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送上律师函 (第2/2页)
服务员突然小声鄙夷的口吻说道:“又想泡妹子又想装逼,就别到这种地方来,你消费不起的?你个穷屌丝……”
刘良还算能最后的保留一分理智,但是继续和服务员纠缠下去,刘良都不能预料到事情发展到何种结局,而自己又究竟会采用何种手段进行打击报复呢?不得而知。
一旦这件事继续发展下去,很有可能发展成为一次恶性事件。如果是这样的话,将对刘良的整个职业发展而言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这是刘良所始料未及的,没有想到这块“硬骨头”这么难啃。只是听说日料店里面的黑幕多,没有想到一个堂堂的服务员就能如此趾高气扬、信誓旦旦的说出这种话来。
虽然他很想就此发火,但刘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黑暗中有无数双或明、或暗的眼睛正紧盯着他。刘良还是需要控制一下事情发展的局势,发挥一个作为良好公民的责任。所以他还是及时制止住邓紫琪想要继续开口的嘴,并把她拉开。
刘良及时的选择报警,下面就需要耐心的等待警方出动。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获得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地位的同时,又言行举止都被限制住,因为这样就没有办法像普通人一样随心所欲的生活。由于言行所引起的事故可不是少数,换句话说就是,被一些私底下爆出来的言行所毁掉的明星可并不是少数。就算你是私下言论,你一个公众人物的话语权都是可以同一般的,所能引起的社会效应和社会关注度是常人所远远不能相及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完美偶像”全是假象,人是肯定有优缺点的。无所谓真假,只是人们的关注重点换一个角度而已。获取明星信息的一些渠道完全是通过媒体角度,而媒体角度除纯官方的,剩下的又是最容易公关的一个角度之一,信息自然是有真有假……
警方赶到现场之后,服务员依然能说得振振有词,似乎整件事情都与他毫不相干。而对于他和刘良、邓紫琪二人口角上发生冲突的事件更是没听说过一般,对警方的提问更是充耳不闻,一下就想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卸的一干二净。
已经握住邓紫琪手,刘良任由服务员信口雌黄。刘良可以说已然掌握绝对的证据,足够轻易压倒他的一切辩解言论。只不过是让人证、物证更多一点而已。
虽然口供算是一种证据,但不能作为独立的证据,是不会轻信口供的,以与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毕竟,口供只是单一个体的一面之词而已。
警方只是被派来协调此事的,没有必要因为双方的各执一词,而偏信于一方、偏颇于谁。
刘良和邓紫琪一方,只有邓紫琪和服务员强辩三分。刘良可是知道警方只负责调和,让双方都妥协到一个满意的程度。但如果双方有一方对协调的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上提起诉讼。
必要的法律程序还是要走的。
刘良可不会和处理事件的警方有太多亲密交往举动,随随便便的一个举动就有可能成为人家的污点。别被别有用心之人抓住马脚,他只需要确保最后的协调和解结果无用就好……
第二天一早,佐佐日料店就接到一张律师函和法院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