,就是混的再惨,也不能和司老大这种村霸搅和到一块儿,毁了一世英名!”
岳帆不出声。他心里认可高崎的话。
高崎继续说:“这几天我一直琢磨你说的这个事儿,我觉得就是打死都不能干!咱不给他干,咱自己干不行吗?”
岳帆就看着他问:“咱自己干什么啊?”
高崎说:“你武术科班出身,又有省武术冠军证书,你可以开个武馆,招些学生挣钱。”
岳帆就摇摇头,叹口气说:“这事儿我想过。可我是什么人啊?好人眼里的痞子。谁肯把孩子放我手里让我教啊?人家还怕我把人家孩子给教成小痞子呢。”
高崎说:“你说的这个事儿,我也想过,我不这么看。”
岳帆不说话,低着头抽烟,等着他说下去。
高崎就继续说:“你吧,本来就不是痞子,也不是混混。他们干坏事儿,你又不干。咱们平事儿,多半是向着好人。
做买卖的惹着地头蛇了,咱们去说和。卖了货要不来钱,咱们帮着要。你干的事儿,到现在为止,大部分都占理。
咱帮人家办了事,虽然收点费用,可咱能办的事,找别人办不了,最终人家会感激咱,不会拿你和那帮痞子一样看待。”
“你怎么知道,人家会拿我当好人?”岳帆显然不信高崎说的。
岳帆死的时候,好多托他平过事儿的买卖人,都自动赶来,为他送行,还有在路边设香案祭奠的。
那个时代,好多事情,通过正规渠道,是无法办成的。
就比如这个要账。对方欠你钱,你就算有理有据,费心劳力去法院打官司打赢了,法院给你执行不来钱,你等于还是没打赢。
不但没打赢,打官司请律师,还又多花了不少钱。
所以,那时候,私人经营者,一般也不靠控告来讨回自己的财物。
真想要回钱来,就得靠岳帆这样的人,直接去欠钱者那里去强讨。
大凡敢欠账不还的,背后都有些势力支持。岳帆带着大家去要账,就得拿出痞子的样来,让对方害怕,才肯考虑还钱。
他和高崎这般弟兄,手里的功夫,足以震慑一般的小势力。他的名声,也就是通过这些小势力,慢慢传出来的。
那时候,好多小痞子和混混也干这个,但他们要价高。超过三年的债,要回来能给你一半就算不错。
岳帆讲信用,也不黑,说好了抽成多少就是多少,不多拿人家一分钱。
找他要过账的买卖人,都知道他仁义,心里感激他。
只有对要回账来不抱奢望的人,咽不下被人骗了的那口气,才会去打官司。
那时候,大家把经济案子的起诉,叫不蒸馒头争口气。
就算你打赢官司了,执行庭帮你要账,也不是白要。人去要账,吃喝拉撒都是费用,汽车也得折旧烧油。
总之,这些费用得你出,你不掏钱,谁肯帮你执行?
那时候,这种钱都是公开要的。还怕留下证据,不给你收据。这种事,基本算是普遍现象。
算下来,打官司比找痞子要账,好不到哪里去,还耽误工夫消耗精力浪费耗时间。
对买卖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没几个人可以耗得起。
碰上胆子大的,公开就和你商量,要了来平分。你不答应和他对半分了,他直接就不给你要,就算你把债主给他逮着了,送到他门上,他不高兴给你要,你也没办法。
那时候就流传一句话,叫大檐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
判决容易执行难啊。
听岳帆问他,凭什么说大家把他当好人?高崎没法和他讲明白,就硬生生来一句:“你本来就不是坏人。”
岳帆“哈”一声笑出声来说:“在你眼里,我不是坏人,那有什么用?”
高崎严肃着脸认真说:“岳帆,说句心里话,现在这个社会,行侠仗义这条道走不通。给那些手眼通天的黑恶势力站脚助威,更不是咱们弟兄宁折不弯的性格。
就算人家觉得你是坏人,你不去干坏事,好好和人家相处,总有一天,人家会改变对你的看法。
你看我服装店的胡丽丽,一开始她也觉得我是痞子,怕我。现在,她不但不怕我,我们关系还处的很不错,服装店就指望她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