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名士风流(四) (第2/2页)
沈宝“啊”了一声,露出几分狂喜,看着祝允明道:“那,那……那小子献丑”
沈珏离砚台最近,见状便笑道:“我与宝四哥磨墨”
沈宝却摇头,正色道:“不劳珏哥,我自己来。”
站在砚台前的那一瞬间,大家都现,沈宝的气场变了。温润宽厚的肥胖少年,身上多了几分肃穆。瞧他专心致志神情,仿佛这世上别无他无,只剩下他手中的墨。
这一磨墨,足用了一盏茶的功夫,不过却无人催促。
就是年纪虽小的何泰之,看着沈宝,都生出几分期待,觉得凭着这架势,就应是有底气的。
他又偷偷打量沈家其他几位少年,觉得沈全面上常带微笑,让人如浴春风,看起来最可亲;沈珏长得虽好,却是性子张扬,傲慢无礼;沈瑞看着倒是稳重,不过有时故作大人态,显得沉闷;沈琴这麻杆身材,又操着公鸭嗓,让人怎么看都不自在;至于沈宝,则是太胖了,跟肉墩子似的,就算是内有锦绣,可这个模样也叫人着急。
矬子里拔大个儿,倒显得沈珏与沈瑞两个好。何泰之冲着沈珏撇撇嘴,又忍不住偷偷去看沈瑞。
每个少年都要个游侠梦,这八、九岁大小小少年也不例外。何泰之才不承认自己心里开始惦记沈瑞的“形意拳”,而是觉得沈瑞老成持重,说不得正是长辈们喜欢的那种孩子,生母又与姨母有旧,要是成了自家表哥也不错。
这会儿功夫,沈宝已经提笔挥墨,只有四个字,亦是草书,“见贤思齐”。
祝允明低头看了好一会儿,暗暗点头,再看向沈宝的时候,眼中就多了亲近:“你可是师从松兰翁?”
沈宝闻言微怔,随即垂手回道:“先生所提,为家曾祖早年之号。小子这些年确实随曾祖习字。”
祝允明点头道道:“原来你是家学渊源,怪不得小小年纪,就笔力不俗。我曾在友人处见过令曾祖之墨宝。松兰翁早年曾在南都文坛名噪一时,后来不知因何遁去,不复出世,没想到是松江府人氏。”
沈宝闻言,有些黯然,岔开话道:“小子已献丑,还请先生不吝指教。”
祝允明道:“灵气有了,腕力尚有不足。你年纪在这里,身量未长成,运力不足也是寻常。”说到这里,顿了顿,道:“你可曾拜师?”
沈宝摇头道:“小子未曾拜师。”
祝允明闻言,倒是不算意外。
松江毕竟比不得苏州才子辈出,松江士林这些年,除了状元沈理、榜眼钱福之外,就只有顾清、沈玥还有些名气。榜眼钱福善诗,状元沈理善时文,顾清善赋、沈玥善画,并无一人善书。
“你可愿拜在我门下习字?”祝允明犹豫一下,慢慢道。
他这般犹豫,倒不是敝扫自珍,而是虽收过学生,却没有这么小的。他自己又专心科举,并无太多时间教导学生。不过见沈宝资质喜人,见猎心喜,觉得错过这个弟子又可惜,才犹豫过后,依旧开口。
这话一说完,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就听到“扑通”一声,沈宝已经跪倒在地,俯道:“弟子沈宝,叩见老师。”说罢,“砰砰砰”叩了几个响头。
大家听着这声音,都觉得脑门子生疼。同时腹诽不已,这是什么速度?难道拜师入门这样的大事,不需要与家中长辈们商量一下?这老师说拜就拜了?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老师可不是随便拜的。
只有沈瑞,对于沈宝的决定并不意外。
像祝允明这样的书法大师,可遇不可求,既是有机会拜师,那不立时拜了才是傻子。沈宝向来是个聪明人,“大智若愚”放在他身上最是贴切不过。今日在祝允明面前虽有些失常,不过是太重视书法而已。
沈全年纪最长,想的最多。眼见沈宝跪也跪了,拜也拜了,拜师迫切之心可见一斑,反而是祝允明神情似迟疑,立时端了旁边茶碗,上前递给沈宝,道:“只磕头可不行,宝哥还得敬先生茶。”
沈宝接过,感激地看了沈全一眼,双手端着茶盏,毕恭毕敬道:“老师请吃茶。”
祝允明岁数在这里摆着,哪里看不到这族兄弟之间的眉眼官司,心中好笑,却并未多言,通快地接茶碗,吃了几口撂下。
这就算礼成,敲定了二人师徒名分。
随后,祝允明吩咐沈宝起身,从袖子里摸出一方黄田印料,递过去道:“这是为师新得的一方小料,与你做个拜师礼。”
沈宝躬身,双手接了,道:“谢老师惠赐。”
徐氏与孙氏在里头听到动静,走到外间,刚好见证了这一幕。
沈宝这样的年纪,即便胖些,可长辈眼中不算什么。徐氏相信自己外甥的眼光,看了沈宝两眼,笑着说道:“恭喜希哲,得了一个好徒弟……”