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酷刑的设计与开发 (第2/2页)
去拦住这么一个拿着一口锋利宝剑乱砍的朱元璋。
即便自己眼前的这个老疯子是自己父亲。
吴王朱雄英则更加睿智,早早的便躲在了太子朱标身后,有些惊惧地扯了扯太子衣服。
生怕这个便宜父亲会一个冲动便跑上前去,然后冲撞到朱元璋愤怒的宝剑之下。
然后……
卒!
也不知砍了多久。
大概朱元璋的心里头那股恶气也渐渐出了一些。
有些瘫软无力地扔下那口尚方宝剑。
整个人有些无力的跌坐在那太师椅上。
两眼空洞而又有些微微茫然的看了看眼前的儿子朱标和孙子朱雄英,呆呆的枯坐了许久,这才向他们招了招手,示意他们上前走近一些。
朱雄英跟在太子朱标身后,有些惊疑不定的往前走着。
却见朱元璋有些愧疚的说道:“大孙别怕,皇爷爷一时失态,怕是吓着你了吧!?
且上前来,咱们爷孙三人好好聊聊,到底该如何处置这些坚守自盗的库银看守!”
太子朱标有些为难的皱了皱眉头,略一思忖,便开口说道:“儿臣提议,将这些偷盗国库的看守,即刻斩立决,并在菜市口示众,以儆效尤!”
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朱元璋显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勉强的挤出一丝笑容,看向自己的孙朱雄英,有些循循善诱的问道:“这些人将整个国库偷盗一空,大孙你是亲自负责审问的,你说说该如何处置这些罪大恶极的看守!?”
看了看那满脸期待的朱元璋,又眼见那自己父王太子朱标投过来,狂打眼色的眼神,朱雄英点下头去,中规中矩的说了一句:“爷爷之前有过明文规定,为官为吏者,反贪污六十两以上者,处以剥皮塞草之行,悬以示众!”
太子朱标一拍额头,果然这小家伙跟他爷爷是一头的!
处置起人来格外的心狠手辣。
只不过那朱元璋听了却有些自嘲的呵呵一笑,摇了摇头,坚决反对说道:“剥皮塞草那都是便宜了他们,他们偷走的那可以说是超过了大半个国库,国库被偷的如此厉害,剥个皮,那简直是太便宜他们了!”
说完看了看身边的锦衣卫指挥使毛镶。
那锦衣卫指挥使毛镶见洪武皇帝朱元璋投过来一丝期望的眼神,心中当时便了然,笑着说道:“这样的贼子,就算是砍上他一千刀一万刀都不算过分的,以微臣之见,不如在他们身上割上个一千刀,刀数没有割完之前,坚决不让他们死,要让他们亲身体验一下被活着割上上千刀的痛苦和后果!”
这话一出,朱元璋顿时两眼放光,满意的点了点头。
只是站在一旁的朱雄英有些惊骇的看了看那锦衣卫指挥使毛镶!
这不就是后来的凌迟之刑吗?
也就是民间俗称的杀千刀!!
这可以说得上是封建社会古代刑罚之一,原来写作“陵迟”,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凌迟处死之行,其实早已有之。
不过真正确定并流行的是明朝。
明代法律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在明代以前那可是没有的。
《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明太祖亲自编纂的《明大诰》规定了明律中所没有的诸多残酷刑罚。如凌迟、族诛、剥皮、弃市、墨面文身、挑筋去指、抽肠涮洗、斩指枷号、枷项游历、阉割为奴等。“凡三《诰》所列凌迟、枭示、族诛,无虑千百,弃市以下万数。”打击官民,无所不用其极。
有福气享用到这种高级刑法的,比如说后来的刘瑾,陕西兴平人,明朝正德年间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改姓刘,净身入宫当了宦官。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时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然后割下来的肉,会分赐给围观的百姓作为品尝,毕竟被这凌迟处死的人也多多少少会有些仇人存在。
有时候哄抢的人多了也会进行售卖,市场销售情况一时间非常火爆。
这是一种惨不忍睹的刑罚!!
朱雄英实在想不出,这种骇人听闻的刑法竟然是从锦衣卫指挥使毛镶的口中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