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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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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子, 我们庄子接到了一单生意, 说要帮人印族谱。”

沈黎坐在案前, 低头写着什么,都不曾停下来过, 他穿着家常衣裳, 但是看起来越发沉稳了, 甚至隐隐透着一股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威严。

他头也不抬地道:“那就印呗,有什么困难吗?”

来人是庄子里的庄头,叫李仲, 今年二十来岁。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放不开手, 不敢自己下决定。如今庄子还从来没有自己接过生意, 活字印刷出来的书本,全是送去沈家书坊卖掉的。

李仲见沈黎不反对, 继续道:“不需要东家嘱咐, 送上门的生意咱们也就斗胆接了。谁知道这家人回去,一个劲儿地夸咱们族谱做得又快又好, 就被别个人家晓得了, 如今来我们庄子做族谱的人是愈发多了, 小人这些天收了不少钱, 拿在手上惴惴不安,还请大公子早些去庄子里将银钱收走。”

沈黎停笔,吹了吹手上刚写满一页的纸。他像是早就料到一般,丝毫不意外。

“拿着。这是个活字印刷商业版权使用契约, 去官府备份,说这是契约,叫县衙那边给个备案,等差不多时候,就会有人上门来买了。”

“是,是。”

李仲诚惶诚恐地拿在手里,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要跟官府的人打交道,不免有些紧张。

“我听说,你是十年前,因为家中长辈犯事,被抄家,然后贬为奴隶卖到我这庄子来的?”

李仲道:“是,是。小的家里以前也是有几个做官的长辈。家中的父辈,欠了朝廷的钱,还暗地里做买卖人口的勾当,”他的头低垂着,“小的那时候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记得,新皇上任,以前做官的那批人被换了,我父辈就被揪出来了。不过小的没甚可说的,做这个买卖,就是把脑袋绑在裤腰带上,这种缺德事,迟早有一天要掉十八层地域去的。如今,小的就是在替父辈们赎罪,该苦一辈子。大公子若是觉得我父辈忒坏,不愿用我,小的也没甚怨言。”大不了再被卖一次,不过因为他父辈做的孽,他被卖几次都偿还不了。

沈黎皱眉,“倒也不必卖了你,只是先前本想叫你去书坊做事,看来是做不得了。不过,你父辈犯错,与你关系不大,那时候你也才十岁,人事不通的,我怪你做甚?至于,有人要做族谱,那就做。咱们不单做卖书的生意,什么生意,只要用到那些雕刻出来的活字,那就用。得来的银钱,庄子上记上一半银钱,那一半着人送过来,至于庄子的那笔钱,给你们盖平房住。这么长时间了,也没管上你们,是我的责任。”

李仲眼眶红了,他还以为大公子要赶他走呢,若是还能留下,他是不想走的。不是他苟活,只是父辈们都死了,家里那些妇孺都在旁人家里为奴为婢,他须得照应着。他有着那些父辈,那他大约生来就是带着罪孽的,本想熬过一辈子,下一辈子轮个畜牲道,看看能不能叫良心好受些。遇见沈公子这样的好人家,是他的幸运,也是一种不幸运。

“你若真是良心不安,我倒是觉得你可以通过别的来洗刷罪孽。”

“出......家?”

“出什么家?”沈黎笑道,“你好生学道理,等你觉得可以出庄子了,那就出庄子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然后余下来的钱,接济孤儿,尽量帮那些丢孩子的人家找到孩子,这才是赎罪。你天天没精打采,就知道做苦工麻痹自己,你这算什么赎罪?多学点东西,出门了不拘是谁,愿意跟着你学,你就好好教导,早晚有一天,祖上的罪孽就能被你平掉。平不掉,你也是干干净净一辈子,谁也不能说你是个恶人。”

李仲擦擦眼泪,“您说得对,是我想差了。”他自己过得差,与旁人没甚用处。但是自己过得差,能叫别人过得好,那才是帮父辈赎罪。

沈黎在心里将这个李仲暂时从书坊里做活的名单中去掉了,他对李仲本人没有什么看法,只是贩卖人口毕竟不是小事,就算他本人没有参加,却也是靠着他父辈供养了几年,所以说要赎罪,倒也没什么不合适的。正好,他缺人帮他出面处理正在预备要做的慈善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养活孤寡,帮扶残疾,寻找走失者,扶贫攻坚......

饭要一口一口吃,这道理他懂,所以才寻了合适的人出面,先试试水。不过他不可能将本来属于朝廷的职责都揽到自己手上,所以皇帝必须当个领头人,至少是名誉上的领头人。皇子中,十二皇子必须参与,这是让这个三观还没有完全健全的小皇子接触民生的好机会,就算十二皇子没有当皇帝的可能性,那他做一个贤德的王爷也没什么不好,只要叫他不要招揽人心,就没有什么错处。另外,世子大人一定会参与这件事,他参与了,公主必然不会被单独落下。所以整体来说,这么多大腿在背后,这些慈善事业不可能听不见响声。

他如今钱也够多的了,普通人的就业,只需要轻轻推一把,给个门路,大家都知道自己得付出劳动才能赚钱,因此不需要他在里面引导。但是这些人不一样,都是可怜人,数目也特别大。

尤其是一些退伍的士兵,残疾不在少数,可是明明手上还有把子力气,却因为在兵营里攒了不少血腥气,脾气异常大,被一般人所惧怕,故许多人都只种着几亩地,连串门都不曾串过。

他们为大昭洒过血,拼过命,凭啥不受人待见?就因为身体残缺?就因为当了一辈子的兵没有个一官半职当当?是,朝廷也体恤了,给了几贯钱,给了几亩地,也免了税,可这几贯钱够干什么的?这么些年没回去了,家里的屋子都破得老鼠都不愿意待,修个屋子,添一点家具,这钱就见底了,说句不好听的,为朝廷卖命个几年,除了一身病痛,那是啥也没了。

沈黎在大街上见过班师回朝回来的士兵,一个个面上憔悴,身上带血,看着就叫人揪心。

他就有那么点钱,当然得往实处花花,现代有渠道捐钱,古代没有,那他就专门开辟渠道。他在燕回县有了几年做这些事的经验,但是京城无疑掣肘颇多。他一个吏部官员,外加十二皇子太傅,不好管太多,因此能制定出个章程来,交给世子完成,再由着世子牵头,将名声都甩给皇家,他也算尽了心意了。

李仲是第一步,第二步,就借着他娘把孩子生下来,洗三礼的时候,宴请宾客,再提出众筹办慈善的事情。花钱在这上面,比花钱往寺庙里捐香油实际多了。他有个皇子学生,自然不用害怕没有“肥羊”来参加洗三礼。

沈言知道沈黎的打算,他道:“大哥,你不好出面,叫我去啊,我现在闲得慌,刚好帮你做事情。”

沈黎一脸欣慰,他弟虽然还小,却也知道帮他分担了。但是他觉得,这件事情,沈言只能跟在他身后多看多学,十来岁不到的小子,再负责人,也有不靠谱的时候。他手头那点生意,也是沈黎在背后出人出钱兜着呢。

若是以后,沈黎打算不给他兜着,那沈言估计要乌龟过门槛—大跌一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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