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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二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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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马车上时,我频频回头看小潭和阿缨,他们不停地对我挥手,看着他们身影越来越远,我的不舍也渐渐膨胀起来。

    后来阿缨朝我大喊了一句话,我只听见零星几个字,等啊娶啊的,也不甚清楚,但见小潭猛地敲了他一记,然后指了指我和小凤仙,用手比了个同心结的手势,阿缨的神情便蔫下去了。

    我觉着这误会有点大,于是身子探出去了些,打算喊一声我跟他不是一对儿,小凤仙的声音便悠悠传了来:

    “坐稳。”

    下一刻,马车轱辘便碾过了个不小的石头,整个车盘一蹬,我被翘得老高,头和马车窗框结实地撞了一撞,我便头晕眼花地跌回了座位。

    丫一定是故意的!真他大爷的疼……

    玉凉镇虽偏僻,但离京城也不远,且路却开得奇好,也许是组织圈了此地正打算好好开发,只开了山修了路,尚未进入建设吧。

    不过七天的车程,我们便到了传言中的青衡国的心脏——安京都城。

    入城时天色已晚,不过赶巧遇上了这里十年一度的水灯节,街市上四处都是恰逢情窦初开之季的少年少女,拥挤得马车都寸步难行。

    小凤仙选的客栈,是我进城后所见过的最破旧的客栈。姑且不论这店中的配置仅有一个掌柜兼账房,一个杂役兼小二外加一个能把菜烧糊了的不靠谱厨子,连马车都得自己牵去后院的马厩里喂,热水限时供应过期不候,天字上房就是一张席加两床被,还没有窗……

    最最令我怨念的是,这里位置偏僻,看不见集市的热闹繁华,看不见暧昧横生的水中传情灯。

    我站在小凤仙身后,看他认真地喂马,刷马背,一种高贵至尊众人仰望的城主印象崩裂得厉害。靠杀人养活整个世外城池的彪悍城主,怎能在这个破地儿干这样的糙活,还抠门得这样理所当然。

    我百无聊赖地用脚尖画圈,小声嘟囔着:“我想出去玩儿。”

    “不行。”

    “我真就一会会儿都不可以?”我跑到他跟前,用真诚祈求的眼神凝望他。他却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还是一句不行。

    我真恨不得撬开他的脑子看看里头是不是就只有一根筋,这朵花拧起来最讨人嫌!“人和人怎么能那么不一样呢?你闭关了多年未出过门,我被囚禁了多年也未出过门,撞到这十年一遇举城欢庆的节日你却连一点好奇心都没有。”我懊恼地用干稻草打了打马屁股,这马儿却甩了我一脸马尾,我身心俱伤,站起来打算去洗洗睡了。

    “一个时辰后回来,换男装。”

    我猛地站住,原本灰败下去的眼睛一亮,回头看向小凤仙,他仍目不转睛地刷马,过了半晌,他发现我一动不动地站了原地,且傻呵呵地咧着嘴笑了许久时,终于不满了,道:“在等我反悔?”

    此话一出我撒腿便跑。

    找小二借了一套普通的男人行头,大裘帽加上灰色的夹腰外衫,我便意气风发地出了门。

    大城市就是和小地方不一样,人们的衣着样式十分潮流,最近似乎非常流行石蒜花印子,妖媚可爱,精致大气,许多姑娘的外袍上都有,且颜色各异,金线银丝缠绕,衬得人神采奕奕好不娇俏。男子的长衫则时兴在袖口和衣袂以浅彩线镶祥云边,儒雅温润,倒也引人注目。

    水灯节来源于古时传说,在天神时代,曾有位天仙与凡人相恋,但天界不允,还将天仙打入了天河宫,天仙为解思念,每年都会放一盏水灯入天河,但天上一日便蹉跎凡间一年,水灯随天河而下,飘落人间到凡人手中都会耗去整整十年时光,虽然爱得艰苦,二人都不曾放弃,直到最后凡人死去,天仙得知后,也随之化作了一抹青烟。

    故事虽凄苦,但在世人眼中却是可歌可泣的惊世爱情。据说安京河便是天河的一条支流,于是安京都城的人们每十年便会举办一次水灯节,说白了,就是个盛大的相亲会。

    姑娘们将水灯投入安京河中,哪家少爷找到了看对眼的姑娘,便拾她的灯。

    但越是热闹的时候治安越差,光是半个时辰内,安京河人气最旺的河段两岸都已打了两场群架了……

    冬日的夜虽暗得更甚,但今夜的京城因为四处挂着彩色灯笼,几乎通明如昼。我忍着卖灯老太的诡异目光,跟着姑娘们一起买了个不太显眼的水灯,在安京河比较偏僻的一处放了出去。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什么的,就不求了,太不实际。反正我离死不远了,不如诅咒小凤仙日后的妻子不贤惠不貌美还爱惹是生非,诅咒他一辈子劈不成腿,不能三妻四妾左拥右抱!

    这么一想,我心里高兴,便仰头猖狂大笑起来。

    结果刚哈哈了几声,便看见小凤仙就站在对面的屋顶看着我,一副看傻子的欠抽表情。

    我被他吓得哽了口气,然后佯装无事地摸了摸后脖颈,随意咳了咳。

    他这么一出现,我便知道他这是催我回去了,后来他一跃,又消失在了夜色中。我叹口气,低头追着我的水灯望过去,发现它一路漂流了好远,砸吧砸吧嘴,打算撤退时,突然发现对岸走来了好几个娇艳动人的女子,看他们大多数的穿着,虽华美却不出尘,像是烟花女子。他们拿着手帕掩嘴,嘻嘻笑笑,个个都十分爽朗的模样。

    应该是刚刚投的灯被哪家心仪的公子采去了,心情明媚吧。

    令我讶异的是,走在最末的,居然是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第一艺妓——秦初约。

    她站在其中,宛如遗世独立,清冷脱俗,不言不语,若不是她姿色倾城,便低调得几乎让人难以留意了。

    她目光朝安京河中移了移,然后脚步轻停,似乎发现了我的水灯。

    我那水灯也是个偏爱美色的,眼光也好极,知道往最美丽的人儿那靠近。

    秦初约蹲□,伸手拾起了我的水灯,那只手上,依旧紧密地缠着白色的纱布。

    其他的女子见她拾了灯,都笑起来,说着你今晚一个灯都没放,倒是拾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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